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贾市庄镇刘海庄村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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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藁城区贾市庄镇刘海庄村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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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略) (略) 庄镇刘海庄村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略) 庄镇刘海庄村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工程 ,已由 (略) (略) 庄镇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庄镇刘海庄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92.09%+自有资金7.91%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 (略) (略) 庄镇刘海庄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 (略) (略) 庄镇刘海庄村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1)建设地点: (略) 藁城区;(2)工期:30日历天;(3)最高限价:*.37元,投标保证金:4000元。

2.2招标范围:刘海庄村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略) 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级)或机电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时间:至少涵盖 2024年4月至6月,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

3.3供应商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场查询)。

3.4(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的规定对投标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9时00分至**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

4.2招标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

5. 投标的递交

5.1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本次招标需办理河北CA,河北CA办理有一定周期,办理河北 CA 联系方式:400-707-3355,请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5.2逾期送达的投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官网、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官网、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官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庄镇刘海庄村民委员会

地 址: (略) (略) 庄镇刘海庄村

联系人:李巧国 *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升元 (略)

地 址: (略) (略) 裕华区翟营大街32号东苑22号楼3楼304室

联系人:刘旺祖 *

接收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刘旺祖 *

投诉接收单位: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投诉接收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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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参与投标,请在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请及早办理河北CA,并在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河北CA驱动,以免影响参与和投标。(注:建议使用IE11版本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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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庄镇刘海庄村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略) 庄镇刘海庄村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工程 ,已由 (略) (略) 庄镇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庄镇刘海庄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92.09%+自有资金7.91%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 (略) (略) 庄镇刘海庄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 (略) (略) 庄镇刘海庄村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1)建设地点: (略) 藁城区;(2)工期:30日历天;(3)最高限价:*.37元,投标保证金:4000元。

2.2招标范围:刘海庄村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略) 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级)或机电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时间:至少涵盖 2024年4月至6月,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

3.3供应商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场查询)。

3.4(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的规定对投标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9时00分至**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

4.2招标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

5. 投标的递交

5.1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本次招标需办理河北CA,河北CA办理有一定周期,办理河北 CA 联系方式:400-707-3355,请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5.2逾期送达的投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官网、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官网、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官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庄镇刘海庄村民委员会

地 址: (略) (略) 庄镇刘海庄村

联系人:李巧国 *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升元 (略)

地 址: (略) (略) 裕华区翟营大街32号东苑22号楼3楼304室

联系人:刘旺祖 *

接收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刘旺祖 *

投诉接收单位: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投诉接收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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