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建政发〔2024〕25号-关于建设项目水电气网外线接入工程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推行一般外线“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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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建政发〔2024〕25号-关于建设项目水电气网外线接入工程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推行一般外线“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

关于建设项目水电气网外线接入工程占用、

(略) 道路审批推行一般外线

“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

区水务局、区工科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水、电、气、网供应企业: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略) 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云建审〔2023〕39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昆建通〔2023〕269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建设项目水、电、气、网外线接入工程占用、 (略) 道路审批事项,推行一般外线工程“告知承诺制”审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因建设项目(用户)用水、用电、用气、用网报装需求, (略) 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中,占用、 (略) 道路审批子项的工程。

二、一般外线工程定义

针对工程量较小、开挖面积不大、不涉及涉路施工许可、恢复较为方便的外线接入工程实行“告知承诺制”。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一)外线接入工程施工范围内,无既有管线,或施工方案已取得既有管线运营单位同意,且无需进行既有管线迁改。

(二)外线接入工程开挖深度小于3米。

(三)围挡长度不大于200米。

(四)现场围挡不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时,人行道剩余横断面最窄处宽度不少于2米。

(五)占用、挖掘道路施工总工期不超7天。

三、不适用情形

(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网管网基础建设工程。

(二)已建设有综 (略) 道路。

(三)桥梁、铁路、轨道等法律法规设置的保护区范围。

(四)采用顶管、拖管工艺进行作业施工。

(五)城市快速路、主干道、重要商业街区等人流密集区、重点敏感区域、景观路段。

四、申报、审批

(一)建设项目水电气网外线接入工程占用、 (略) 道路审批事项全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展申报和审批,不在进行线下审批。

(二)建设项目水电气网外线接入工程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企业(单位)直接申请或代建设单位申请。

(三)申报材料按照《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昆建通〔2023〕269号)要求进行申报,拟按照“告知承诺制”开展审批项目,同步提交《告知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

(四)占用、 (略) 道路审批事项与其余的规划意见,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城市绿地、树木审批,涉路施工许可,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等审批事项为并联审批事项,相关审批结果不作为前置要件。相关要求详见《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昆建通〔2023〕269号)。

(五)对符合开展“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的项目,审批单位自接到申报之日起,于2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结论。

五、批后监管

(一)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加强对通过“告知承诺”制取得占用、 (略) 道路审批的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核实其是否按照“告知承诺书”承诺事项开展建设工作。

(二)对未落实承诺事项的项目,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未及时完成问题整改或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 (略) 道路管理部门 (略) (略) 道路管理 (略) 通报,并取消 (略) 范围内半年时间(自书面通报之日起算)的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告知承诺制资格。

六、其他要求

(一)根据《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昆建通〔2023〕269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具体范围和条件,并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

(二)各水电气网供应企业应按照《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昆建通〔2023〕269号)相关要求,做好接入方案设计、现场踏勘、外线接入审批工作。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管理,督促其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承诺事项开展建设工作。

附件:1.告知承诺书(模板)

2.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审批 服务工作的通知

3.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项目水电气网外线接入 工程占用、 (略) 道路审批推行一般外线“告知承诺制” 审批的通知


(略) 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

附件1:告知承诺书模板

附件2: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

附件3: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项目水电气网外线接入工程占用、 (略) 道路审批推行一般外线“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





关于建设项目水电气网外线接入工程占用、

(略) 道路审批推行一般外线

“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

区水务局、区工科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水、电、气、网供应企业: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略) 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云建审〔2023〕39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昆建通〔2023〕269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建设项目水、电、气、网外线接入工程占用、 (略) 道路审批事项,推行一般外线工程“告知承诺制”审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因建设项目(用户)用水、用电、用气、用网报装需求, (略) 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中,占用、 (略) 道路审批子项的工程。

二、一般外线工程定义

针对工程量较小、开挖面积不大、不涉及涉路施工许可、恢复较为方便的外线接入工程实行“告知承诺制”。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一)外线接入工程施工范围内,无既有管线,或施工方案已取得既有管线运营单位同意,且无需进行既有管线迁改。

(二)外线接入工程开挖深度小于3米。

(三)围挡长度不大于200米。

(四)现场围挡不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时,人行道剩余横断面最窄处宽度不少于2米。

(五)占用、挖掘道路施工总工期不超7天。

三、不适用情形

(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网管网基础建设工程。

(二)已建设有综 (略) 道路。

(三)桥梁、铁路、轨道等法律法规设置的保护区范围。

(四)采用顶管、拖管工艺进行作业施工。

(五)城市快速路、主干道、重要商业街区等人流密集区、重点敏感区域、景观路段。

四、申报、审批

(一)建设项目水电气网外线接入工程占用、 (略) 道路审批事项全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展申报和审批,不在进行线下审批。

(二)建设项目水电气网外线接入工程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企业(单位)直接申请或代建设单位申请。

(三)申报材料按照《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昆建通〔2023〕269号)要求进行申报,拟按照“告知承诺制”开展审批项目,同步提交《告知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

(四)占用、 (略) 道路审批事项与其余的规划意见,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城市绿地、树木审批,涉路施工许可,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等审批事项为并联审批事项,相关审批结果不作为前置要件。相关要求详见《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昆建通〔2023〕269号)。

(五)对符合开展“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的项目,审批单位自接到申报之日起,于2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结论。

五、批后监管

(一)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加强对通过“告知承诺”制取得占用、 (略) 道路审批的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核实其是否按照“告知承诺书”承诺事项开展建设工作。

(二)对未落实承诺事项的项目,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未及时完成问题整改或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 (略) 道路管理部门 (略) (略) 道路管理 (略) 通报,并取消 (略) 范围内半年时间(自书面通报之日起算)的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告知承诺制资格。

六、其他要求

(一)根据《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昆建通〔2023〕269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具体范围和条件,并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

(二)各水电气网供应企业应按照《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昆建通〔2023〕269号)相关要求,做好接入方案设计、现场踏勘、外线接入审批工作。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管理,督促其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承诺事项开展建设工作。

附件:1.告知承诺书(模板)

2.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审批 服务工作的通知

3.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项目水电气网外线接入 工程占用、 (略) 道路审批推行一般外线“告知承诺制” 审批的通知


(略) 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

附件1:告知承诺书模板

附件2: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

附件3: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项目水电气网外线接入工程占用、 (略) 道路审批推行一般外线“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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