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开展宣城市疾控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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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开展宣城市疾控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的公告

   (略) 疾控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满足民众非免疫规划疫苗需求,保障疫苗质量和有序供应,有效预防和控制相关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略) 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方案的通知》(皖卫疾控发〔2021〕2号)、《关 (略) 疾控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定于近 (略) 疾控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1.按照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全程监管原则。

  2.《 (略) 2021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产品目录》、《关 (略) 2022年非免疫规划疫苗补充采购目录的通知》(皖疾控免函〔2022〕24号)、《关 (略) 2023年非免疫规划疫苗补充采购目录的通知》(皖疾控函〔2023〕33号)、《 (略) 2024年非免疫规划疫苗补充采购产品目录》( (略) 目录) (略) 疾控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来源。

  3.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方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产品质量、销售服务、价格等。

  二、遴选范围

  中心预防接种门诊部日常使用的疫苗品种,包含人用狂犬病疫苗、流行性感冒病毒疫苗、*型病毒性肝炎疫苗、带状疱疹疫苗、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破伤风疫苗等。

  三、遴选方案和程序

  1.《省目录》里的“疫苗持有人”或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期限前,提交遴选要求的相关材料(见附件)。

  2.依据遴选原则,收集形成《 (略) 疾控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产品类别目录》。

  3.采用综合评分方法对《类别目录》中的疫苗品种进行遴选。按照该疫苗品种或剂型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入选疫苗2种及备选疫苗1种。

  同一品规只有唯一生产企业的疫苗经批准 (略) 疾控中心遴选目录。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

  1.报名资格:入选《省目录》的“疫苗持有人”或供应商均可报名。

  2.报名提交材料:详见附件1。

  3.报名截止时间:**日17点30分前将遴选文件(正副本各一份),装订成册后装于信封内,密封并在信封上贴上遴选信息收集表(见附件2)后送至我中心办公室(以收到时间为准)。

  4.联系人:胡艳玲,联系电话*

  附件:1.疫苗生产企业或供应商提交资料目录;

  2. (略) 疾控中心2024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信息收集表。

  附件1

  疫苗生产企业或供应商提交资料目录

  1.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或《药品GMP证书》等。

  2.冷链配送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运输经营许可证》、与疫苗配送企业签订的配送协议等。

  3.产品质量相关资料:

  (1)三期或四期临床试验资料;

  (2)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资料;

  (3)涉及本产品研究的论文摘要或文献资料;

  (4)上市时间证明文件(提供疫苗最早的批签发检验或其他能证明的文件);

  (5)最近一次批签发检验合格报告;

  (6)产品说明书;

  价格文件;

  (8)产品最小包装照片;

  (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4.质量及服务承诺书,承诺书包括:

  (1)供货时限在10日内;

  (2)不断货的供货履约能力;

  (3)医学服务:疫苗商业保险证明;商业保险为“全国投保、全国通赔”;发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承诺24小时内医学服务响应;具备医学专家配合、及时有效;24小时接收退货/破损疫苗处理响应,14天内处理完成等。

  5.该疫苗的生产企业同时有其他纳入免疫规划疫苗的证明。

  6. (略) 级以上行政、专业部门推荐品种证明文件。

  7.2021年以来无违规或不诚信行为证明文件。

  8.供应商除提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疫苗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2

   (略) 疾控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信息收集表

序号

疫苗品种全称

包装

剂型

规格/单位

生产/销售企业全称

预防病种分类

国产/进口分类

制备技术路线分类

剂量分类

免疫程序分类

备注(可列举产品优势)

  填报人: 生产或销售企业(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普通附件:
附件2: (略) 疾控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信息收集表.doc
,安徽, (略) ,宣城

   (略) 疾控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满足民众非免疫规划疫苗需求,保障疫苗质量和有序供应,有效预防和控制相关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略) 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方案的通知》(皖卫疾控发〔2021〕2号)、《关 (略) 疾控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定于近 (略) 疾控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1.按照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全程监管原则。

  2.《 (略) 2021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产品目录》、《关 (略) 2022年非免疫规划疫苗补充采购目录的通知》(皖疾控免函〔2022〕24号)、《关 (略) 2023年非免疫规划疫苗补充采购目录的通知》(皖疾控函〔2023〕33号)、《 (略) 2024年非免疫规划疫苗补充采购产品目录》( (略) 目录) (略) 疾控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来源。

  3.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方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产品质量、销售服务、价格等。

  二、遴选范围

  中心预防接种门诊部日常使用的疫苗品种,包含人用狂犬病疫苗、流行性感冒病毒疫苗、*型病毒性肝炎疫苗、带状疱疹疫苗、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破伤风疫苗等。

  三、遴选方案和程序

  1.《省目录》里的“疫苗持有人”或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期限前,提交遴选要求的相关材料(见附件)。

  2.依据遴选原则,收集形成《 (略) 疾控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产品类别目录》。

  3.采用综合评分方法对《类别目录》中的疫苗品种进行遴选。按照该疫苗品种或剂型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入选疫苗2种及备选疫苗1种。

  同一品规只有唯一生产企业的疫苗经批准 (略) 疾控中心遴选目录。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

  1.报名资格:入选《省目录》的“疫苗持有人”或供应商均可报名。

  2.报名提交材料:详见附件1。

  3.报名截止时间:**日17点30分前将遴选文件(正副本各一份),装订成册后装于信封内,密封并在信封上贴上遴选信息收集表(见附件2)后送至我中心办公室(以收到时间为准)。

  4.联系人:胡艳玲,联系电话*

  附件:1.疫苗生产企业或供应商提交资料目录;

  2. (略) 疾控中心2024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信息收集表。

  附件1

  疫苗生产企业或供应商提交资料目录

  1.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或《药品GMP证书》等。

  2.冷链配送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运输经营许可证》、与疫苗配送企业签订的配送协议等。

  3.产品质量相关资料:

  (1)三期或四期临床试验资料;

  (2)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资料;

  (3)涉及本产品研究的论文摘要或文献资料;

  (4)上市时间证明文件(提供疫苗最早的批签发检验或其他能证明的文件);

  (5)最近一次批签发检验合格报告;

  (6)产品说明书;

  价格文件;

  (8)产品最小包装照片;

  (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4.质量及服务承诺书,承诺书包括:

  (1)供货时限在10日内;

  (2)不断货的供货履约能力;

  (3)医学服务:疫苗商业保险证明;商业保险为“全国投保、全国通赔”;发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承诺24小时内医学服务响应;具备医学专家配合、及时有效;24小时接收退货/破损疫苗处理响应,14天内处理完成等。

  5.该疫苗的生产企业同时有其他纳入免疫规划疫苗的证明。

  6. (略) 级以上行政、专业部门推荐品种证明文件。

  7.2021年以来无违规或不诚信行为证明文件。

  8.供应商除提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疫苗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2

   (略) 疾控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信息收集表

序号

疫苗品种全称

包装

剂型

规格/单位

生产/销售企业全称

预防病种分类

国产/进口分类

制备技术路线分类

剂量分类

免疫程序分类

备注(可列举产品优势)

  填报人: 生产或销售企业(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普通附件:
附件2: (略) 疾控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信息收集表.doc
,安徽, (略) ,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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