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景山国有林场森林抚育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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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景山国有林场森林抚育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寿景林招〔2024〕003号

致: 寿宁县 (略) 、 (略) 蕉城区战森 (略) 、苍南县 (略) 、寿宁县景丰 (略) 、寿宁县润景 (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寿宁景山国有林场森林抚育 (略) 寿宁景山国有林场〔2024〕6.6号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 (略) 寿宁景山国有林场,招 (略) 寿宁景山国有林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炉坑工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单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25元/亩;割灌劈草、扩穴(含管理费、税收及不可预见费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略) 寿宁景山国有林场森林抚育项目,作业面积约401.5亩。具体以实测为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日前完成);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符合《 (略) 寿宁景山国有林场森林抚育项目提报表》等有关林业方针、政策、法规与技术规定、规范要求,并确保按照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检查验收,达到验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森林抚育、营造林施工、林木育苗 (略) 。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0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 时30分 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略) 代表处(地址:寿宁县胜利街176-2号二楼(自然资源局旁))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招标文件资料。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日15时30分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仟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参加投标者应于**日15时30分前务必带现金2千元,经财务现场查验、当场密封后由林场保存,否则不得参加竞价。等到开标后,未中标者现金当场退还,中标者现金由财务收缴转为合同定金,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定金(合同定金3万元),未中标者3日内退还押金,中标后3天内应于林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林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招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日15 时30分,提交地点为 (略) 代表处(地址:寿宁县胜利街176-2号二楼(自然资源局旁));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应持相关证明)、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不同标段的相关凭证原件只能对应其标段投标文件的递交。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林业局网站和寿宁景山国有林场公开栏上发布。

9.本项目评标费用、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寿宁景山国有林场

地址: (略) 寿宁景山国有林场,邮编:*

电话:*;

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寿宁县胜利街176-2号二楼(自然资源局旁)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0593-*

联系人: 小张

招标编号:寿景林招〔2024〕003号

致: 寿宁县 (略) 、 (略) 蕉城区战森 (略) 、苍南县 (略) 、寿宁县景丰 (略) 、寿宁县润景 (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寿宁景山国有林场森林抚育 (略) 寿宁景山国有林场〔2024〕6.6号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 (略) 寿宁景山国有林场,招 (略) 寿宁景山国有林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炉坑工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单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25元/亩;割灌劈草、扩穴(含管理费、税收及不可预见费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略) 寿宁景山国有林场森林抚育项目,作业面积约401.5亩。具体以实测为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日前完成);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符合《 (略) 寿宁景山国有林场森林抚育项目提报表》等有关林业方针、政策、法规与技术规定、规范要求,并确保按照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检查验收,达到验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森林抚育、营造林施工、林木育苗 (略) 。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0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 时30分 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略) 代表处(地址:寿宁县胜利街176-2号二楼(自然资源局旁))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招标文件资料。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日15时30分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仟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参加投标者应于**日15时30分前务必带现金2千元,经财务现场查验、当场密封后由林场保存,否则不得参加竞价。等到开标后,未中标者现金当场退还,中标者现金由财务收缴转为合同定金,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定金(合同定金3万元),未中标者3日内退还押金,中标后3天内应于林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林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招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日15 时30分,提交地点为 (略) 代表处(地址:寿宁县胜利街176-2号二楼(自然资源局旁));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应持相关证明)、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不同标段的相关凭证原件只能对应其标段投标文件的递交。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林业局网站和寿宁景山国有林场公开栏上发布。

9.本项目评标费用、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寿宁景山国有林场

地址: (略) 寿宁景山国有林场,邮编:*

电话:*;

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寿宁县胜利街176-2号二楼(自然资源局旁)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0593-*

联系人: 小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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