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热水器采购公告
燃气热水器采购公告
中粮 (略) 燃气热水器
公开比价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公开比价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由中粮 (略) 自行办理,以企业自有资金支付。现进行公开比价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积极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二)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三)各申请人应就以下采购项目全部内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不拆分。第一成交人若产品不能满足采购人技术需求,将根据成交排名顺序,选择合作供应商。
(四)采购项目:
1、采购计划表:
序号 | 名称 | 物料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使用环节 | 备注 |
1 | 燃气热水器|24升 | 台 | 1 | 办公室 | 1、史密斯(*)24升 | |||
备注: 1、 所 (略) 指定地点含税价格,随货提供税率为 13 %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 请按照本采购公告附件询价单格式上传报价; 3、 如有异议请在答疑内进行答疑,我方会及时给予澄清。 4、报名同时可以进行报价,必须上表标注的品牌、规格进行报价,未按要求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2.1出卖人保证所供应产品质量(包括技术要求):按CJ/T 469-2015 燃气热水器及采暖炉用热交换器、SN/T 3242.2-2012 进出口热水器检验规程 第2部分:燃气热水器标准执行,同时满足买受人实际使用要求。
2.2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为12个月,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质保期从出卖人采取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要求之日起重新计算。
2.3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买受人以传真或其他有效通讯方式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与买受人工作人员联络,若买受人无法自行解决则出卖人在收到通知后72小时内派专业维修人员上门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出卖人未及时或拒绝维修或更换,买受人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更换,所需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可直接在质保金中予以扣除。
第三条 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3.1交货时间: 合同生效后5天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2.1交货地点: (略) 淮上区凤凰城17号楼淮上区政务中心
3.2.2交货方式:出卖人负责送货至买受人厂区指定地点 。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的费用、风险负担:运输方式不限,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五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出卖人负责货物的包装,货物包装应适于运输、防潮、防震和经受合理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输。由于货物包装原因所引起的货物损毁、灭失及给买受人及第三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出卖人承担。包装物免费用、免回收。如约定由出卖人收回包装的,出卖人应予接到买受人通知 3个工作 日内予以收回,逾期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处理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6.1货到买受人后,由买受人在三日内初步验收(指对到货产品的数量、规格、外包装等外观可见事项进行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关“验货单”后,视为出卖人完成交货。但该“验货单”只作为并且仅为初步判断货物数量、质量的目的,货物实际质量情况应以使用之后的效果为准进行判断。任何隐蔽性的、通过合理检查未能发现的质量缺陷,仍应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出卖人对于货物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并不因货物通过初步验收而减轻或免除。经初步验收,如货物数量短少 10 %以上的,出卖人应在交货期内补足,如不能在交货期内补足,不足部分按延迟交货处理。
6.2货物到达买受人两周内,买受人按本合同第2.1条约定的标准完成理化检验。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出卖人三日内给予换货或退换,退换货发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否则将视为出卖人违约,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合同金额 10 %的违约金。货物验收不合格视为出卖人未交货,导致交货迟延的则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如对检验的结果有异议,则双方共同委托具有权威检验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验,此检验结果为货物的最终检验结果,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 货物所有权及转移:
出卖人应保证对所售货物拥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对货物的出售是合法有效的行为,因权利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保证所售卖的产品不侵犯第三人权益,因售卖产品侵犯第三人权益而使买受人受到追索的,一切后果责任由出卖人承担。货物装载至买受人运输车辆/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后,所有权转移至买受人。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8.1 (略) 经初验合格,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后支付全额货款;结算方式:转账或电汇。
8.2 如有质保金,上述款项支付数额则为扣除相应质保金后的金额。质保金比例为 %,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8.3出卖人需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合同总价款的 增值税税票,税率为13%。若买受人发现出卖人提供的为虚假或不实发票,则买受人有权最高按照票面金额的3% 要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还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相应损失。
8.4出卖人收款账户及账号信息以合同约定为准,如出卖人需要变更收款账户及账号信息需经买受人同意并出具加盖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变更信息函原件,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 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及其附件有效期内以及有效期结束一年之内,出卖人有义务对自买受人处得到的信息保密,未经买受人书面许可,出卖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如出卖人未按时交货,每迟延一天出卖人按未到货金额的 1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迟延交货超过 15 天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并有权单方解除、终止或部分终止合同,同时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支付合同金额 20 %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损失的,按买受人实际损失赔偿。
10.2货物质保期内,凡因质量不符合约定或有其它内在质量问题,而给买受人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出卖人承担责任。
10.3若买受人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付清应付货款,每推迟五天,买受人按应付货款金额的1‰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若由于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合同各方同意的属于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使合同的某一方不能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期限由合同各方共同商定。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即以传真方式告知其他合同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0天内将事故发生地的主管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书快递给其他合同方为证。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受人所 (略) 起诉。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相关产品生产或经营资质,注册资金:*元,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合同履行能力;
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质符合单位均可参与报价;
3、申请人应提交的报名材料:营业执照;
4、资格预审申请方式:申请人登*中粮 (略) (略) 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
5、通过评审的申请人名单确定:通过评审的申请人在资格评审时间截止后自行登*查询是否通过评审。通过评审的 (略) 上进行报价,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价。
三、报名及询价方式
1、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 14时00分
2、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中粮 (略) (略) 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投标人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不收取任何费用。),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供应商需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按采购公告要求上传相应报名资料的扫描件;
(3)供应商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预审后 (略) 上提交报价,并上传相应报价单扫描件。
四、联系方式
单位:中粮 (略) 采购部
地址: (略) 淮上区凤凰城17号楼淮上区政务中心
联 系 人:吴向阳
联系电话:*
五、其它事项说明
1、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在通过资格预审 (略) 上进行报价;
2、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 (略) 上报名, (略) 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与联系人联系;
4、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略) 络速度慢的地区为防止在报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5、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线提问并在线查看答疑澄清;
6、采购公告未涉及内容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7、会 (略) (略) 址:http://**
8、中粮生化采购信息发布公众号:笃信精勤 cofco_2016。
中粮 (略) 燃气热水器
公开比价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公开比价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由中粮 (略) 自行办理,以企业自有资金支付。现进行公开比价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积极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二)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三)各申请人应就以下采购项目全部内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不拆分。第一成交人若产品不能满足采购人技术需求,将根据成交排名顺序,选择合作供应商。
(四)采购项目:
1、采购计划表:
序号 | 名称 | 物料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使用环节 | 备注 |
1 | 燃气热水器|24升 | 台 | 1 | 办公室 | 1、史密斯(*)24升 | |||
备注: 1、 所 (略) 指定地点含税价格,随货提供税率为 13 %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 请按照本采购公告附件询价单格式上传报价; 3、 如有异议请在答疑内进行答疑,我方会及时给予澄清。 4、报名同时可以进行报价,必须上表标注的品牌、规格进行报价,未按要求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2.1出卖人保证所供应产品质量(包括技术要求):按CJ/T 469-2015 燃气热水器及采暖炉用热交换器、SN/T 3242.2-2012 进出口热水器检验规程 第2部分:燃气热水器标准执行,同时满足买受人实际使用要求。
2.2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为12个月,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质保期从出卖人采取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要求之日起重新计算。
2.3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买受人以传真或其他有效通讯方式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与买受人工作人员联络,若买受人无法自行解决则出卖人在收到通知后72小时内派专业维修人员上门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出卖人未及时或拒绝维修或更换,买受人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更换,所需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可直接在质保金中予以扣除。
第三条 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3.1交货时间: 合同生效后5天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2.1交货地点: (略) 淮上区凤凰城17号楼淮上区政务中心
3.2.2交货方式:出卖人负责送货至买受人厂区指定地点 。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的费用、风险负担:运输方式不限,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五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出卖人负责货物的包装,货物包装应适于运输、防潮、防震和经受合理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输。由于货物包装原因所引起的货物损毁、灭失及给买受人及第三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出卖人承担。包装物免费用、免回收。如约定由出卖人收回包装的,出卖人应予接到买受人通知 3个工作 日内予以收回,逾期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处理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6.1货到买受人后,由买受人在三日内初步验收(指对到货产品的数量、规格、外包装等外观可见事项进行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关“验货单”后,视为出卖人完成交货。但该“验货单”只作为并且仅为初步判断货物数量、质量的目的,货物实际质量情况应以使用之后的效果为准进行判断。任何隐蔽性的、通过合理检查未能发现的质量缺陷,仍应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出卖人对于货物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并不因货物通过初步验收而减轻或免除。经初步验收,如货物数量短少 10 %以上的,出卖人应在交货期内补足,如不能在交货期内补足,不足部分按延迟交货处理。
6.2货物到达买受人两周内,买受人按本合同第2.1条约定的标准完成理化检验。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出卖人三日内给予换货或退换,退换货发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否则将视为出卖人违约,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合同金额 10 %的违约金。货物验收不合格视为出卖人未交货,导致交货迟延的则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如对检验的结果有异议,则双方共同委托具有权威检验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验,此检验结果为货物的最终检验结果,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 货物所有权及转移:
出卖人应保证对所售货物拥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对货物的出售是合法有效的行为,因权利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保证所售卖的产品不侵犯第三人权益,因售卖产品侵犯第三人权益而使买受人受到追索的,一切后果责任由出卖人承担。货物装载至买受人运输车辆/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后,所有权转移至买受人。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8.1 (略) 经初验合格,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后支付全额货款;结算方式:转账或电汇。
8.2 如有质保金,上述款项支付数额则为扣除相应质保金后的金额。质保金比例为 %,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8.3出卖人需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合同总价款的 增值税税票,税率为13%。若买受人发现出卖人提供的为虚假或不实发票,则买受人有权最高按照票面金额的3% 要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还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相应损失。
8.4出卖人收款账户及账号信息以合同约定为准,如出卖人需要变更收款账户及账号信息需经买受人同意并出具加盖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变更信息函原件,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 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及其附件有效期内以及有效期结束一年之内,出卖人有义务对自买受人处得到的信息保密,未经买受人书面许可,出卖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如出卖人未按时交货,每迟延一天出卖人按未到货金额的 1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迟延交货超过 15 天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并有权单方解除、终止或部分终止合同,同时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支付合同金额 20 %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损失的,按买受人实际损失赔偿。
10.2货物质保期内,凡因质量不符合约定或有其它内在质量问题,而给买受人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出卖人承担责任。
10.3若买受人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付清应付货款,每推迟五天,买受人按应付货款金额的1‰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若由于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合同各方同意的属于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使合同的某一方不能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期限由合同各方共同商定。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即以传真方式告知其他合同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0天内将事故发生地的主管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书快递给其他合同方为证。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受人所 (略) 起诉。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相关产品生产或经营资质,注册资金:*元,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合同履行能力;
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质符合单位均可参与报价;
3、申请人应提交的报名材料:营业执照;
4、资格预审申请方式:申请人登*中粮 (略) (略) 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
5、通过评审的申请人名单确定:通过评审的申请人在资格评审时间截止后自行登*查询是否通过评审。通过评审的 (略) 上进行报价,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价。
三、报名及询价方式
1、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 14时00分
2、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中粮 (略) (略) 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投标人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不收取任何费用。),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供应商需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按采购公告要求上传相应报名资料的扫描件;
(3)供应商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预审后 (略) 上提交报价,并上传相应报价单扫描件。
四、联系方式
单位:中粮 (略) 采购部
地址: (略) 淮上区凤凰城17号楼淮上区政务中心
联 系 人:吴向阳
联系电话:*
五、其它事项说明
1、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在通过资格预审 (略) 上进行报价;
2、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 (略) 上报名, (略) 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与联系人联系;
4、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略) 络速度慢的地区为防止在报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5、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线提问并在线查看答疑澄清;
6、采购公告未涉及内容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7、会 (略) (略) 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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