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地宣教中心自然教育场所项目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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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地宣教中心自然教育场所项目投标邀请书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自然保护地宣教中心(自然教育场所)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丰泽区 公告时间 **日 17:24
开标时间 **日 09:30
预算金额 ¥4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庄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丰泽区花园路160-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小黄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环闽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丰泽区华园南路99号E5B号楼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庄 *

  福建环闽 (略) 受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自然保护地宣教中心(自然教育场所)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自然保护地宣教中心(自然教育场所)项目

项目编号:环闽泉招[2024]028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庄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丰泽区花园路160-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小黄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环闽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庄 *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丰泽区华园南路99号E5B号楼3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邀请书

(略) , (略) (略) , (略)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自然保护地宣教中心(自然教育场所)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丰泽区清源山景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元;

  •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自然保护地宣教中心(自然教育场所)项目施工招标,包含所有安全措施、围挡、交通疏导、设备试验费、检测费、绿化管养、完工清场等全部费用,工程总造价*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成活养护期半年,日常养护期半年;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 (略) 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09时00分00秒至**日17时00分00秒到福建环闽 (略) ( (略) 丰泽区华园南路99号E5B号楼3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联系人:小庄 ,联系方式:*。

  •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项目不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交、开标地点:清源山管委会二楼会议室( (略) 丰泽区花园路160-2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应随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丰泽区花园路160-2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黄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 (略)

地址: (略) 丰泽区华园南路99号E5B号楼3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庄

二、开标时间:**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2.*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自然保护地宣教中心(自然教育场所)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丰泽区 公告时间 **日 17:24
开标时间 **日 09:30
预算金额 ¥4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庄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丰泽区花园路160-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小黄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环闽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丰泽区华园南路99号E5B号楼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庄 *

  福建环闽 (略) 受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自然保护地宣教中心(自然教育场所)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自然保护地宣教中心(自然教育场所)项目

项目编号:环闽泉招[2024]028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庄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丰泽区花园路160-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小黄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环闽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庄 *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丰泽区华园南路99号E5B号楼3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邀请书

(略) , (略) (略) , (略)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自然保护地宣教中心(自然教育场所)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丰泽区清源山景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元;

  •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自然保护地宣教中心(自然教育场所)项目施工招标,包含所有安全措施、围挡、交通疏导、设备试验费、检测费、绿化管养、完工清场等全部费用,工程总造价*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成活养护期半年,日常养护期半年;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 (略) 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09时00分00秒至**日17时00分00秒到福建环闽 (略) ( (略) 丰泽区华园南路99号E5B号楼3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联系人:小庄 ,联系方式:*。

  •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项目不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交、开标地点:清源山管委会二楼会议室( (略) 丰泽区花园路160-2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应随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丰泽区花园路160-2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黄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 (略)

地址: (略) 丰泽区华园南路99号E5B号楼3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庄

二、开标时间:**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2.*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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