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马新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充电桩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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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马新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充电桩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内蒙 (略) 2024年度充电桩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内蒙 (略) 2024年度充电桩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内 (略) 2024年度投资计划,招标方案已由内蒙 (略) 内蒙 (略) 2024年第7次董事长专题会会议纪要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 (略) ,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 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自治区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提出的建设要求,为了实施内蒙古 (略) 主城区、县城、郊区、一定规模的重点乡镇及高速公路、等级公路沿途的充电桩建设任务,提高充电桩的使用效率和更加合理有效的进行规划布局,保证和提高设备的安全适用性,方便群众生活,在内蒙古交通集团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公司自身条件、经营管理和盈利要求等因素,对充电桩布设进行统一规划施工。2024年度内蒙 (略) 计划在全区范围内建设2600个快充枪。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248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1031日,共91日历天。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5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标段编号

建设地点

招标范围

SG-1

(略)

在内蒙古 (略) 主城区、县城、郊区、一定规模的重点乡镇及高速公路、等级公路沿途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主要建设内容有充电桩基础混凝土工程、箱变基础工程、并配建变压器、供配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SG-2

兴安盟、 (略) 、 (略)

SG-3

锡林郭勒盟

SG-4

(略) 、 (略) 、 (略) 、 (略)

SG-5

(略) 、阿拉善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3.1.1 资质要求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3.1.2 人员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财务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审查投标人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则只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 信誉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工程量比例不低于全部工程量的50%;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方式,未注册用户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入库、投标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请于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查看,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471-*。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627日至202475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上述相关操作仅需联合体牵头人进行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登录各投标单位账号完成提交。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根据上述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722日上午9:3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处(递交时间以最后一次上传成功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722930分。

6.2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9. 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 址: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地质局南街68

电 话:0471-*

邮 编:*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 (略)

地 址:内蒙古自治 (略) 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71-*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 (略)

地 址: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新华大街18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11. 其他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2024 6 26

内蒙 (略) 2024年度充电桩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内蒙 (略) 2024年度充电桩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内 (略) 2024年度投资计划,招标方案已由内蒙 (略) 内蒙 (略) 2024年第7次董事长专题会会议纪要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 (略) ,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 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自治区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提出的建设要求,为了实施内蒙古 (略) 主城区、县城、郊区、一定规模的重点乡镇及高速公路、等级公路沿途的充电桩建设任务,提高充电桩的使用效率和更加合理有效的进行规划布局,保证和提高设备的安全适用性,方便群众生活,在内蒙古交通集团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公司自身条件、经营管理和盈利要求等因素,对充电桩布设进行统一规划施工。2024年度内蒙 (略) 计划在全区范围内建设2600个快充枪。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248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1031日,共91日历天。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5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标段编号

建设地点

招标范围

SG-1

(略)

在内蒙古 (略) 主城区、县城、郊区、一定规模的重点乡镇及高速公路、等级公路沿途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主要建设内容有充电桩基础混凝土工程、箱变基础工程、并配建变压器、供配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SG-2

兴安盟、 (略) 、 (略)

SG-3

锡林郭勒盟

SG-4

(略) 、 (略) 、 (略) 、 (略)

SG-5

(略) 、阿拉善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3.1.1 资质要求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3.1.2 人员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财务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审查投标人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则只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 信誉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工程量比例不低于全部工程量的50%;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方式,未注册用户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入库、投标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请于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查看,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471-*。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627日至202475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上述相关操作仅需联合体牵头人进行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登录各投标单位账号完成提交。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根据上述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722日上午9:3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处(递交时间以最后一次上传成功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722930分。

6.2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9. 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 址: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地质局南街68

电 话:0471-*

邮 编:*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 (略)

地 址:内蒙古自治 (略) 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71-*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 (略)

地 址: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新华大街18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11. 其他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2024 6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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