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浏阳市金阳医院建设项目一期正式电源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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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浏阳市金阳医院建设项目一期正式电源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 (略) (略) 电力供电问题,填补园区无大型综合医疗机构的空白。

2、按照国家、 (略) 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选项

政府采购政策名称

具体落实措施

支持节能、环保产品

评审优惠:技术4%、价格4%

优先采购:(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最新一期)内非标记★符号的,对于技

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 4%-8%

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4%、价格4%。

(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最新一期)内的,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

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 4%-8%的加分。本项目具

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4%、价格4%。

支持绿色建材

评审优惠: /

优先采购: /

支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预留份额: /

价格扣除: /

支持监狱企业政策

预留份额: /

价格扣除: 10%

支持残疾人企业

政策

预留份额: /

价格扣除: 10%

支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鼓励中标(成交)供应商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融资。

支持项目预付款

预付款比例: /

其它

支持中小企业

1.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是 √否

如选否,理由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如:变压器、电缆、空调等设备大部分为大型企业生产,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符合第三点:按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对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2. 预留形式: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包

□联合体形式预留

□合同分包形式预留

3. 预留比例:(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100%;

□预留份额: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4.项目价格优惠:

√ 非预留份额的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 10 % (10%-20%,工程项目3%-5%)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向小微企业分包的,给予价格扣除优惠: / % (4%-6%,工程项目3%-5%)

5.其它(预留份额及价格优惠): /

(请详细列明)


二、相关标准

(1)干式变压器:

GB1094.1-2013 《电力变压器》第1部分 总则

GB1094.3-2017 《电力变压器》第3部分 绝缘水平、绝缘实验和外绝缘空气间隙

GB1094.5-2008 《电力变压器》第5部分 承受短路的能力

GB1094.11-2022 《干式电力变压器》

GB/T10228-2023 《干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GB/T1094.12-2013 《干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

GB1094.10-2022 《电力变压器》第10部分:声级测定

GB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20052-2024 《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2)高压开关柜部分

GB/T156-2017 《标准电压》

GB/T1408-2016 《固定绝缘材料工频电气强度的试验方法》

GB/T3309-1989 《高压开关设备常温下的机械试验》

GB/T3804-2017 《3.6kV~40.5kV高压交流负荷开关》

GB/T7354-2018 《高电压试验技术局部放电测量》

GB/T11022-2020 《高压交流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GB16926-2009 《交流高压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SD/T318-1989 《高压开关柜闭锁装置技术条件》

DL/T402-2016 《交流高压断路器》

DL/T539-1993 《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和元部件凝露及污秽试验技术条件》

DL/T593-2016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同技术要求》

DL/T404-2020 《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1984-2014 《高压交流断路器》

DL/T615-2013 《交流高压断路器参数选用导则》

DL/T538-2006 《高压带电显示装置》

(3)低压开关柜部分

整套低压开关柜须按下列各标准之最新修订本中之规定进行设计和制造:

GB7251.1-2023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14048.1-2012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 10233-2016 《低压成套设备和电控设备基本试验方法》

GB/T2681-1981 《电气成套装置中的绝缘导线颜色》

GB2682-81 《电气成套装置中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

GB/T4942.2-9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4)无功补偿装置及有源滤波装置

1、采用标准

GB 50227-2017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GB/T 12326-2008

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

GB 14048.3-2017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及熔断器组合电器

GB/T 1094.6-2011

电力变压器 第6部分:电抗器

GB/T 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7251.1-2013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 12325-2008

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偏差

GB/T 14048.1-2012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总则

GB/T 14549-93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

GB/T 15291-2015

半导体器件 第6部分 晶闸管

GB/T 15543-2008

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不平衡

GB/T 15576-2008

低压成套无功功率补偿装置

GB/T 15945-2008

电能质量 电力系统频率偏差

GB/T 16935.1-2008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第1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

GB/T 17626.2 -200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201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干扰度试验

GB/T 17626.4-200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200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18481-2001

电能质量 暂时过电压和瞬态过电压

GB/T 3859.4-2004

半导体变流器 包括直接直流变流器的半导体自换相变流器

GB/T 15576-2008

低压成套无功功率动态补偿装置

GB 12747.2-2017

标称电压1000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自愈式并联电容器第2部分:老化试验、自愈性试验和破坏试验

GB/T 17626.30-201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能质量测量方法

IEC871-1

额定电压400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

DGJ 08-100-2003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

DL/T 1053-2017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规程

DL/T 597-2017

低压无功补偿控制器使用技术条件

DL/T 842-2015

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使用技术条件

JGJ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5)柴油发电机组

GB/T 15548-2023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三相同步发电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 2820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三相同步发电机组》

GB/T 4712-2008 《自动化柴油发电机分级要求》

GB/T 1029-2021 《三相同步电机试验方法》

GB/T 1993-1993 《旋转电机冷却方法》

GB/T 7409 《同步电机励磁系统》

同时需按照按 ISO8528 质量标准及 ISO18001/ISO9001 管理标准组织生产。

三、技术规格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和安装时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通知发出后成交供应商必须在 6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2.1 提供的所有设备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于包装不妥而引起设备锈蚀、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2.2 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指定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和搬运装卸, 包括所产生的一切运输费、装卸费、人工费、差旅费、食宿费、保险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3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设备包装完整, 送达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采购人验货前未拆封。货物验收合格前存在的损毁、灭失、赃污的风险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4 成交供应商送达设备,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

2.5 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 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2.6包装方式及运输

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

3.1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手册、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3.2 成交供应商免费为采购人建立本项目的技术档案(包括本项目的产品型号、说明书、合格证、安装日期,验收日期,维护记录等)。

4.售后服务

4.1、质保期要求:整体项目整体质保期为 5 年。

4.2、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送电并签字移交第二日起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3、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需要现场服务的,维修人员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故障问题。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 (略) 工作的正常进行。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5)质保期内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维修时,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风险和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抵扣。在质保期内的现场服务,不再额外收取费用,质保期外的现场服务收费标准及项目,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声明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费用。

(6)在保质、保修期内,同一设备、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或者质保期内出现3次故障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的免费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设备,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采购人和使用方的损失。

(7)项目移交使用单位后,成交供应商至少派一名专业工程师常驻使用单位,且时间不得低于2年。

4.4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第 279 号令[2000] (略) 第 714 号令[2019])执行

六、验收标准

履约验收方案

1、验收主体:*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是 √否

是否邀请专家:√是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是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 进场货物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在设备到货前 48 小时通知采购人现场管理代表、监理工程师进行进场验收,三方根据图纸、采购合同、技术参数等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达标并逐项签字确认后,货物才能进行安装;检验不达标的,不得使用于本项目。

2、 隐蔽工程验收。采购项目中涉及隐蔽工程验收和计量的,应按照建设工程的管理规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 收和计量后,才能进行覆盖,以及下一道工序施工。

3、预验收。项目完工后,由采 (略) 负责组织成立预验收小组, 按照采购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封存样品(如有)、图纸、清单等进行预验收。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预验收合格的,签署预验收合格证明;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要求在限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4、 试运行验收。本项目试运行期为 6 个月,试运行合格后,由使用部门签署试运行合格记录;试运行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要求限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5、 正式验收。采购项目预验收和试运行期满且验收合格后,凭预验收合格证明及试运行合格证明,由预验收小组成员签署正式验收证书。

6、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7、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8、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9、未经采购人现场验收并签字的设备、材料一律不得使用。

10、成交供应商对项目自检合格后,申请电力主管部门验收。最终验收以电力主管部门接收移交汇签单为准。若电力主管部门未出具接收移交汇签单视为未验收。

11、验 (略) 财政局《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浏财函【2024】5号)执行。

11.1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11.2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

11.3履约验收程序: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11.4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中的项目技术部分要求进行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中的项目服务要求进行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中的商务部分要求进行验收

11.5履约验收标准: (1)成交供应商向*方提供的所有货物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如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高于国家或相关部门、行业强制性标准的,则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作为验收依据,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单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方在验收货物时,可随机抽取部分货物,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方将拒绝接收全部货物。

(3)本项目按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货物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检验。测试过程中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负责返工直至验收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等产生的费用以及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

(5)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要求、出现包装破损、货物损坏等情形的,*方有权直接拒绝验收、接收,成交供应商自行处理该批货物并再次交货,履行期限不予顺延。货物验收合格不免除成交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责任。

(6)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①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 验收费用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②采购人的验收仅代表对数量、规格等外表特征的认可,不代表对质量的认可,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③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④按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验收合格、需满足《 (略)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最新版 (略) 相关规定要求(最新版日期同招标公告截止日)。

⑤ 成交供应商负责协调电力部门验收并送电,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签署正式验收证书后,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十五天内未能获得验收通过,成交供应商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其他要求

1、(1)合同价格包括招标内容范围内土建(含水电)改造费用、设备价、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人工费、管理费、安装调试费、检测检验费、维修费、行政审批手续及费用(如有)、各类保险费、利润、税金和费用及其他因本项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并为到岸价(到岸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提供清单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后图纸必须能满足采购人的合理使用需求,深化设计后所增加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补充,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根据采购人审核的相关图纸和清单要求按实结算,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价;采购人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设备的制造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以及根据需要增加的其它设备费用。

(2)本项目的工程配套费已含在投标报价内,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总工程配套费4万元,内容包括利用相关施工单位的外脚手架、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垂直运输机械的利用,因成交供应商施工引起的结构表面修补、临时设施的使用、建筑垃圾的清理外运等。因成交供应商与相关施工单位协商不成或未支付工程配套费所造成的误工及施工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成交供应商需负责与供电部门的外线正式用电时的各项协调工作。

3、成交供应商须配合消防验收,达到消防验收要求。

4、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代维费及高可靠性费除外],包含货物采购、土建配套工程、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投标总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费、施工费、材料费、地沟挖建费、安装调试费、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管理费、测试验收费、维修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费、各类保险费、税金等为完成项目至“交钥匙”所需的所有费用。

5、坚持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方应自行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做好安全防护、警戒、照明、告示、安全保卫等措施,凡在施工中因*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的责任和损失概由*方负责,*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方应按相关规定为作业施工等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安全保险等相关责任保险。

6、投标人在投标前,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须踏勘现场查看情况,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1、 (略) (略) 电力供电问题,填补园区无大型综合医疗机构的空白。

2、按照国家、 (略) 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选项

政府采购政策名称

具体落实措施

支持节能、环保产品

评审优惠:技术4%、价格4%

优先采购:(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最新一期)内非标记★符号的,对于技

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 4%-8%

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4%、价格4%。

(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最新一期)内的,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

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 4%-8%的加分。本项目具

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4%、价格4%。

支持绿色建材

评审优惠: /

优先采购: /

支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预留份额: /

价格扣除: /

支持监狱企业政策

预留份额: /

价格扣除: 10%

支持残疾人企业

政策

预留份额: /

价格扣除: 10%

支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鼓励中标(成交)供应商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融资。

支持项目预付款

预付款比例: /

其它

支持中小企业

1.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是 √否

如选否,理由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如:变压器、电缆、空调等设备大部分为大型企业生产,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符合第三点:按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对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2. 预留形式: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包

□联合体形式预留

□合同分包形式预留

3. 预留比例:(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100%;

□预留份额: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4.项目价格优惠:

√ 非预留份额的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 10 % (10%-20%,工程项目3%-5%)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向小微企业分包的,给予价格扣除优惠: / % (4%-6%,工程项目3%-5%)

5.其它(预留份额及价格优惠): /

(请详细列明)


二、相关标准

(1)干式变压器:

GB1094.1-2013 《电力变压器》第1部分 总则

GB1094.3-2017 《电力变压器》第3部分 绝缘水平、绝缘实验和外绝缘空气间隙

GB1094.5-2008 《电力变压器》第5部分 承受短路的能力

GB1094.11-2022 《干式电力变压器》

GB/T10228-2023 《干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GB/T1094.12-2013 《干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

GB1094.10-2022 《电力变压器》第10部分:声级测定

GB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20052-2024 《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2)高压开关柜部分

GB/T156-2017 《标准电压》

GB/T1408-2016 《固定绝缘材料工频电气强度的试验方法》

GB/T3309-1989 《高压开关设备常温下的机械试验》

GB/T3804-2017 《3.6kV~40.5kV高压交流负荷开关》

GB/T7354-2018 《高电压试验技术局部放电测量》

GB/T11022-2020 《高压交流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GB16926-2009 《交流高压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SD/T318-1989 《高压开关柜闭锁装置技术条件》

DL/T402-2016 《交流高压断路器》

DL/T539-1993 《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和元部件凝露及污秽试验技术条件》

DL/T593-2016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同技术要求》

DL/T404-2020 《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1984-2014 《高压交流断路器》

DL/T615-2013 《交流高压断路器参数选用导则》

DL/T538-2006 《高压带电显示装置》

(3)低压开关柜部分

整套低压开关柜须按下列各标准之最新修订本中之规定进行设计和制造:

GB7251.1-2023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14048.1-2012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 10233-2016 《低压成套设备和电控设备基本试验方法》

GB/T2681-1981 《电气成套装置中的绝缘导线颜色》

GB2682-81 《电气成套装置中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

GB/T4942.2-9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4)无功补偿装置及有源滤波装置

1、采用标准

GB 50227-2017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GB/T 12326-2008

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

GB 14048.3-2017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及熔断器组合电器

GB/T 1094.6-2011

电力变压器 第6部分:电抗器

GB/T 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7251.1-2013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 12325-2008

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偏差

GB/T 14048.1-2012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总则

GB/T 14549-93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

GB/T 15291-2015

半导体器件 第6部分 晶闸管

GB/T 15543-2008

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不平衡

GB/T 15576-2008

低压成套无功功率补偿装置

GB/T 15945-2008

电能质量 电力系统频率偏差

GB/T 16935.1-2008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第1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

GB/T 17626.2 -200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201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干扰度试验

GB/T 17626.4-200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200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18481-2001

电能质量 暂时过电压和瞬态过电压

GB/T 3859.4-2004

半导体变流器 包括直接直流变流器的半导体自换相变流器

GB/T 15576-2008

低压成套无功功率动态补偿装置

GB 12747.2-2017

标称电压1000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自愈式并联电容器第2部分:老化试验、自愈性试验和破坏试验

GB/T 17626.30-201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能质量测量方法

IEC871-1

额定电压400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

DGJ 08-100-2003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

DL/T 1053-2017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规程

DL/T 597-2017

低压无功补偿控制器使用技术条件

DL/T 842-2015

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使用技术条件

JGJ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5)柴油发电机组

GB/T 15548-2023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三相同步发电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 2820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三相同步发电机组》

GB/T 4712-2008 《自动化柴油发电机分级要求》

GB/T 1029-2021 《三相同步电机试验方法》

GB/T 1993-1993 《旋转电机冷却方法》

GB/T 7409 《同步电机励磁系统》

同时需按照按 ISO8528 质量标准及 ISO18001/ISO9001 管理标准组织生产。

三、技术规格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和安装时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通知发出后成交供应商必须在 6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2.1 提供的所有设备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于包装不妥而引起设备锈蚀、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2.2 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指定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和搬运装卸, 包括所产生的一切运输费、装卸费、人工费、差旅费、食宿费、保险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3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设备包装完整, 送达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采购人验货前未拆封。货物验收合格前存在的损毁、灭失、赃污的风险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4 成交供应商送达设备,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

2.5 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 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2.6包装方式及运输

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

3.1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手册、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3.2 成交供应商免费为采购人建立本项目的技术档案(包括本项目的产品型号、说明书、合格证、安装日期,验收日期,维护记录等)。

4.售后服务

4.1、质保期要求:整体项目整体质保期为 5 年。

4.2、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送电并签字移交第二日起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3、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需要现场服务的,维修人员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故障问题。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 (略) 工作的正常进行。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5)质保期内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维修时,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风险和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抵扣。在质保期内的现场服务,不再额外收取费用,质保期外的现场服务收费标准及项目,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声明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费用。

(6)在保质、保修期内,同一设备、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或者质保期内出现3次故障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的免费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设备,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采购人和使用方的损失。

(7)项目移交使用单位后,成交供应商至少派一名专业工程师常驻使用单位,且时间不得低于2年。

4.4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第 279 号令[2000] (略) 第 714 号令[2019])执行

六、验收标准

履约验收方案

1、验收主体:*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是 √否

是否邀请专家:√是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是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 进场货物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在设备到货前 48 小时通知采购人现场管理代表、监理工程师进行进场验收,三方根据图纸、采购合同、技术参数等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达标并逐项签字确认后,货物才能进行安装;检验不达标的,不得使用于本项目。

2、 隐蔽工程验收。采购项目中涉及隐蔽工程验收和计量的,应按照建设工程的管理规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 收和计量后,才能进行覆盖,以及下一道工序施工。

3、预验收。项目完工后,由采 (略) 负责组织成立预验收小组, 按照采购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封存样品(如有)、图纸、清单等进行预验收。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预验收合格的,签署预验收合格证明;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要求在限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4、 试运行验收。本项目试运行期为 6 个月,试运行合格后,由使用部门签署试运行合格记录;试运行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要求限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5、 正式验收。采购项目预验收和试运行期满且验收合格后,凭预验收合格证明及试运行合格证明,由预验收小组成员签署正式验收证书。

6、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7、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8、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9、未经采购人现场验收并签字的设备、材料一律不得使用。

10、成交供应商对项目自检合格后,申请电力主管部门验收。最终验收以电力主管部门接收移交汇签单为准。若电力主管部门未出具接收移交汇签单视为未验收。

11、验 (略) 财政局《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浏财函【2024】5号)执行。

11.1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11.2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

11.3履约验收程序: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11.4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中的项目技术部分要求进行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中的项目服务要求进行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中的商务部分要求进行验收

11.5履约验收标准: (1)成交供应商向*方提供的所有货物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如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高于国家或相关部门、行业强制性标准的,则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作为验收依据,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单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方在验收货物时,可随机抽取部分货物,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方将拒绝接收全部货物。

(3)本项目按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货物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检验。测试过程中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负责返工直至验收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等产生的费用以及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

(5)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要求、出现包装破损、货物损坏等情形的,*方有权直接拒绝验收、接收,成交供应商自行处理该批货物并再次交货,履行期限不予顺延。货物验收合格不免除成交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责任。

(6)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①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 验收费用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②采购人的验收仅代表对数量、规格等外表特征的认可,不代表对质量的认可,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③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④按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验收合格、需满足《 (略)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最新版 (略) 相关规定要求(最新版日期同招标公告截止日)。

⑤ 成交供应商负责协调电力部门验收并送电,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签署正式验收证书后,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十五天内未能获得验收通过,成交供应商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其他要求

1、(1)合同价格包括招标内容范围内土建(含水电)改造费用、设备价、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人工费、管理费、安装调试费、检测检验费、维修费、行政审批手续及费用(如有)、各类保险费、利润、税金和费用及其他因本项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并为到岸价(到岸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提供清单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后图纸必须能满足采购人的合理使用需求,深化设计后所增加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补充,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根据采购人审核的相关图纸和清单要求按实结算,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价;采购人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设备的制造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以及根据需要增加的其它设备费用。

(2)本项目的工程配套费已含在投标报价内,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总工程配套费4万元,内容包括利用相关施工单位的外脚手架、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垂直运输机械的利用,因成交供应商施工引起的结构表面修补、临时设施的使用、建筑垃圾的清理外运等。因成交供应商与相关施工单位协商不成或未支付工程配套费所造成的误工及施工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成交供应商需负责与供电部门的外线正式用电时的各项协调工作。

3、成交供应商须配合消防验收,达到消防验收要求。

4、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代维费及高可靠性费除外],包含货物采购、土建配套工程、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投标总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费、施工费、材料费、地沟挖建费、安装调试费、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管理费、测试验收费、维修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费、各类保险费、税金等为完成项目至“交钥匙”所需的所有费用。

5、坚持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方应自行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做好安全防护、警戒、照明、告示、安全保卫等措施,凡在施工中因*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的责任和损失概由*方负责,*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方应按相关规定为作业施工等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安全保险等相关责任保险。

6、投标人在投标前,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须踏勘现场查看情况,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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