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财经学院班车承运服务项目重发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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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财经学院班车承运服务项目重发的采购公告

浙 (略) 受 (略) 委托,就 (略) 班车承运服务项目(重发)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采购程序由采购人按实际情况确定,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班车承运服务项目(重发)

二、项目编号:*(ZJZC-*-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品目

采购名称

车辆类型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本部校区-杭州湾校区班车承运服务

47座及以上大巴4辆

合计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招标人将对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服务资格,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

132万/年

1500元/天/辆

本部校区-象山校区班车承运服务

47座及以上大巴3辆

112.2万/年

1700元/天/辆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4、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特定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6.1、发售期限:**日至**日(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6.2、形式: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公告发布网页下载并填写的投标报名函;

(3)标书费汇款凭证;

(4)如非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本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请将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报名函直接传真(0574-*)或发送邮件(*@*26.com)至我司。

6.3、售价:招标文件每份500.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6.4、购买地点:浙 (略) [ (略) 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6.5、联系电话:0574-*/*

七、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投标人应于**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 (略) [ (略) 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A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浙 (略) [ (略) 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A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宁波政府采购网、 (略) 网站和浙 (略) 网站

十、其他说明:

10.1、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10.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上成功进

行注册登记。

10.3、关于本次招标的费用均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孔浦支行(行号:*)

户名:浙 (略)

账号:*85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海曙 (略) 路899号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74-*

采购代理机构:浙 (略)

地址: (略) 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联系人:蒋敏敏、林叶、王明、叶子恒、郑建浩、李晶

联系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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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略) 受 (略) 委托,就 (略) 班车承运服务项目(重发)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采购程序由采购人按实际情况确定,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班车承运服务项目(重发)

二、项目编号:*(ZJZC-*-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品目

采购名称

车辆类型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本部校区-杭州湾校区班车承运服务

47座及以上大巴4辆

合计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招标人将对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服务资格,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

132万/年

1500元/天/辆

本部校区-象山校区班车承运服务

47座及以上大巴3辆

112.2万/年

1700元/天/辆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4、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特定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6.1、发售期限:**日至**日(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6.2、形式: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公告发布网页下载并填写的投标报名函;

(3)标书费汇款凭证;

(4)如非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本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请将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报名函直接传真(0574-*)或发送邮件(*@*26.com)至我司。

6.3、售价:招标文件每份500.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6.4、购买地点:浙 (略) [ (略) 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6.5、联系电话:0574-*/*

七、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投标人应于**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 (略) [ (略) 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A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浙 (略) [ (略) 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A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宁波政府采购网、 (略) 网站和浙 (略) 网站

十、其他说明:

10.1、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10.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上成功进

行注册登记。

10.3、关于本次招标的费用均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孔浦支行(行号:*)

户名:浙 (略)

账号:*85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海曙 (略) 路899号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74-*

采购代理机构:浙 (略)

地址: (略) 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联系人:蒋敏敏、林叶、王明、叶子恒、郑建浩、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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