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北部新区实验学校项目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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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北部新区实验学校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北部新区实验学校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 )已由 (略) 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宁区发改审批[2024]20号、宁区发改审批[2024]36号、宁区发改审批[2024]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蕉城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略) 蕉城区教育局,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略) 。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15 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蕉城区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5万元,工程费*.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359.73万元,基本预备费7505.86万元。总建筑面积*.1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247.5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6栋学生宿舍楼(1-6号)、教师周转房、教学综合楼(小学教学区、初中教学区、高中教学区、艺术科技教育中心)、行政综合楼、图书馆、礼堂、体育馆、食堂、设备用房、看台、门卫、泳池配套用房、架空平台、连廊(1-3号)、地下室(1-2号),同时配备相应的教学设施、室外运动场地、绿化、道路、水、电等基础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①设计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不含教师周转房桩基)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等,同时包含专项深化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应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优化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向发包人提供BIM模型相应的报告成果和优化建议以及符合项目报批所需的材料。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②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内容(不含教师周转房桩基)及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认并正式下发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施工范围进行调整。③采购范围:与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及设备的采购;④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设计、工程建设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以及室外附属及配套工程(含永久性用电、用水、燃气等)申请等相关事宜。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相关部门竣工备案验收。负责并承担整个项目的相关手续办理、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和费用。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工程总承包费最高投标限价按人民币*.9059万元(含暂定金额4752.9267万元);【其中, 设计费:暂定为人民币538.1433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暂定为*.7626万元(含暂定金额4752.9267万元)】。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600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前基本完成项目总体建设,满足学校办学条件;其中:教学区综合楼(含初中、高中及艺术科技教育中心)、3#和5#-6#学生宿舍楼、教师周转房、食堂、行政综合楼、中学操场与球场、及相应区域的室外附属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质量合格标准。(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略) 级优质工程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一家工程总承包单位+一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如有)”模式。(2)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日 09:00时(含)前(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cn)、 (略) 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蕉城区教育局

地址: (略) 蕉城区站前路18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3-*,传真:/

联系人: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谢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蕉城区八一五西路8-1号建业大厦

联系电话:059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蕉城区闽东中路33号(五楼)

联系电话:0593-*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北部新区实验学校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 )已由 (略) 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宁区发改审批[2024]20号、宁区发改审批[2024]36号、宁区发改审批[2024]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蕉城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略) 蕉城区教育局,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略) 。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15 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蕉城区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5万元,工程费*.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359.73万元,基本预备费7505.86万元。总建筑面积*.1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247.5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6栋学生宿舍楼(1-6号)、教师周转房、教学综合楼(小学教学区、初中教学区、高中教学区、艺术科技教育中心)、行政综合楼、图书馆、礼堂、体育馆、食堂、设备用房、看台、门卫、泳池配套用房、架空平台、连廊(1-3号)、地下室(1-2号),同时配备相应的教学设施、室外运动场地、绿化、道路、水、电等基础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①设计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不含教师周转房桩基)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等,同时包含专项深化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应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优化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向发包人提供BIM模型相应的报告成果和优化建议以及符合项目报批所需的材料。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②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内容(不含教师周转房桩基)及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认并正式下发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施工范围进行调整。③采购范围:与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及设备的采购;④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设计、工程建设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以及室外附属及配套工程(含永久性用电、用水、燃气等)申请等相关事宜。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相关部门竣工备案验收。负责并承担整个项目的相关手续办理、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和费用。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工程总承包费最高投标限价按人民币*.9059万元(含暂定金额4752.9267万元);【其中, 设计费:暂定为人民币538.1433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暂定为*.7626万元(含暂定金额4752.9267万元)】。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600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前基本完成项目总体建设,满足学校办学条件;其中:教学区综合楼(含初中、高中及艺术科技教育中心)、3#和5#-6#学生宿舍楼、教师周转房、食堂、行政综合楼、中学操场与球场、及相应区域的室外附属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质量合格标准。(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略) 级优质工程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一家工程总承包单位+一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如有)”模式。(2)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日 09:00时(含)前(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cn)、 (略) 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蕉城区教育局

地址: (略) 蕉城区站前路18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3-*,传真:/

联系人: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谢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蕉城区八一五西路8-1号建业大厦

联系电话:059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蕉城区闽东中路33号(五楼)

联系电话: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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