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沪03破218号关于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1沪03破218号关于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上海 (略) 管理人
关于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略) 第三 (略) 于2021年9月13作出(2021)沪03破2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 (略) (以下简称“债务人”或“建全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9月22日作出(2021)沪03破218号决定书, (略) 协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略) 第三 (略) 于2024年1月2 (略) 破产程序,在建全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管理人仍继续履职破产衍生诉讼相关工作,现因破产衍生诉讼需提交审计报告证据,故管理人拟聘 (略) 相关财务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为保障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允性,管理人决定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建全公司基本情况:
建全成立于2000年8月4日,公 (略) (自然人投资),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1107室,法定代表人谢建全。注册资本*元人民币,公司经营期限为自200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3日。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企业资产收购兼并重组,财务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及咨询(不含经纪),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交电、化工原料(除危险品)、电线电缆、百货的销售,室内装潢,园林绿化,水电维修,办公家具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审计要求:
(略) 破产清算审计报告, (略) 成立 (略) 受理清算之日的财务情况,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略) 的财务状况;
2.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 (略) 往来款情况及是否存在占有、转移公司资产情况;
3.与公司关联方交易情况;
4.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应付款和其他应付款情况;
5.账面资产与负债情况;
6.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
7.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出庭作证或参加庭审活动;
8.向管理人提交专业审计、会计咨询意见;
9.如审计机构认为基于相关会计准则无法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应按管理人 (略) 财务资料进行核查分析并出具相应财务资料核查实体性及审计工作程序性结论意见的报告。
10. 具体根据管理人提出审计要求并以管理人与审计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审计机构报名条件:
1.须属于 (略) (略) (略) 司法审计鉴定机构名单库或名册内的审计机构。
2.审计机构应正常经营,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或行政处罚记录。
3.审计机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略) 列入限制高消费人;
4.审计机构 (略) 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管理人员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员工不存在利害关系、关联关系。
5.审计机构与管理人所属机构不存在利益冲突或利害关系或关联关系。
6.能依法合规、高效、专业办理审计业务,接受管理人对审计事宜的咨询、询问。
7、依法、客观、独立出具审计报告。
8.熟悉破产企业审计业务或有相关经验的机构优先考虑。
9.熟悉企业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程序中审计业务或有相关经验的机构优先考虑。
四、服务方案及审计费用支付条件;
1.审计费用报价不得超过法律法规、 (略) (略) (略) 关于司法审计收费办法执行,最终以管理人与审计机构协议确定。
2.审计费用报价为包干价,费用包括审计机构为开展审计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差旅费、调查费等)及审计机构向管理人开具审计费用发票所含税费等。
3.如审计机构未按约定期限出具审计报告的,管理人有权单方面按审计机构逾期出具报告情况调减审计费用。
4.如审计机构未依法依规出具审计报告或者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重大遗漏、错误的,管理人有权单方面解聘审计机构,审计机构应无条件退还管理人所支付的审计费用,审计机构由此为审计活动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审计机构自行承担。
5. 审计机构需在管理人委托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相应报告。
6.管理人确认的其他事项。
五、审计机构报名参选方式及期限:
1. 有意参选的审计机构请主动联 (略) 财务资料接管情况;
2.有意参选的审计机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报名资料。审计机构应以邮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日以寄出日邮戳日期或快递寄出日期为准。
3.审计机构报名参选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机构主体资格资料、审计从业人员资格证明资料、机构介绍资料、过往案例或业绩资料、报价单等(各提交资料内容及格式不作要求,各机构自行编辑)。
4.特别告知:管理人有权随时撤销或取消本次遴选。
5.报告参选资料邮寄地址(管理人联系方式):
上海 (略) 管理人,上海市浦东新区 (略) 958号35楼( (略) 协力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傅律师,联系电话:*。
上海 (略) 管理人
2024年6月26日
上海 (略) 管理人
关于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略) 第三 (略) 于2021年9月13作出(2021)沪03破2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 (略) (以下简称“债务人”或“建全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9月22日作出(2021)沪03破218号决定书, (略) 协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略) 第三 (略) 于2024年1月2 (略) 破产程序,在建全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管理人仍继续履职破产衍生诉讼相关工作,现因破产衍生诉讼需提交审计报告证据,故管理人拟聘 (略) 相关财务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为保障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允性,管理人决定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建全公司基本情况:
建全成立于2000年8月4日,公 (略) (自然人投资),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1107室,法定代表人谢建全。注册资本*元人民币,公司经营期限为自200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3日。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企业资产收购兼并重组,财务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及咨询(不含经纪),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交电、化工原料(除危险品)、电线电缆、百货的销售,室内装潢,园林绿化,水电维修,办公家具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审计要求:
(略) 破产清算审计报告, (略) 成立 (略) 受理清算之日的财务情况,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略) 的财务状况;
2.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 (略) 往来款情况及是否存在占有、转移公司资产情况;
3.与公司关联方交易情况;
4.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应付款和其他应付款情况;
5.账面资产与负债情况;
6.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
7.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出庭作证或参加庭审活动;
8.向管理人提交专业审计、会计咨询意见;
9.如审计机构认为基于相关会计准则无法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应按管理人 (略) 财务资料进行核查分析并出具相应财务资料核查实体性及审计工作程序性结论意见的报告。
10. 具体根据管理人提出审计要求并以管理人与审计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审计机构报名条件:
1.须属于 (略) (略) (略) 司法审计鉴定机构名单库或名册内的审计机构。
2.审计机构应正常经营,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或行政处罚记录。
3.审计机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略) 列入限制高消费人;
4.审计机构 (略) 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管理人员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员工不存在利害关系、关联关系。
5.审计机构与管理人所属机构不存在利益冲突或利害关系或关联关系。
6.能依法合规、高效、专业办理审计业务,接受管理人对审计事宜的咨询、询问。
7、依法、客观、独立出具审计报告。
8.熟悉破产企业审计业务或有相关经验的机构优先考虑。
9.熟悉企业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程序中审计业务或有相关经验的机构优先考虑。
四、服务方案及审计费用支付条件;
1.审计费用报价不得超过法律法规、 (略) (略) (略) 关于司法审计收费办法执行,最终以管理人与审计机构协议确定。
2.审计费用报价为包干价,费用包括审计机构为开展审计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差旅费、调查费等)及审计机构向管理人开具审计费用发票所含税费等。
3.如审计机构未按约定期限出具审计报告的,管理人有权单方面按审计机构逾期出具报告情况调减审计费用。
4.如审计机构未依法依规出具审计报告或者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重大遗漏、错误的,管理人有权单方面解聘审计机构,审计机构应无条件退还管理人所支付的审计费用,审计机构由此为审计活动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审计机构自行承担。
5. 审计机构需在管理人委托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相应报告。
6.管理人确认的其他事项。
五、审计机构报名参选方式及期限:
1. 有意参选的审计机构请主动联 (略) 财务资料接管情况;
2.有意参选的审计机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报名资料。审计机构应以邮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日以寄出日邮戳日期或快递寄出日期为准。
3.审计机构报名参选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机构主体资格资料、审计从业人员资格证明资料、机构介绍资料、过往案例或业绩资料、报价单等(各提交资料内容及格式不作要求,各机构自行编辑)。
4.特别告知:管理人有权随时撤销或取消本次遴选。
5.报告参选资料邮寄地址(管理人联系方式):
上海 (略) 管理人,上海市浦东新区 (略) 958号35楼( (略) 协力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傅律师,联系电话:*。
上海 (略) 管理人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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