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IT设备运行维护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自行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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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IT设备运行维护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自行磋商邀请公告

(略) 水质检测中心对中心2024-2025年度IT设备运行维护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自行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自行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标段)名称:2024-2025年度IT设备运行维护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5万元。

2、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

①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未满)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③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内容中涉及的近三个月指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连续三个月。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 06月 26日起至 2024年 07月02日(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 12:00,下午14:00 ~ 17:00 (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 (略) 水质检测中心( (略) 开福区新河路2号办公大楼二楼)办理报名登记并领取文件手续,未办理报名登记的,视为投标无效。

2、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4年 06月26日起至2023 年 06月 28日(3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07月 05日10:00时(北京时间), (略) 水质检测中心【 (略) 开福区新河路2号办公大楼二楼】(指定地点)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水质检测中心

联系人:刘航

电话:*

地址: (略) 开福区新河路2号办公大楼二楼



(略) 水质检测中心对中心2024-2025年度IT设备运行维护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自行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自行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标段)名称:2024-2025年度IT设备运行维护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5万元。

2、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

①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未满)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③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内容中涉及的近三个月指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连续三个月。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 06月 26日起至 2024年 07月02日(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 12:00,下午14:00 ~ 17:00 (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 (略) 水质检测中心( (略) 开福区新河路2号办公大楼二楼)办理报名登记并领取文件手续,未办理报名登记的,视为投标无效。

2、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4年 06月26日起至2023 年 06月 28日(3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07月 05日10:00时(北京时间), (略) 水质检测中心【 (略) 开福区新河路2号办公大楼二楼】(指定地点)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水质检测中心

联系人:刘航

电话:*

地址: (略) 开福区新河路2号办公大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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