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河湖管理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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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河湖管理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清徐县河湖管理中心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选择公告



1、选择条件

根据清徐县河湖管理中心提交关于选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申请,为进一步规范工程结算管理,根据清徐县水务局清水党发〔2022〕11号文件精神,县水务局规划法规股负责组织本项目造价咨询单位的选取,诚邀愿意承担本工作的单位前来报名。

2、服务相关内容

2.1服务名称:清徐县河湖管理中心工程造价咨询

2.2服务范围:清徐县河湖管理中心5万元以上自有资金维修养护项目

2.3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结算方式的审查;工程量及单价的审查;工程费用的审查;施工合同执行情况的审查;设计变更、签证的审查;建设标准、规模及内容的审查。

2.4服务期限:**日至**日。

2.5报价要求:按照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规定进行报价。

3、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价的单位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质,须提供一名造价工程师资质证书。

4、报名及资料的领取

报名及资料(电子版)的领取将于**日上午8:00时至**日下午18:00时结止。(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周六、日除外),在清徐县水务局三楼规划法规股办理。
报名时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以上全部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查及复印件两套,留存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5、递交报价时间及地点

递交报价时间为**日上午9:00时,地点为清徐县水务局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清徐水务公众号上发布并在局公示栏公示。

7、联系方式

发 包 人:清徐县河湖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马爱成

联系电话:*

组织部门:清徐县水务局三楼规划法规股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公告日期:**日

清徐县河湖管理中心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选择公告



1、选择条件

根据清徐县河湖管理中心提交关于选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申请,为进一步规范工程结算管理,根据清徐县水务局清水党发〔2022〕11号文件精神,县水务局规划法规股负责组织本项目造价咨询单位的选取,诚邀愿意承担本工作的单位前来报名。

2、服务相关内容

2.1服务名称:清徐县河湖管理中心工程造价咨询

2.2服务范围:清徐县河湖管理中心5万元以上自有资金维修养护项目

2.3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结算方式的审查;工程量及单价的审查;工程费用的审查;施工合同执行情况的审查;设计变更、签证的审查;建设标准、规模及内容的审查。

2.4服务期限:**日至**日。

2.5报价要求:按照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规定进行报价。

3、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价的单位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质,须提供一名造价工程师资质证书。

4、报名及资料的领取

报名及资料(电子版)的领取将于**日上午8:00时至**日下午18:00时结止。(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周六、日除外),在清徐县水务局三楼规划法规股办理。
报名时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以上全部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查及复印件两套,留存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5、递交报价时间及地点

递交报价时间为**日上午9:00时,地点为清徐县水务局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清徐水务公众号上发布并在局公示栏公示。

7、联系方式

发 包 人:清徐县河湖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马爱成

联系电话:*

组织部门:清徐县水务局三楼规划法规股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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