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年南宁项目搬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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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年南宁项目搬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工程分公司2024-2025年河池项目搬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工程分公司2024-2025年河池项目搬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XTFZB-2024-TF-06030),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工程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招标中心。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就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工程分公司2024-2025年河池项目搬运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招标采购。

1.2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通信设备、材料的搬运等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名,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采购框架协议,按订单方式采购。

1.4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5项目预估规模:190万元(含税)。

备注:(1)本项目为框架采购,以上预估业务量为暂估值,不作为最终依据,最终业务量以招标人下发订单为准,业务量调整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报价时须考虑风险。(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工程分公司下一次公布河池项目搬运服务采购结果为止,预计采购期为2年。如协议届满后本项目采购额度未执行完毕,则双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工程分公司合作考核表》考核情况协商续签协议至额度执行完毕为止;如在协议执行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工程分公司合作考核表》存在考核不达标情形,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属于违约情形。

1.6本项目对各项采购内容均设置不含税报价最高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 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 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 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存在《 (略) 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规定的负面清单情形。

(10)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5投标人的法人和股 (略) 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6投标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7投标人无重大安全事故、无犯罪记录,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日8时30分至**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略) 大学东路89号5楼招标部。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邮件报名。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5交费方式:银行转账(售出不退),转账时备注“XXX项目报名费”。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招标中心】

开户行【建行南宁苏州路支行】

账号【4500 1604 4660 5070 1096】

4.6邮件报名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63.com)发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企业信息表原件扫描件与可编辑版本;

(4)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签字扫描件;

(5)银行转账底单扫描件。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上述满足要求的材料后,并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招标文件。报名邮件发送后或发送邮件后1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招标文件的请致电0771-*蒙女士确认。

4.7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8获取招标文件注意事项:文件费未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到账的或未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发送报名邮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由于银行系统原因导致逾期到账或邮件系统原因导致报名邮件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成功的风险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大学东路89号5楼会议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中国通服采招门户网(http://**)上发布,其它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工程分公司

地 址: (略) 大学东路89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招标中心

地 址: (略) 大学东路89号

联系人1:吕 燚 电话:* 电子邮件:lvyi.*@*hinaccs.cn

联系人2:*秋云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蒙女士 0771-*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工程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招标中心

**日

,广西,南宁

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工程分公司2024-2025年河池项目搬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工程分公司2024-2025年河池项目搬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XTFZB-2024-TF-06030),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工程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招标中心。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就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工程分公司2024-2025年河池项目搬运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招标采购。

1.2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通信设备、材料的搬运等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名,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采购框架协议,按订单方式采购。

1.4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5项目预估规模:190万元(含税)。

备注:(1)本项目为框架采购,以上预估业务量为暂估值,不作为最终依据,最终业务量以招标人下发订单为准,业务量调整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报价时须考虑风险。(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工程分公司下一次公布河池项目搬运服务采购结果为止,预计采购期为2年。如协议届满后本项目采购额度未执行完毕,则双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工程分公司合作考核表》考核情况协商续签协议至额度执行完毕为止;如在协议执行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工程分公司合作考核表》存在考核不达标情形,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属于违约情形。

1.6本项目对各项采购内容均设置不含税报价最高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 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 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 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存在《 (略) 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规定的负面清单情形。

(10)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5投标人的法人和股 (略) 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6投标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7投标人无重大安全事故、无犯罪记录,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日8时30分至**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略) 大学东路89号5楼招标部。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邮件报名。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5交费方式:银行转账(售出不退),转账时备注“XXX项目报名费”。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招标中心】

开户行【建行南宁苏州路支行】

账号【4500 1604 4660 5070 1096】

4.6邮件报名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63.com)发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企业信息表原件扫描件与可编辑版本;

(4)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签字扫描件;

(5)银行转账底单扫描件。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上述满足要求的材料后,并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招标文件。报名邮件发送后或发送邮件后1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招标文件的请致电0771-*蒙女士确认。

4.7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8获取招标文件注意事项:文件费未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到账的或未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发送报名邮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由于银行系统原因导致逾期到账或邮件系统原因导致报名邮件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成功的风险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大学东路89号5楼会议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中国通服采招门户网(http://**)上发布,其它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工程分公司

地 址: (略) 大学东路89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招标中心

地 址: (略) 大学东路89号

联系人1:吕 燚 电话:* 电子邮件:lvyi.*@*hinaccs.cn

联系人2:*秋云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蒙女士 0771-*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工程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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