肥西县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监理评估工作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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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监理评估工作采购公告

根据《肥西县财政局关于转发< (略) 财政厅关 (略) 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肥财〔2020〕20号)要求,现对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的监理评估进行采购(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担2024年度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监管工作。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肥西县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监理评估项目

2.采购需求:对肥西县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开展监管工作

3.投标最高限价:7.5万元人民币/半年

4.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为期半年,若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终止,则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监理评估项目也随即终止。

5.工作内容及要求:项目采购主要指标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近三年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三、投标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

1.按照本采购公告规定内容递交投标文件。

2.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无效。

3.按照招标需求规定,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4.投标文件须盖章密封,密封口盖骑缝章。

5.投标文件须有目录页及页码,排版工整。

6.投标文件一式*份。

四、采购评审办法

招标单位组织的招标评审小组根据采购需求、服务实施方案、服务团队、荣誉诚信、业绩及报价合理优先原则,综合评选一家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并通过肥西县政务公开网公开发布项目中标单位。

五、付款方式

1.经费拨付:每月由监理评估机构开展巡查工作,并形成巡查报告,每季度由第三方监理评估机构开展一次监理评估工作,出具一次监理评估报告。服务实施过程中,按照监管项目序时进度交付服务经费。每出具一次监理评估报告,购买方即向服务方拨付50%经费用于监理评估项目开展,半年开展两次综合性监理评估工作,出具监理评估报告,累计拨付100%经费。

2.中标人必须在采购方支付服务资金前,向采购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

六、投标相关事宜

1.投标(咨询)时间:**日—6月27日17︰00

2.标书递交时间:**日8:00—9:55,超过时间不再接收投标材料。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肥西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4.开标时间:**日10:00

5.开标地点:肥西县残疾人联合会二楼会议室

6.项目联系人: 颜振,电话:*

七、提示

投标单位综合评分必须达到60分方可作为中标单位。

附件:

1.肥西县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监理评估项目评标细则;

2.2024年度肥西县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监理评估工作实施细则;

3.肥西县残联关于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第三方监理评估考核评定暂行办法。

肥西县残疾人联合会

**日

附件1

肥西县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监理评估项目评标细则

类别

评分

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分

(50分)

监理评估实施方案

(20分)

服务实施方案:由评标委员会按服务需求指标要求从方案的全面性、规范性、可行性角度评价,各项服务监理评估指标完全符合采购要求的得16-20分,符合采购要求的得11-15分,基本符合的得1-10分,不提供不得分。

0-20

监理评估

团队

(30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社会工作学历且同时具备中级社会工作师、国家心理咨询师的5分。

2、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商配备1名教授及以上资质外聘评估专家的得5分,最高得5分。投标供应商配备20名以上监管人员的,得6分;配备服务团队专职持证社工不少于5名,每配备1名得2分,最高得10分;

配备服务团队持初级以上会计资格证书的,每配备1名得2分,最高得2分;

具有大专及以上计算机类专业毕业证书,每配备1名得2分,最高得2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花名册、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及社工职业资格、学历证书为评审依据)

0-30

资信分

(40分)

荣誉

诚信

(12分)

1、品牌效应。自**日以来在承接有关社会服务项目期间,业绩突出,被相关媒体报道:被国家级媒体报道的,每次得3分;被省级媒体报道的,每次得2分; (略) 级或县(区)级媒体报道的,每次得1分;同一项目各级媒体不重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或影印件为准,不提供的不得分)。

2、通过民政部门签发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获4A及以上得6分,3A级得5分,2A及以下的得4分,最高得6分。(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民政部门等级监管认定文件及等级证书的扫描件或影印件为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0-12

业绩

(12分)

2019年度以来,具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业绩(含政府购买服务监管业绩)的,每例得4分,满分12分(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服务实施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为评审依据。不提供或不能全部提供的不得分)。

0-12

体系认证

(6分)

投标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证书状态为“有效”。

0-6

配套保障

(10分)

投标供应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管理智慧化服务软件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0-10

价格分

(1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10 %×100


附件2肥西县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监理评估工作实施细则

考评指标

考评项目

考评办法

指标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得分

审核得分

合同签订

按规定签订服务合同

对照残疾人花名册,核查是否应签尽签、尊重被服务人意愿

15

应签尽签、尊重被服务人意愿的得15分。每发现一个被服务对象要求签订合同,但未签的,扣1分;强迫群众更改服务选项的,扣2分,扣完为止。

服务内容

1.是否按要求进行服务

根据电子服务卷使用情况,进行电话或现场核实。

10

达到100%的得10分,每出现一例虚假服务的,核实属实的,扣2.5分,扣完为止

2.服务不到位

根据电子服务卷使用情况,进行电话或现场核实。

10

经调查属实的,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3.强迫他人选择某项服务

根据电子服务卷使用情况,进行电话或现场核实。

10

发现一次,直接扣除10分,如发现两次以上的,直接解除合同并予以处罚。

资金管理

1. (略) 残疾人托养信息平台管理

随时抽查平台使用是否规范有序

5

在平台中规范操作的得5分,每发现一人次,未正确使用系统的,扣1分,扣完为止。

2.实际资金使用管理

查看企业资金台账是否登记规范

2

符合相关资金使用规范的,得2分。不规范的得0分。

3.员工工资及时支付

查看实名制员工花名册及电话核实。

3

及时支付的得3分,每发现一人次未及时支付的,扣1分, (略) 长热线等反应且查证属实的,扣1.5分一人次。扣分不设上限

制度建设

1.食品安全

委托专业单位和政府食品安全等部门进行检查。

5

全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得5分,发现一次不符合的扣2.5分,扣完为止。如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直接解除合同并予以处罚。

2.人员队*建设

查看实名制员工花名册,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5

满足服务所需求人数的得5分,发现一项服务人数不满足的,扣0.5分,经整改后,仍不满足的,直接扣5分。

3.站点建设

集中托养点、日间照料点、“中央厨房”或“集中配餐”建设是否及时、规范,能否满足服务需求

10

满足服务需求的得10分,集中托养点不符合的服务需求的,扣3分,且必须整改到达要求,否则解除合同。日间照料点不符合的服务需求的,扣2分且必须整改到达要求,否则解除合同。“中央厨房”或“集中配餐”建设不符合要求,扣5分,经整改后,仍达不到服务要求的,解除合同并予以处罚。

4.服务体系建立健全

查看中标服务商是否按照文件规定制定相应制度、体系、队*。

5

全部满足得5分,食品安全、 消防安全、医疗安全、人员安全、送餐队*、管理岗位、 企业服务承诺、适应性培训和康复有健全规章制度和台账,每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社会评价

1.服务政策知晓率

查看被服务对象知晓情况

5

被服务对象了解托养服务内容的,得5分。经核查未宣传过,每人扣0.5分,扣完为止。

2.服务对象满意率

综合各种信息来源,复核投诉情况。

10

经核实,属“有效投诉”的,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经整改后,仍然继续投诉且核查属实的,每次扣5分,直至整改结束。

3.社会舆论评价

综合各种信息来源,复核投诉情况。

5

被市以下新闻媒体负面报道,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

合计

100

加分项:投标服务商在承接残疾人托养项目或社会服务项目中开展的各类公益活动及服务活动,被国家级媒体正面报道的每次得3分,省级媒体正面报道的每次得2分,地市级媒体正面报道的每次得1分,县区级媒体正面报道的每次得0.5分,加分不重复,以最高层级计算一次。每次加分仅可算一次,不跨月加分。

考核等次:考核评定结果根据得分高低核定。90分及以上为优秀等次,80分(含)至90分为良好等次,60分(含)至80分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考核评定结果做为是否续签合同和资金拨付依据。考核结果达95分以上的,可以予以奖励,资金由处罚金中支出。90分以下的考核结果,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每五分为一个处罚标准。60分以下的,且整改期未有效整改的,解除合同另行招标。

检查频次县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组织专业单位和人员,对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进行日常检查。 (略) 残疾人托养信息平台中服务内容,每周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50人的电话回访和每周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40人的实地调查。全年电话回访、实地调查的人群需覆盖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的全体服务对象。每季度要求社区对托养服务承接机构打分,打分结果作为季度评估参考依据之一。每月形成巡查报告(监理机构留存),每季度出一份监管报告(一式五份给政府购买服务方)做为考核打分依据。


附件3

肥西县残联关于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

第三方监理评估考核评定暂行办法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重度残疾人托养监督管理体系,促进肥西县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 (略) 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办法》和《肥西县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办法》规定,决定实施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第三方监理评估,旨在引入专业的、独立的第三方服务监理评估机构,通过设立监理评估电话、上门走访服务对象、实地查看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及相关制度等方式,以全县乡镇(园区)所有服务对象和所有服务承接机构为监理评估目标,不断完善服务机构管理监督制度和服务对象需求调查制度,不断优化完善服务项目,切实提高服务对象整体满意度。

二、监理内容

1、通过零距离接触服务对象,实地收集服务对象实际服务需求和服务满意度等信息,梳理后反馈管理部门和服务机构,为管理部门政策调整及服务机构改善服务质量提供数据支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的针对性,切实满足服务对象需求;

2、通过对申请承接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的基础条件和资质进行调查、审核;适时查看服务记录,定期对服务机构进行综合检查,接听、调查服务投诉等方式,对服务全过程进行综合监理评估,督促服务机构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了解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

(一)服务投诉监理评估

监理内容:设立服务监理电话,接听服务对象投诉,按规定程序展开客观独立调查,及时将调查情况如实反馈至管理部门和服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将调查及处理结果及时反馈至服务对象,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理,同时做好投诉监理档案管理,每季度形成监理报告,提交县残联。

监理方式:上门走访服务对象、对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实地调查及电话问询等方式调查处理情况。

要求:1、调查应保持客观、独立、公正;2、投诉受理率100%,回复率100%,回访率100%;

(二)服务对象需求调查及满意度监理评估

以服务对象为监理目标,主要对服务对象基本情况、服务需求、服务满意度等展开持续监理。

监理内容:一是新增服务对象服务需求调查;二是在机构有效服务供给上,对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及服务收费等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三是在服务提供过程上,对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专业技能、职业素养等进行综合测评。

监理方式:上门走访+问卷调查。

要求:1、新增服务对象需求调查及基本信息采集,监理机构将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及需求调查信息制作成调查问卷,实地上门进行采集和调查,在县残联完成新增审核后的下个月内完成,相关信息应及时存档,定期分析需求变化;2、服务满意度综合调查:根据县残联实际提供的服务项目,以服务有效供给、服务提供过程、服务质量及改进、服务投诉处理、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等关键要素作为主要评测指标形成调查问卷,以上门调查方式,全年进行一次综合调查,要求覆盖所有服务对象,所有调查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妥善保存,并对数据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监理报告,为服务项目调整、服务质量改进等提供数据支持。

(三)服务机构监理评估

以服务机构为监理目标,主要对服务机构基本资质、服务过程管理、服务质量及控制机构、机构履约情况等进行持续监理。

监理内容:一是监理各服务机构是否按各项制度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按规定收取服务费用,有无违反规定提供服务或违规收取服务费用;二是监理服务机构的服务记录真实性监理。三是对承接服务的服务机构进行资质审核与调查,为各服务机构管理提供参考。

监理方式:一是定期查看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适时跟踪服务过程、服务记录(电子消费记录或服务原始底单)、等资料,查看服务机构是否按规定提供服务;二是监理评估人员以随机抽查方式,实地查看、面谈、电话约谈服务人员(服务对象)等方式对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及服务收费等相关内容进行核实;三是根据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申请承接服务的机构资质、基础设施、服务流程及收费标准进行调查核实,并督促服务机构建立规范化的质量控制体系、服务团队培训制度、服务回访制度,定期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

要求:1、监理机构应通过适时查看服务记录(电子消费记录)结合县残联核定的服务项目、服务收费标准采取电话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服务机构已完成的服务进行完整性、合理性、真实性检查,每周电话回访不少于100人(原则上,回访对象不重复),每月不少于160人的实地调查,一年内做到服务的残疾人全覆盖; 2、每季度对所有承接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综合检查,包括管理制度、服务流程、收费公示等内容。3、对新申请承接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在完成基础资料审核后进行实际调查,填写调查信息,及时归档并提交县残联。4、综合以上情况,每季度形成服务承接机构综合监理报告。

三、资金测算

2024年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第三方监理评估项目预算资金7.5万元(半年),已列入财政预算。

四、合同签订及监理实施

招标完成后,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服务监理评估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付款方式及其他事项,中标人制定详细的监理评估方案及实施细则,经采购人审核批准后,将监理评估机构信息、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告之全体服务对象、全部服务机构,并向社会公示,由监理评估机构按合同约定开展监理评估。

五、项目承接单位基本要求

1、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略) 场监督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2、具备独立的法人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其业务经营范围应包含社会服务调查、社会服务评估、养老服务评估和残疾人托养服务评估(有一项即可)。

4、了解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及资金结算流程,具备实施监理评估的人员、技术及服务场所等必备条件。

5、为保证监理评估的公平公正性,近2年内在肥西县承接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的服务承接机构及其关联单位不得参与应标。

6、县残联会不定期对监理评估机构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除极特殊情况(如新冠疫情形势严峻不能上户调查等情况),一个月内没完成任务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一年内发现两次未完成任务的,罚款5万元;如果虚假开展工作,第一次罚款5万元,第二次终止合同,同时把不良行为通报相关单位,终止合同时,尚未支付的经费不再拨付。如果被发现监理评估机构与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有利益传输,共同欺骗业主单位,终止合同,将违规情况通报相关单位,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在规定时间内制定监理服务机构考评细则报县残联。

肥西县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

第三方监理评估考核细则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总分

(100分)

服务投诉监理评估

1、是否设立服务监理电话;分值3分

2、是否按规定程序开展客观、公正调查;分值5分;

3、是否及时将调查情况如实反馈至管理部门和服务机构;分值5分;

4、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至服务对象;分值5分;

5、是否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理;分值6分;

6、投诉受理率、回复率、回访率是否达到100%;分值6分。

0-30

服务对象监理评估

1、是否开展新增服务对象服务需求调查,分值6分;

2、是否对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所有调查信息是否及时录入系统,妥善保存;分值12分;

3、是否对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专业技能、职业素养进行综合测评;分值7分;

0-25

服务机构监理评估

1、是否按规定查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情况;分值6分;

2、是否对服务机构已完成的服务进行完整性、合理性、真实性检查,电话回访率不低于所有服务对象的15%,分值9分;

3、是否于每季度对所有承接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综合检查,包括管理制度、服务流程、收费公示等,并督促服务机构建立规范化的质量控制体系、服务团队培训制度、服务回访制度、定期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分值10分。

0-25

监理评估数据分析及结果使用

1、每月服务巡查报告是否完整,分值6分;

2、服务需求及服务满意度监理报告是否齐全,分值7分;

3、每季度是否形成服务机构综合监理报告,分值7分。

0-20

一票否决

县残联会不定期对监理机构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除极特殊情况(如新冠疫情形势严峻不能上户调查等情况),一个月内没完成任务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一年内发现两次未完成任务的,罚款5万元;如果虚假开展工作,第一次罚款5万元,第二次终止合同,同时把不良行为通报相关单位,终止合同时,尚未支付的经费不再拨付。如果被发现监理评估机构与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有利益传输,共同欺骗业主单位,终止合同,将违规情况通报相关单位,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肥西县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

第三方监理评估考核得分表

考核单位:考核时间:

考核指标

得分

得分说明

服务投诉监理评估

服务对象监理评估

服务机构监理评估

监理评估数据分析及结果使用

总 分

考核人签字

根据《肥西县财政局关于转发< (略) 财政厅关 (略) 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肥财〔2020〕20号)要求,现对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的监理评估进行采购(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担2024年度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监管工作。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肥西县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监理评估项目

2.采购需求:对肥西县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开展监管工作

3.投标最高限价:7.5万元人民币/半年

4.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为期半年,若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终止,则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监理评估项目也随即终止。

5.工作内容及要求:项目采购主要指标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近三年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三、投标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

1.按照本采购公告规定内容递交投标文件。

2.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无效。

3.按照招标需求规定,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4.投标文件须盖章密封,密封口盖骑缝章。

5.投标文件须有目录页及页码,排版工整。

6.投标文件一式*份。

四、采购评审办法

招标单位组织的招标评审小组根据采购需求、服务实施方案、服务团队、荣誉诚信、业绩及报价合理优先原则,综合评选一家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并通过肥西县政务公开网公开发布项目中标单位。

五、付款方式

1.经费拨付:每月由监理评估机构开展巡查工作,并形成巡查报告,每季度由第三方监理评估机构开展一次监理评估工作,出具一次监理评估报告。服务实施过程中,按照监管项目序时进度交付服务经费。每出具一次监理评估报告,购买方即向服务方拨付50%经费用于监理评估项目开展,半年开展两次综合性监理评估工作,出具监理评估报告,累计拨付100%经费。

2.中标人必须在采购方支付服务资金前,向采购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

六、投标相关事宜

1.投标(咨询)时间:**日—6月27日17︰00

2.标书递交时间:**日8:00—9:55,超过时间不再接收投标材料。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肥西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4.开标时间:**日10:00

5.开标地点:肥西县残疾人联合会二楼会议室

6.项目联系人: 颜振,电话:*

七、提示

投标单位综合评分必须达到60分方可作为中标单位。

附件:

1.肥西县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监理评估项目评标细则;

2.2024年度肥西县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监理评估工作实施细则;

3.肥西县残联关于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第三方监理评估考核评定暂行办法。

肥西县残疾人联合会

**日

附件1

肥西县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监理评估项目评标细则

类别

评分

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分

(50分)

监理评估实施方案

(20分)

服务实施方案:由评标委员会按服务需求指标要求从方案的全面性、规范性、可行性角度评价,各项服务监理评估指标完全符合采购要求的得16-20分,符合采购要求的得11-15分,基本符合的得1-10分,不提供不得分。

0-20

监理评估

团队

(30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社会工作学历且同时具备中级社会工作师、国家心理咨询师的5分。

2、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商配备1名教授及以上资质外聘评估专家的得5分,最高得5分。投标供应商配备20名以上监管人员的,得6分;配备服务团队专职持证社工不少于5名,每配备1名得2分,最高得10分;

配备服务团队持初级以上会计资格证书的,每配备1名得2分,最高得2分;

具有大专及以上计算机类专业毕业证书,每配备1名得2分,最高得2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花名册、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及社工职业资格、学历证书为评审依据)

0-30

资信分

(40分)

荣誉

诚信

(12分)

1、品牌效应。自**日以来在承接有关社会服务项目期间,业绩突出,被相关媒体报道:被国家级媒体报道的,每次得3分;被省级媒体报道的,每次得2分; (略) 级或县(区)级媒体报道的,每次得1分;同一项目各级媒体不重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或影印件为准,不提供的不得分)。

2、通过民政部门签发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获4A及以上得6分,3A级得5分,2A及以下的得4分,最高得6分。(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民政部门等级监管认定文件及等级证书的扫描件或影印件为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0-12

业绩

(12分)

2019年度以来,具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业绩(含政府购买服务监管业绩)的,每例得4分,满分12分(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服务实施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为评审依据。不提供或不能全部提供的不得分)。

0-12

体系认证

(6分)

投标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证书状态为“有效”。

0-6

配套保障

(10分)

投标供应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管理智慧化服务软件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0-10

价格分

(1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10 %×100


附件2肥西县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监理评估工作实施细则

考评指标

考评项目

考评办法

指标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得分

审核得分

合同签订

按规定签订服务合同

对照残疾人花名册,核查是否应签尽签、尊重被服务人意愿

15

应签尽签、尊重被服务人意愿的得15分。每发现一个被服务对象要求签订合同,但未签的,扣1分;强迫群众更改服务选项的,扣2分,扣完为止。

服务内容

1.是否按要求进行服务

根据电子服务卷使用情况,进行电话或现场核实。

10

达到100%的得10分,每出现一例虚假服务的,核实属实的,扣2.5分,扣完为止

2.服务不到位

根据电子服务卷使用情况,进行电话或现场核实。

10

经调查属实的,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3.强迫他人选择某项服务

根据电子服务卷使用情况,进行电话或现场核实。

10

发现一次,直接扣除10分,如发现两次以上的,直接解除合同并予以处罚。

资金管理

1. (略) 残疾人托养信息平台管理

随时抽查平台使用是否规范有序

5

在平台中规范操作的得5分,每发现一人次,未正确使用系统的,扣1分,扣完为止。

2.实际资金使用管理

查看企业资金台账是否登记规范

2

符合相关资金使用规范的,得2分。不规范的得0分。

3.员工工资及时支付

查看实名制员工花名册及电话核实。

3

及时支付的得3分,每发现一人次未及时支付的,扣1分, (略) 长热线等反应且查证属实的,扣1.5分一人次。扣分不设上限

制度建设

1.食品安全

委托专业单位和政府食品安全等部门进行检查。

5

全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得5分,发现一次不符合的扣2.5分,扣完为止。如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直接解除合同并予以处罚。

2.人员队*建设

查看实名制员工花名册,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5

满足服务所需求人数的得5分,发现一项服务人数不满足的,扣0.5分,经整改后,仍不满足的,直接扣5分。

3.站点建设

集中托养点、日间照料点、“中央厨房”或“集中配餐”建设是否及时、规范,能否满足服务需求

10

满足服务需求的得10分,集中托养点不符合的服务需求的,扣3分,且必须整改到达要求,否则解除合同。日间照料点不符合的服务需求的,扣2分且必须整改到达要求,否则解除合同。“中央厨房”或“集中配餐”建设不符合要求,扣5分,经整改后,仍达不到服务要求的,解除合同并予以处罚。

4.服务体系建立健全

查看中标服务商是否按照文件规定制定相应制度、体系、队*。

5

全部满足得5分,食品安全、 消防安全、医疗安全、人员安全、送餐队*、管理岗位、 企业服务承诺、适应性培训和康复有健全规章制度和台账,每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社会评价

1.服务政策知晓率

查看被服务对象知晓情况

5

被服务对象了解托养服务内容的,得5分。经核查未宣传过,每人扣0.5分,扣完为止。

2.服务对象满意率

综合各种信息来源,复核投诉情况。

10

经核实,属“有效投诉”的,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经整改后,仍然继续投诉且核查属实的,每次扣5分,直至整改结束。

3.社会舆论评价

综合各种信息来源,复核投诉情况。

5

被市以下新闻媒体负面报道,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

合计

100

加分项:投标服务商在承接残疾人托养项目或社会服务项目中开展的各类公益活动及服务活动,被国家级媒体正面报道的每次得3分,省级媒体正面报道的每次得2分,地市级媒体正面报道的每次得1分,县区级媒体正面报道的每次得0.5分,加分不重复,以最高层级计算一次。每次加分仅可算一次,不跨月加分。

考核等次:考核评定结果根据得分高低核定。90分及以上为优秀等次,80分(含)至90分为良好等次,60分(含)至80分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考核评定结果做为是否续签合同和资金拨付依据。考核结果达95分以上的,可以予以奖励,资金由处罚金中支出。90分以下的考核结果,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每五分为一个处罚标准。60分以下的,且整改期未有效整改的,解除合同另行招标。

检查频次县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组织专业单位和人员,对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进行日常检查。 (略) 残疾人托养信息平台中服务内容,每周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50人的电话回访和每周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40人的实地调查。全年电话回访、实地调查的人群需覆盖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的全体服务对象。每季度要求社区对托养服务承接机构打分,打分结果作为季度评估参考依据之一。每月形成巡查报告(监理机构留存),每季度出一份监管报告(一式五份给政府购买服务方)做为考核打分依据。


附件3

肥西县残联关于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

第三方监理评估考核评定暂行办法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重度残疾人托养监督管理体系,促进肥西县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 (略) 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办法》和《肥西县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办法》规定,决定实施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第三方监理评估,旨在引入专业的、独立的第三方服务监理评估机构,通过设立监理评估电话、上门走访服务对象、实地查看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及相关制度等方式,以全县乡镇(园区)所有服务对象和所有服务承接机构为监理评估目标,不断完善服务机构管理监督制度和服务对象需求调查制度,不断优化完善服务项目,切实提高服务对象整体满意度。

二、监理内容

1、通过零距离接触服务对象,实地收集服务对象实际服务需求和服务满意度等信息,梳理后反馈管理部门和服务机构,为管理部门政策调整及服务机构改善服务质量提供数据支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的针对性,切实满足服务对象需求;

2、通过对申请承接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的基础条件和资质进行调查、审核;适时查看服务记录,定期对服务机构进行综合检查,接听、调查服务投诉等方式,对服务全过程进行综合监理评估,督促服务机构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了解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

(一)服务投诉监理评估

监理内容:设立服务监理电话,接听服务对象投诉,按规定程序展开客观独立调查,及时将调查情况如实反馈至管理部门和服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将调查及处理结果及时反馈至服务对象,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理,同时做好投诉监理档案管理,每季度形成监理报告,提交县残联。

监理方式:上门走访服务对象、对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实地调查及电话问询等方式调查处理情况。

要求:1、调查应保持客观、独立、公正;2、投诉受理率100%,回复率100%,回访率100%;

(二)服务对象需求调查及满意度监理评估

以服务对象为监理目标,主要对服务对象基本情况、服务需求、服务满意度等展开持续监理。

监理内容:一是新增服务对象服务需求调查;二是在机构有效服务供给上,对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及服务收费等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三是在服务提供过程上,对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专业技能、职业素养等进行综合测评。

监理方式:上门走访+问卷调查。

要求:1、新增服务对象需求调查及基本信息采集,监理机构将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及需求调查信息制作成调查问卷,实地上门进行采集和调查,在县残联完成新增审核后的下个月内完成,相关信息应及时存档,定期分析需求变化;2、服务满意度综合调查:根据县残联实际提供的服务项目,以服务有效供给、服务提供过程、服务质量及改进、服务投诉处理、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等关键要素作为主要评测指标形成调查问卷,以上门调查方式,全年进行一次综合调查,要求覆盖所有服务对象,所有调查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妥善保存,并对数据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监理报告,为服务项目调整、服务质量改进等提供数据支持。

(三)服务机构监理评估

以服务机构为监理目标,主要对服务机构基本资质、服务过程管理、服务质量及控制机构、机构履约情况等进行持续监理。

监理内容:一是监理各服务机构是否按各项制度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按规定收取服务费用,有无违反规定提供服务或违规收取服务费用;二是监理服务机构的服务记录真实性监理。三是对承接服务的服务机构进行资质审核与调查,为各服务机构管理提供参考。

监理方式:一是定期查看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适时跟踪服务过程、服务记录(电子消费记录或服务原始底单)、等资料,查看服务机构是否按规定提供服务;二是监理评估人员以随机抽查方式,实地查看、面谈、电话约谈服务人员(服务对象)等方式对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及服务收费等相关内容进行核实;三是根据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申请承接服务的机构资质、基础设施、服务流程及收费标准进行调查核实,并督促服务机构建立规范化的质量控制体系、服务团队培训制度、服务回访制度,定期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

要求:1、监理机构应通过适时查看服务记录(电子消费记录)结合县残联核定的服务项目、服务收费标准采取电话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服务机构已完成的服务进行完整性、合理性、真实性检查,每周电话回访不少于100人(原则上,回访对象不重复),每月不少于160人的实地调查,一年内做到服务的残疾人全覆盖; 2、每季度对所有承接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综合检查,包括管理制度、服务流程、收费公示等内容。3、对新申请承接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在完成基础资料审核后进行实际调查,填写调查信息,及时归档并提交县残联。4、综合以上情况,每季度形成服务承接机构综合监理报告。

三、资金测算

2024年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第三方监理评估项目预算资金7.5万元(半年),已列入财政预算。

四、合同签订及监理实施

招标完成后,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服务监理评估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付款方式及其他事项,中标人制定详细的监理评估方案及实施细则,经采购人审核批准后,将监理评估机构信息、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告之全体服务对象、全部服务机构,并向社会公示,由监理评估机构按合同约定开展监理评估。

五、项目承接单位基本要求

1、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略) 场监督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2、具备独立的法人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其业务经营范围应包含社会服务调查、社会服务评估、养老服务评估和残疾人托养服务评估(有一项即可)。

4、了解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及资金结算流程,具备实施监理评估的人员、技术及服务场所等必备条件。

5、为保证监理评估的公平公正性,近2年内在肥西县承接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的服务承接机构及其关联单位不得参与应标。

6、县残联会不定期对监理评估机构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除极特殊情况(如新冠疫情形势严峻不能上户调查等情况),一个月内没完成任务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一年内发现两次未完成任务的,罚款5万元;如果虚假开展工作,第一次罚款5万元,第二次终止合同,同时把不良行为通报相关单位,终止合同时,尚未支付的经费不再拨付。如果被发现监理评估机构与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有利益传输,共同欺骗业主单位,终止合同,将违规情况通报相关单位,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在规定时间内制定监理服务机构考评细则报县残联。

肥西县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

第三方监理评估考核细则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总分

(100分)

服务投诉监理评估

1、是否设立服务监理电话;分值3分

2、是否按规定程序开展客观、公正调查;分值5分;

3、是否及时将调查情况如实反馈至管理部门和服务机构;分值5分;

4、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至服务对象;分值5分;

5、是否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理;分值6分;

6、投诉受理率、回复率、回访率是否达到100%;分值6分。

0-30

服务对象监理评估

1、是否开展新增服务对象服务需求调查,分值6分;

2、是否对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所有调查信息是否及时录入系统,妥善保存;分值12分;

3、是否对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专业技能、职业素养进行综合测评;分值7分;

0-25

服务机构监理评估

1、是否按规定查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情况;分值6分;

2、是否对服务机构已完成的服务进行完整性、合理性、真实性检查,电话回访率不低于所有服务对象的15%,分值9分;

3、是否于每季度对所有承接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综合检查,包括管理制度、服务流程、收费公示等,并督促服务机构建立规范化的质量控制体系、服务团队培训制度、服务回访制度、定期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分值10分。

0-25

监理评估数据分析及结果使用

1、每月服务巡查报告是否完整,分值6分;

2、服务需求及服务满意度监理报告是否齐全,分值7分;

3、每季度是否形成服务机构综合监理报告,分值7分。

0-20

一票否决

县残联会不定期对监理机构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除极特殊情况(如新冠疫情形势严峻不能上户调查等情况),一个月内没完成任务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一年内发现两次未完成任务的,罚款5万元;如果虚假开展工作,第一次罚款5万元,第二次终止合同,同时把不良行为通报相关单位,终止合同时,尚未支付的经费不再拨付。如果被发现监理评估机构与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有利益传输,共同欺骗业主单位,终止合同,将违规情况通报相关单位,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肥西县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

第三方监理评估考核得分表

考核单位:考核时间:

考核指标

得分

得分说明

服务投诉监理评估

服务对象监理评估

服务机构监理评估

监理评估数据分析及结果使用

总 分

考核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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