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陕西省内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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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陕西省内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 (略) 内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6:3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 ¥7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浩
项目联系电话 029-*
采购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二环北路东段7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9-*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中心D座22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
项目概况

20 (略) 内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QB-*-CS-1

项目名称:20 (略) 内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

采购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

采购包3: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

采购包4: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

采购包5: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

采购包6: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品(辣椒中噻虫胺残留量的测定))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9)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10)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视为独立磋商,不分包。

(11) (略) 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要包含相关检测项目)。

合同包2(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米粉)中总砷的测定))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9)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10)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视为独立磋商,不分包。

(11) (略) 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要包含相关检测项目)。

合同包3(环境(水中氟化物的测定))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9)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10)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视为独立磋商,不分包。

(11) (略) 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要包含相关检测项目)。

合同包4(环境(环境空气和废气中氨的测定))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9)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10)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视为独立磋商,不分包。

(11) (略) 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要包含相关检测项目)。

合同包5(建材(水泥物理性能:细度、3天抗压强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9)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10)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视为独立磋商,不分包。

(11) (略) 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要包含相关检测项目)。

合同包6(建材(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力学性能检测:公称抗拉强度、最大力总延伸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9)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10)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视为独立磋商,不分包。

(11) (略) 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要包含相关检测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若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2)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密封。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3)线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线上开评标时间一致。

(4)纸质响应文件可邮寄递交,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略) 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中心D座2206室( (略)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二环北路东段739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中心D座2206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浩

电话:029-*

(略)

**日


相关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 (略) 内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6:3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 ¥7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浩
项目联系电话 029-*
采购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二环北路东段7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9-*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中心D座22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
项目概况

20 (略) 内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QB-*-CS-1

项目名称:20 (略) 内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

采购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

采购包3: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

采购包4: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

采购包5: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

采购包6: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品(辣椒中噻虫胺残留量的测定))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9)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10)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视为独立磋商,不分包。

(11) (略) 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要包含相关检测项目)。

合同包2(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米粉)中总砷的测定))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9)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10)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视为独立磋商,不分包。

(11) (略) 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要包含相关检测项目)。

合同包3(环境(水中氟化物的测定))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9)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10)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视为独立磋商,不分包。

(11) (略) 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要包含相关检测项目)。

合同包4(环境(环境空气和废气中氨的测定))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9)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10)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视为独立磋商,不分包。

(11) (略) 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要包含相关检测项目)。

合同包5(建材(水泥物理性能:细度、3天抗压强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9)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10)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视为独立磋商,不分包。

(11) (略) 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要包含相关检测项目)。

合同包6(建材(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力学性能检测:公称抗拉强度、最大力总延伸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9)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10)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视为独立磋商,不分包。

(11) (略) 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要包含相关检测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若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2)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密封。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3)线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线上开评标时间一致。

(4)纸质响应文件可邮寄递交,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略) 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中心D座2206室( (略)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二环北路东段739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中心D座2206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浩

电话:029-*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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