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江州小学校采购防腐木网上竞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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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区江州小学校采购防腐木网上竞采公告

重庆 (略) (代理机构) (略) 九龙坡区江州小学校(采购人)委托对九龙坡区江州小学校采购防腐木(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111,155.00 元)
  • 包1(商品种数:1)
  • 包合计:111,155.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普通锯材
需求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111,155.00 1(项) ¥111,155.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 10: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 14: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采购文件

五、商务条款
  •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

  • (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最高现价为11.1155万元,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竞采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

  • (三)付款方式: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货物安装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80%,成交供应商提供结算资料,由采购人报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审计。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审定金额的100%。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均须向采购人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40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 (五)采购异议处理:

    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采购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 其他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相关规则规定向平台运营方提起投诉。

    2.在确定受理投诉后,平台运营方自受理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 (略)
  • 联系人:
    朱翠君
  • 联系电话:
    *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略) 九龙坡区江州小学校
  • 联系人:
    彭平
  • 联系电话:
    023-*
重庆 (略) (代理机构) (略) 九龙坡区江州小学校(采购人)委托对九龙坡区江州小学校采购防腐木(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111,155.00 元)
  • 包1(商品种数:1)
  • 包合计:111,155.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普通锯材
需求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111,155.00 1(项) ¥111,155.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 10: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 14: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采购文件

五、商务条款
  •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

  • (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最高现价为11.1155万元,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竞采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

  • (三)付款方式: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货物安装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80%,成交供应商提供结算资料,由采购人报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审计。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审定金额的100%。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均须向采购人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40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 (五)采购异议处理:

    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采购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 其他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相关规则规定向平台运营方提起投诉。

    2.在确定受理投诉后,平台运营方自受理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 (略)
  • 联系人:
    朱翠君
  • 联系电话:
    *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略) 九龙坡区江州小学校
  • 联系人:
    彭平
  • 联系电话: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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