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建制镇(巨城镇)分布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站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GC*)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平定县 巨城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定县建制镇(巨城镇)分布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站建设项目施工(项目
编号:2024GC*),已由平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社【2023】221号、平发改社
【2024】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定县巨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预算
资金及县财政拨款,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中和坤源 (略) ,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平定县巨城镇巨城村,建设内容有主体工程、配套工程、
其他工程及设备,用地面积为1997.02㎡,建筑总面积为1137.65㎡。预处理及焚烧车间建筑面积
为 799.81㎡,地上一层建筑,层高 12.10m;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为 321.12㎡;地上二层(地下
一层)建筑,层高 8.45m;危废间面积为 16.72㎡,地上一层建筑,层高 3.35m。
2.2工程建设地点:平定县巨城镇巨城村;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平定县建制镇(巨城镇)分布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站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
2.4 计划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5 其它: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
目经理需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省外企业须同 (略) 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报送要求, (略) 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惩戒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