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羌圩乡羌龙建筑用辉绿岩矿项目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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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羌圩乡羌龙建筑用辉绿岩矿项目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大化羌圩乡羌龙建筑用辉绿岩矿项目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发布时间: ** 14:41:46 作者:梁辰娥 浏览次数:次

大化羌圩乡羌龙建筑用辉绿岩矿项目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日08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日17时00分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 大化羌圩乡羌龙建筑用辉绿岩矿项目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单一来源采购工作,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大化羌圩乡羌龙建筑用辉绿岩矿项目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

(二)采购人:广西路桥 (略)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项目概况:大化羌圩乡羌龙建筑用辉绿岩矿位于大化县300°方向60km的羌圩乡境内,具体位置为羌圩乡羌圩村羌龙屯北面约800m的山坡处,本项目矿山可采资源量为1800.37万吨(604.15万立方米),生产规模为180万吨/年。拟开展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的坡洪屯、六学屯及江龙屯等3个屯合计约329户,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

二、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

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及数量

服务期(月)

承包

模式

需求

数量

1

大化羌圩乡羌龙建筑用辉绿岩矿项目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

根据本项目需求,开展坡洪屯、六学屯及江龙屯等3个屯合计约329户(具体以实际为准)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既有房屋的现状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取证保全,并提供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书。

6

包工包料

拟选取1个供应商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及采购对象

(一)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大化羌圩乡羌龙建筑用辉绿岩矿项目紧邻村庄,特别是坡洪屯、六学屯及江龙屯的居住区,矿山爆破施工产生的震动可能对村民的房屋结构带来一定程度的潜在影响。为确保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为了后期可能出现的任何争议提供有力依据,根据村民们的共同要求和期许,大化瑶族自治县羌圩乡人民政府于**日发《大化瑶族自治县羌圩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坡洪屯、六学屯及江龙屯房屋司法公证的函》 (略) ,函中建 (略) 在爆破施工正式开展之前,委托大化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公证处对坡洪屯、六学屯及江龙屯范围内的房屋现状进行详细的记录与取证保全。

此举旨在通过大化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公证处,对可能受到施工影响的房屋进行客观、全面的记录与保全,确保一旦出现问题能够迅速、准确地确定责任,并为受损方提供合理的赔偿依据。

综上,根据《广西 (略) 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版)》第十六条第(十一)款第10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对象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公证处。

(二)单一来源采购对象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对象

备注

1

根据本项目需求,开展坡洪屯、六学屯及江龙屯等3个屯合计约329户(具体以实际为准)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既有房屋的现状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取证保全,并提供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公证处。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公示在广西北 (略) 电子招采平台(http://**)上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路桥 (略)

递交地址:广西壮族 (略) 大化瑶族自治县羌圩乡那良村百光屯9号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广西北 (略) 采购管理办法》《广西 (略) 劳务供应商注册与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 (略) 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路桥 (略)

地址:广西壮族 (略) 大化瑶族自治县羌圩乡那良村百光屯9号

联系人:

1.电子招采平台客服电话:0771-*

2.公司本部:徐女士 *

3.项目公司:梁女士 *

广西路桥 (略)

**日


大化羌圩乡羌龙建筑用辉绿岩矿项目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日08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日17时00分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 大化羌圩乡羌龙建筑用辉绿岩矿项目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单一来源采购工作,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大化羌圩乡羌龙建筑用辉绿岩矿项目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

(二)采购人:广西路桥 (略)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项目概况:大化羌圩乡羌龙建筑用辉绿岩矿位于大化县300°方向60km的羌圩乡境内,具体位置为羌圩乡羌圩村羌龙屯北面约800m的山坡处,本项目矿山可采资源量为1800.37万吨(604.15万立方米),生产规模为180万吨/年。拟开展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的坡洪屯、六学屯及江龙屯等3个屯合计约329户,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

二、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

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及数量

服务期(月)

承包

模式

需求

数量

1

大化羌圩乡羌龙建筑用辉绿岩矿项目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

根据本项目需求,开展坡洪屯、六学屯及江龙屯等3个屯合计约329户(具体以实际为准)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既有房屋的现状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取证保全,并提供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书。

6

包工包料

拟选取1个供应商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及采购对象

(一)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大化羌圩乡羌龙建筑用辉绿岩矿项目紧邻村庄,特别是坡洪屯、六学屯及江龙屯的居住区,矿山爆破施工产生的震动可能对村民的房屋结构带来一定程度的潜在影响。为确保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为了后期可能出现的任何争议提供有力依据,根据村民们的共同要求和期许,大化瑶族自治县羌圩乡人民政府于**日发《大化瑶族自治县羌圩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坡洪屯、六学屯及江龙屯房屋司法公证的函》 (略) ,函中建 (略) 在爆破施工正式开展之前,委托大化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公证处对坡洪屯、六学屯及江龙屯范围内的房屋现状进行详细的记录与取证保全。

此举旨在通过大化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公证处,对可能受到施工影响的房屋进行客观、全面的记录与保全,确保一旦出现问题能够迅速、准确地确定责任,并为受损方提供合理的赔偿依据。

综上,根据《广西 (略) 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版)》第十六条第(十一)款第10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对象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公证处。

(二)单一来源采购对象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对象

备注

1

根据本项目需求,开展坡洪屯、六学屯及江龙屯等3个屯合计约329户(具体以实际为准)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既有房屋的现状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取证保全,并提供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公证处。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公示在广西北 (略) 电子招采平台(http://**)上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路桥 (略)

递交地址:广西壮族 (略) 大化瑶族自治县羌圩乡那良村百光屯9号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广西北 (略) 采购管理办法》《广西 (略) 劳务供应商注册与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 (略) 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路桥 (略)

地址:广西壮族 (略) 大化瑶族自治县羌圩乡那良村百光屯9号

联系人:

1.电子招采平台客服电话:0771-*

2.公司本部:徐女士 *

3.项目公司:梁女士 *

广西路桥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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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14:41:46 作者:梁辰娥 浏览次数:次

大化羌圩乡羌龙建筑用辉绿岩矿项目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日08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日17时00分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 大化羌圩乡羌龙建筑用辉绿岩矿项目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单一来源采购工作,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大化羌圩乡羌龙建筑用辉绿岩矿项目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

(二)采购人:广西路桥 (略)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项目概况:大化羌圩乡羌龙建筑用辉绿岩矿位于大化县300°方向60km的羌圩乡境内,具体位置为羌圩乡羌圩村羌龙屯北面约800m的山坡处,本项目矿山可采资源量为1800.37万吨(604.15万立方米),生产规模为180万吨/年。拟开展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的坡洪屯、六学屯及江龙屯等3个屯合计约329户,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

二、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

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及数量

服务期(月)

承包

模式

需求

数量

1

大化羌圩乡羌龙建筑用辉绿岩矿项目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

根据本项目需求,开展坡洪屯、六学屯及江龙屯等3个屯合计约329户(具体以实际为准)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既有房屋的现状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取证保全,并提供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书。

6

包工包料

拟选取1个供应商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及采购对象

(一)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大化羌圩乡羌龙建筑用辉绿岩矿项目紧邻村庄,特别是坡洪屯、六学屯及江龙屯的居住区,矿山爆破施工产生的震动可能对村民的房屋结构带来一定程度的潜在影响。为确保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为了后期可能出现的任何争议提供有力依据,根据村民们的共同要求和期许,大化瑶族自治县羌圩乡人民政府于**日发《大化瑶族自治县羌圩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坡洪屯、六学屯及江龙屯房屋司法公证的函》 (略) ,函中建 (略) 在爆破施工正式开展之前,委托大化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公证处对坡洪屯、六学屯及江龙屯范围内的房屋现状进行详细的记录与取证保全。

此举旨在通过大化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公证处,对可能受到施工影响的房屋进行客观、全面的记录与保全,确保一旦出现问题能够迅速、准确地确定责任,并为受损方提供合理的赔偿依据。

综上,根据《广西 (略) 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版)》第十六条第(十一)款第10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对象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公证处。

(二)单一来源采购对象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对象

备注

1

根据本项目需求,开展坡洪屯、六学屯及江龙屯等3个屯合计约329户(具体以实际为准)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既有房屋的现状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取证保全,并提供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公证处。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公示在广西北 (略) 电子招采平台(http://**)上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路桥 (略)

递交地址:广西壮族 (略) 大化瑶族自治县羌圩乡那良村百光屯9号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广西北 (略) 采购管理办法》《广西 (略) 劳务供应商注册与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 (略) 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路桥 (略)

地址:广西壮族 (略) 大化瑶族自治县羌圩乡那良村百光屯9号

联系人:

1.电子招采平台客服电话:0771-*

2.公司本部:徐女士 *

3.项目公司:梁女士 *

广西路桥 (略)

**日


大化羌圩乡羌龙建筑用辉绿岩矿项目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日08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日17时00分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 大化羌圩乡羌龙建筑用辉绿岩矿项目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单一来源采购工作,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大化羌圩乡羌龙建筑用辉绿岩矿项目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

(二)采购人:广西路桥 (略)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项目概况:大化羌圩乡羌龙建筑用辉绿岩矿位于大化县300°方向60km的羌圩乡境内,具体位置为羌圩乡羌圩村羌龙屯北面约800m的山坡处,本项目矿山可采资源量为1800.37万吨(604.15万立方米),生产规模为180万吨/年。拟开展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的坡洪屯、六学屯及江龙屯等3个屯合计约329户,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

二、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

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及数量

服务期(月)

承包

模式

需求

数量

1

大化羌圩乡羌龙建筑用辉绿岩矿项目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

根据本项目需求,开展坡洪屯、六学屯及江龙屯等3个屯合计约329户(具体以实际为准)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既有房屋的现状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取证保全,并提供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书。

6

包工包料

拟选取1个供应商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及采购对象

(一)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大化羌圩乡羌龙建筑用辉绿岩矿项目紧邻村庄,特别是坡洪屯、六学屯及江龙屯的居住区,矿山爆破施工产生的震动可能对村民的房屋结构带来一定程度的潜在影响。为确保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为了后期可能出现的任何争议提供有力依据,根据村民们的共同要求和期许,大化瑶族自治县羌圩乡人民政府于**日发《大化瑶族自治县羌圩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坡洪屯、六学屯及江龙屯房屋司法公证的函》 (略) ,函中建 (略) 在爆破施工正式开展之前,委托大化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公证处对坡洪屯、六学屯及江龙屯范围内的房屋现状进行详细的记录与取证保全。

此举旨在通过大化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公证处,对可能受到施工影响的房屋进行客观、全面的记录与保全,确保一旦出现问题能够迅速、准确地确定责任,并为受损方提供合理的赔偿依据。

综上,根据《广西 (略) 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版)》第十六条第(十一)款第10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对象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公证处。

(二)单一来源采购对象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对象

备注

1

根据本项目需求,开展坡洪屯、六学屯及江龙屯等3个屯合计约329户(具体以实际为准)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既有房屋的现状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取证保全,并提供房屋现状证据保全公证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公证处。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公示在广西北 (略) 电子招采平台(http://**)上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路桥 (略)

递交地址:广西壮族 (略) 大化瑶族自治县羌圩乡那良村百光屯9号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广西北 (略) 采购管理办法》《广西 (略) 劳务供应商注册与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 (略) 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路桥 (略)

地址:广西壮族 (略) 大化瑶族自治县羌圩乡那良村百光屯9号

联系人:

1.电子招采平台客服电话:0771-*

2.公司本部:徐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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