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墙头镇大溪蒋村桥下空间篮球场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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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墙头镇大溪蒋村桥下空间篮球场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象山县墙头镇大溪蒋村桥下空间篮球场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墙头镇大溪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象山县墙头镇大溪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65.1871万元,建设规模:原硅PU面层拆除约678㎡,新建硅PU面层约1378㎡,新建砼面层约410㎡,球场围网约440㎡,篮球架2套,新建挡墙约26m及LED球场灯10套等,建设地点:象山县墙头镇大溪蒋村。

2.2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篮球场及球场照明等工程(详见本次施工图纸及清单内容)。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65.1871万元。工程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

2.3施工总工期: 90 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的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岗项目。

(三)其他: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2024年7月 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 (略) 象山县公共资源小型交易平台”(http://**:7181/login,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未取得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CA数字证书。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 (略) 象山县基层小型平台”(http://**)操作指南处查阅《企业注册信息填写标准》以及《象山县小型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咨询电话:0574-*)。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日17 时00 分。

4.4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 (略) 象山县公共资源小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5收取交易平台系统使用费100元/项目/家次。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14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 (略) 象山县公共资源小型交易平台”(http://**:7181/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象山县基层小型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墙头镇大溪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象山县墙头镇大溪蒋村

联系人: 蒋书记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址:象山县天安路376号

联系人:欧翔 电话: 0574-*、*

监督部门: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1. 招标条件

象山县墙头镇大溪蒋村桥下空间篮球场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墙头镇大溪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象山县墙头镇大溪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65.1871万元,建设规模:原硅PU面层拆除约678㎡,新建硅PU面层约1378㎡,新建砼面层约410㎡,球场围网约440㎡,篮球架2套,新建挡墙约26m及LED球场灯10套等,建设地点:象山县墙头镇大溪蒋村。

2.2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篮球场及球场照明等工程(详见本次施工图纸及清单内容)。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65.1871万元。工程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

2.3施工总工期: 90 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的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岗项目。

(三)其他: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2024年7月 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 (略) 象山县公共资源小型交易平台”(http://**:7181/login,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未取得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CA数字证书。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 (略) 象山县基层小型平台”(http://**)操作指南处查阅《企业注册信息填写标准》以及《象山县小型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咨询电话:0574-*)。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日17 时00 分。

4.4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 (略) 象山县公共资源小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5收取交易平台系统使用费100元/项目/家次。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14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 (略) 象山县公共资源小型交易平台”(http://**:7181/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象山县基层小型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墙头镇大溪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象山县墙头镇大溪蒋村

联系人: 蒋书记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址:象山县天安路376号

联系人:欧翔 电话: 0574-*、*

监督部门: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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