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23020地块标识标牌设计项目
R23020地块标识标牌设计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受南通 (略) 委托,对R*地块标识标牌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R*地块标识标牌设计项目
2.项目位置:项 (略) 崇 (略) 北、华丰河两侧。
3.项目规模:占地面积*平方米,容积率约1.30,地上总建面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规划功能区一用地面积*平方米;规划功能区二用地面积3979平方米;功能区三为地下可开发空间,用地面积976平方米。
4.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4.1本项目大区室内外标识(含景观类、形象类、警示类、营销类、室内标识)。
4.2本项目示范区室内外标识(含室外景观类、形象类、警示类、营销类及售楼处、地下会所、样板间标识等)。
4.3本项目地库标识系统(含地下车库、地下室、人防标识等)及地库美化的优化审核。
具体设计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5.项目完成时间: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项目阶段成果文件详见合同附件,过程进度安排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及*方指示确定。
6.本项目按照固定总价报价,招标控制价:14.5万元。
二、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投标人承担过合同总建筑面积达*平方米及以上标识标牌设计的业绩。业绩的证明文件为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备案表等,业绩的证明文件必须能清晰反映需要明确的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否则,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书。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 7月 8 日17时 00分(周末、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26.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要求报名,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缴纳。未在规定时间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4.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3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7月9日09时30分;
地点: (略) (略) 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 (略) ”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所有信 (略) 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 (略) 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
地址 | (略) (略) 1号启瑞广场 | 地址 | (略) 北大街万科*中心2402室 |
联系人 | 郜工 | 联系人 | 卫工 |
电话 | * | 电话 | * |
邮箱 | *@*26.com | 邮箱 | *@*26.com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受南通 (略) 委托,对R*地块标识标牌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R*地块标识标牌设计项目
2.项目位置:项 (略) 崇 (略) 北、华丰河两侧。
3.项目规模:占地面积*平方米,容积率约1.30,地上总建面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规划功能区一用地面积*平方米;规划功能区二用地面积3979平方米;功能区三为地下可开发空间,用地面积976平方米。
4.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4.1本项目大区室内外标识(含景观类、形象类、警示类、营销类、室内标识)。
4.2本项目示范区室内外标识(含室外景观类、形象类、警示类、营销类及售楼处、地下会所、样板间标识等)。
4.3本项目地库标识系统(含地下车库、地下室、人防标识等)及地库美化的优化审核。
具体设计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5.项目完成时间: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项目阶段成果文件详见合同附件,过程进度安排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及*方指示确定。
6.本项目按照固定总价报价,招标控制价:14.5万元。
二、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投标人承担过合同总建筑面积达*平方米及以上标识标牌设计的业绩。业绩的证明文件为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备案表等,业绩的证明文件必须能清晰反映需要明确的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否则,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书。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 7月 8 日17时 00分(周末、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26.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要求报名,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缴纳。未在规定时间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4.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3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7月9日09时30分;
地点: (略) (略) 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 (略) ”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所有信 (略) 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 (略) 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
地址 | (略) (略) 1号启瑞广场 | 地址 | (略) 北大街万科*中心2402室 |
联系人 | 郜工 | 联系人 | 卫工 |
电话 | * | 电话 | * |
邮箱 | *@*26.com | 邮箱 | *@*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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