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空分系统EPC总承包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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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空分系统EPC总承包项目公告

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 绿氢制50万吨绿色*醇项目(一期25万吨) 空分系统EPC总承包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条件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公开征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醇项目(一期25万吨)空分系统EPC总承包

2.2项目编号:0747-2460SCCJS232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采购范围: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醇项目(一期25万吨)空分系统EPC总承包

采购范围及要求

数量

技术要求和规格型号

空分系统

本项目采购界限为空分区域红线外一米范围内,空分装置的设计、设备供货、土建、安装、调试、保运、培训、技术服务等EPC总承包。

1套

详见设计请购文件及发包人要求

说明:

1.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响应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的所有内容。

2.5项目工期:

2025 年 4月 30 日装置中交,2025 年 6 月 14 日前完成装置性能验收。

2.6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可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3 资质要求

3.3.1 自**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人应具有安装建成3套(制氧量≥30000Nm3/h)空分装置设备成套供货且运行超过二年的业绩,并附业绩证明及验收报告。

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工作范围页、供货范围页(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验收报告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上述资料未提供或未齐全的视为无效业绩。

3.3.2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均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3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4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机电或者建筑专业,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提供注册在本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经理人需具有已投产的(制氧量≥30000 Nm3/h)空分工程项目经理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工作范围页、供货范围页、签字页,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反映出人员姓名、职务等业绩要求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如合同无法显示,可以提供如竣工验收证明或中标通知书等辅助材料;若提供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或模糊不清导致无法辨认的,则视为未提供。

(3)项目经理业绩有效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社保部门出具响应单位为项目经理(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反映出人员姓名、职务等业绩要求的相关数据和内容。

3.4 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信用中国”以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以下内容(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①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没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问题。

②供应商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存在被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④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5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⑤承诺在本项目应答全过程中,与磋商活动相关的成员均没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3.6.1经发包人同意,以联合体方式承包工程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订立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提交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组成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签署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包件的响应,否则响应均被否决。

3.6.2 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须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第3.1、3.2、3.4、3.5条要求。第3.3条要求联合体牵头方或成员方有一方满足即可。

3.6.3 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联合体各成员分工承担的工作内容必须与适用法律规定的该成员的资质资格相适应,并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且不应根据其就承包工作的分工而减免对发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为避免歧义,无论联合体内部如何分工,联合体成员在各自分工范围内均应自行完成有关的主体、关键部分工作,不能在联合体内部再行转分包,如需对外分包应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要求执行。

3.6.4 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变更联合体成员和其负责的工作范围,或者修改联合体协议中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内容,且不会对发包人权利和本合同的履行造成任何不利影响。为避免歧义,联合体协议的任何变更并不减轻或免除联合体各方就本合同履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6.5 承包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责任。除非发包人和承包人另有明确约定,牵头单位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对联合体其他方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应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7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不可以转包。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日至**日下午23:59分;(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时间为准,下同)。

4.2获取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通过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潜在响应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平台目前开放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和电子发票获取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响应平台-响应人操作手册”,如有平台操作疑问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4.3平台服务费及技术支持费:2000.00元。

4.4未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领购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日09:30。

5.2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当根据文件厚度自行分册;响应文件内页需要正反双面打印。

5.3递交地址: (略) 丰台区丽泽平安幸福 (略) 23楼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磋商时间及地点

6.1磋商时间:**日09:30。

6.2磋商地点: (略) 丰台区丽泽平安幸福 (略) 23楼会议室。

6.3磋商方式:线下磋商,综合评分法。

7. 磋商步骤

本次磋商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应答材料和一次报价)递交至《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技术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商务、技术需求、服务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调整。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谈判并审核合格,得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供应商应于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按磋商最终确定的商务技术条件、服务范围将最后报价密封递交至《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步骤四:磋商小组对所有提交了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按照第三章规定的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8. 其他内容: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上发布。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大楼三层西侧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子邮件:*@*oldwind.com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B座19楼

联 系 人:薛浩然、杨雨晴、董浩然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inochem.com


,兴安盟,兴安盟
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 绿氢制50万吨绿色*醇项目(一期25万吨) 空分系统EPC总承包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条件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公开征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醇项目(一期25万吨)空分系统EPC总承包

2.2项目编号:0747-2460SCCJS232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采购范围: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醇项目(一期25万吨)空分系统EPC总承包

采购范围及要求

数量

技术要求和规格型号

空分系统

本项目采购界限为空分区域红线外一米范围内,空分装置的设计、设备供货、土建、安装、调试、保运、培训、技术服务等EPC总承包。

1套

详见设计请购文件及发包人要求

说明:

1.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响应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的所有内容。

2.5项目工期:

2025 年 4月 30 日装置中交,2025 年 6 月 14 日前完成装置性能验收。

2.6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可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3 资质要求

3.3.1 自**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人应具有安装建成3套(制氧量≥30000Nm3/h)空分装置设备成套供货且运行超过二年的业绩,并附业绩证明及验收报告。

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工作范围页、供货范围页(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验收报告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上述资料未提供或未齐全的视为无效业绩。

3.3.2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均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3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4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机电或者建筑专业,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提供注册在本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经理人需具有已投产的(制氧量≥30000 Nm3/h)空分工程项目经理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工作范围页、供货范围页、签字页,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反映出人员姓名、职务等业绩要求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如合同无法显示,可以提供如竣工验收证明或中标通知书等辅助材料;若提供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或模糊不清导致无法辨认的,则视为未提供。

(3)项目经理业绩有效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社保部门出具响应单位为项目经理(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反映出人员姓名、职务等业绩要求的相关数据和内容。

3.4 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信用中国”以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以下内容(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①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没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问题。

②供应商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存在被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④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5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⑤承诺在本项目应答全过程中,与磋商活动相关的成员均没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3.6.1经发包人同意,以联合体方式承包工程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订立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提交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组成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签署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包件的响应,否则响应均被否决。

3.6.2 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须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第3.1、3.2、3.4、3.5条要求。第3.3条要求联合体牵头方或成员方有一方满足即可。

3.6.3 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联合体各成员分工承担的工作内容必须与适用法律规定的该成员的资质资格相适应,并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且不应根据其就承包工作的分工而减免对发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为避免歧义,无论联合体内部如何分工,联合体成员在各自分工范围内均应自行完成有关的主体、关键部分工作,不能在联合体内部再行转分包,如需对外分包应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要求执行。

3.6.4 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变更联合体成员和其负责的工作范围,或者修改联合体协议中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内容,且不会对发包人权利和本合同的履行造成任何不利影响。为避免歧义,联合体协议的任何变更并不减轻或免除联合体各方就本合同履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6.5 承包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责任。除非发包人和承包人另有明确约定,牵头单位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对联合体其他方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应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7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不可以转包。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日至**日下午23:59分;(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时间为准,下同)。

4.2获取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通过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潜在响应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平台目前开放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和电子发票获取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响应平台-响应人操作手册”,如有平台操作疑问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4.3平台服务费及技术支持费:2000.00元。

4.4未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领购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日09:30。

5.2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当根据文件厚度自行分册;响应文件内页需要正反双面打印。

5.3递交地址: (略) 丰台区丽泽平安幸福 (略) 23楼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磋商时间及地点

6.1磋商时间:**日09:30。

6.2磋商地点: (略) 丰台区丽泽平安幸福 (略) 23楼会议室。

6.3磋商方式:线下磋商,综合评分法。

7. 磋商步骤

本次磋商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应答材料和一次报价)递交至《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技术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商务、技术需求、服务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调整。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谈判并审核合格,得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供应商应于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按磋商最终确定的商务技术条件、服务范围将最后报价密封递交至《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步骤四:磋商小组对所有提交了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按照第三章规定的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8. 其他内容: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上发布。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大楼三层西侧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子邮件:*@*oldwind.com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B座19楼

联 系 人:薛浩然、杨雨晴、董浩然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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