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师专旗山校区一期修缮改造工程提升大学城城市景观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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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师专旗山校区一期修缮改造工程提升大学城城市景观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4. 4
    候选人公示
  5. 5
    交易结果公告
  6. 6
    工业项目
    闽江师专旗山校区一期修缮改造工程(提升大学城城市景观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江师专旗山校区一期修缮改造工程(提 (略) 景观改造项目)已由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 (略) 财政局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告知单(GZ2023WJ00284)、榕财教督〔2023〕67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旗山校区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

    闽江师专旗山校区一期修缮改造工程(提 (略) 景观改造项目),包括立面改造单体的地上总建筑面积27389.96平方米,具体包括教学楼、综合教学楼(实训楼)、二期A区学生宿舍楼A栋、D座E座学生宿舍,本工程控制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闽江师专旗山校区一期修缮改造工程(提 (略) 景观改造项目),拟对旗山校区一期教学楼、实训楼及三栋宿舍楼沿街外立面进行破损修复及功能性改造,施工内容:外墙漏水、开裂修复,沿街老旧立面修缮,增设连廊玻璃雨棚及斜顶挑檐等,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物高度在15米~100米之间、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30000平方米之间;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整体项目落架竣工时间节点为9月1日前;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 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则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根据“ (略) (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取消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与本款不一致的以本款为准;(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00 至 ** 17:30:00 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9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和榕建筑[2022]18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且未被列入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若在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 (略) 闽侯县学府南路1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 蒋老师、唐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略) 恒力博纳广场营销中心10层,邮编:*

    电子邮箱:*@*q.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 郑滨、江心恬、张玉莲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闽侯县旗山大道(福州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二期17号楼6层

    联系电话:05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略)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 (略) 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4. 4
    候选人公示
  5. 5
    交易结果公告
  6. 6
    工业项目
    闽江师专旗山校区一期修缮改造工程(提升大学城城市景观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江师专旗山校区一期修缮改造工程(提 (略) 景观改造项目)已由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 (略) 财政局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告知单(GZ2023WJ00284)、榕财教督〔2023〕67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旗山校区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

    闽江师专旗山校区一期修缮改造工程(提 (略) 景观改造项目),包括立面改造单体的地上总建筑面积27389.96平方米,具体包括教学楼、综合教学楼(实训楼)、二期A区学生宿舍楼A栋、D座E座学生宿舍,本工程控制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闽江师专旗山校区一期修缮改造工程(提 (略) 景观改造项目),拟对旗山校区一期教学楼、实训楼及三栋宿舍楼沿街外立面进行破损修复及功能性改造,施工内容:外墙漏水、开裂修复,沿街老旧立面修缮,增设连廊玻璃雨棚及斜顶挑檐等,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物高度在15米~100米之间、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30000平方米之间;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整体项目落架竣工时间节点为9月1日前;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 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则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根据“ (略) (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取消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与本款不一致的以本款为准;(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00 至 ** 17:30:00 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9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和榕建筑[2022]18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且未被列入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若在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 (略) 闽侯县学府南路1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 蒋老师、唐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略) 恒力博纳广场营销中心10层,邮编:*

    电子邮箱:*@*q.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 郑滨、江心恬、张玉莲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闽侯县旗山大道(福州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二期17号楼6层

    联系电话:05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略)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 (略) 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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