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公安局公务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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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公安局公务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蓝田县公安局公务车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z-2024-wzy0617

项目名称:蓝田县公安局公务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98,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公安局公务车辆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谈判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提供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提供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 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谈判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6)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 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 (略) 财政厅关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3、《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产品目录。如有最新颁发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蓝田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蓝田县孝泉路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 (略)

地址: (略) 未央区凤城四路中登广场B座7层706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29-*

陕西中 (略)

**日


项目概况

蓝田县公安局公务车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z-2024-wzy0617

项目名称:蓝田县公安局公务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98,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公安局公务车辆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谈判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提供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提供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 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谈判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6)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 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 (略) 财政厅关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3、《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产品目录。如有最新颁发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蓝田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蓝田县孝泉路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 (略)

地址: (略) 未央区凤城四路中登广场B座7层706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29-*

陕西中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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