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兴安分站2024年生态质量样地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兴安分站2024年生态质量样地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兴安分站2024年生态质量样地监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瑞德 (略) 受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兴安分站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兴安分站2024年生态质量样地监测项目(项目编号:RDZB-DF-2024-08),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兴安分站2024年生态质量样地监测项目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数据返回时间:各种照片、数据需在2024年10月10日前汇总完成,并发回*方。
4、招标范围:生态质量样地监测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的全部监测人员,须具备植物学等相关专业学历,带队组长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辨认人员须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监测人员须具有相关专业学士学位;投入人员须满足组长一人,辨认人员一人,其他服务人员不少于五人。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都不得同时在本次招标中提出申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内蒙古瑞德 (略) 获取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交资料:
潜在供应商须携带:
(1)供应商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出示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为本项目代理人的:出示身份证原件及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以及投入项目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中国 (略)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誉截图及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获取文件时需提供A4纸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企业名称、法人、联系人、邮箱、联系电话等),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2)投标人自获取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邮箱、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拒绝受理其他人员办理相关事宜。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内蒙古 (略) )、上发布。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每套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8日上午9时00分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内蒙古瑞德 (略) 四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兴安分站
地址: (略)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周磊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瑞德 (略)
地址: (略) (略) 104号原人防综合楼四楼
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工、杨工
联系电话:0482-*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兴安分站2024年生态质量样地监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瑞德 (略) 受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兴安分站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兴安分站2024年生态质量样地监测项目(项目编号:RDZB-DF-2024-08),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兴安分站2024年生态质量样地监测项目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数据返回时间:各种照片、数据需在2024年10月10日前汇总完成,并发回*方。
4、招标范围:生态质量样地监测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的全部监测人员,须具备植物学等相关专业学历,带队组长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辨认人员须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监测人员须具有相关专业学士学位;投入人员须满足组长一人,辨认人员一人,其他服务人员不少于五人。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都不得同时在本次招标中提出申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内蒙古瑞德 (略) 获取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交资料:
潜在供应商须携带:
(1)供应商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出示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为本项目代理人的:出示身份证原件及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以及投入项目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中国 (略)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誉截图及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获取文件时需提供A4纸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企业名称、法人、联系人、邮箱、联系电话等),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2)投标人自获取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邮箱、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拒绝受理其他人员办理相关事宜。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内蒙古 (略) )、上发布。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每套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8日上午9时00分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内蒙古瑞德 (略) 四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兴安分站
地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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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周磊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瑞德 (略)
地址: (略) (略) 104号原人防综合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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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杨工
联系电话:0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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