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建康路425号7间沿街门面房分别招租第1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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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建康路425号7间沿街门面房分别招租第1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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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FB0066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委托,就其出租 (略) 秦淮区建康路425号7间沿街门面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 出租方: (略)

1.2 标的名称: (略) 秦淮区建康路425号7间沿街门面房

1.3 挂牌起止日期:

**日-**日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5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1 坐落位置: (略) 秦淮区建康路425号

2.2 有无房产证: 无

2.3 建筑面积(㎡): 197.00(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2.4 建筑年代: 1983年

2.5 出租用途: 商业

2.6 附属设施: 水电齐全、部分有燃气。

2.7 招租业态: 商业经营

2.8 其他说明:

(1)楼层:1楼

(2)装修程度:简装

(3)目前租赁状态: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6月30日,房产移交由出租方负责。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58.2800(详见附件)

3.2 租期(月): 24个月 (免租期1个月)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半年付(先付后用)

3.4 租赁押金(万元):9.722(详见附件)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管理规范、信誉良好,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严禁改变目前房屋结构,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不接受联合体登记,承租本标的须同时签订《安全责任补充协议》并缴纳安全风险金,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如有必要单位协调配合;

5、原承租户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无免租期。

5. 其他要求:

1、租金增长方式:每年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2、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安全责任补充协议》;

3、本标的承租期间的房屋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

4、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5、本次出租标的为分别出租。

6. 其他说明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联系人:姚国民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9楼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南京 (略)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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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FB0066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委托,就其出租 (略) 秦淮区建康路425号7间沿街门面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 出租方: (略)

1.2 标的名称: (略) 秦淮区建康路425号7间沿街门面房

1.3 挂牌起止日期:

**日-**日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5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1 坐落位置: (略) 秦淮区建康路425号

2.2 有无房产证: 无

2.3 建筑面积(㎡): 197.00(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2.4 建筑年代: 1983年

2.5 出租用途: 商业

2.6 附属设施: 水电齐全、部分有燃气。

2.7 招租业态: 商业经营

2.8 其他说明:

(1)楼层:1楼

(2)装修程度:简装

(3)目前租赁状态: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6月30日,房产移交由出租方负责。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58.2800(详见附件)

3.2 租期(月): 24个月 (免租期1个月)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半年付(先付后用)

3.4 租赁押金(万元):9.722(详见附件)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管理规范、信誉良好,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严禁改变目前房屋结构,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不接受联合体登记,承租本标的须同时签订《安全责任补充协议》并缴纳安全风险金,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如有必要单位协调配合;

5、原承租户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无免租期。

5. 其他要求:

1、租金增长方式:每年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2、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安全责任补充协议》;

3、本标的承租期间的房屋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

4、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5、本次出租标的为分别出租。

6. 其他说明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联系人:姚国民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9楼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南京 (略)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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