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株洲市天元区河西中心片区02单元01街坊部分地块株洲智能信息化档案管理及化石数据保护中心项目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关于召开《株洲市天元区河西中心片区02单元01街坊部分地块株洲智能信息化档案管理及化石数据保护中心项目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株洲智能信息化档案管理及化石数据保护中心项目已纳入20 (略) 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为确保重点项目顺利落地, (略) 国有资产 (略) 提出申请将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容积率由2.7调整为2.5,建筑密度由25%调整为45%,绿地率由35%调整为15%。为确保规划修改方案的合理性,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我局定于**日举行《 (略) 天元区河西中心片区02单元01街坊部分地块(株洲智能信息化档案管理及化石数据保护中心项目)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日(星期三)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 (略) 规 (略) (略) 二楼会议室(天元区联谊路132号)。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到我局902办公室报名或电子邮箱报名(报名邮箱:*@*63.com,报名表请下载附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报名人数超十五人,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正式听证代表。
四、听证参加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要求或者放弃听证;
2.依法申请回避;
3.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
4.就听证事项进行陈述、申辩和举证;
5.对证据进行质证,并有权在本通知书发布之日起到本机关查阅、复印规划方案、批复等相关证据材料;
6.听证结束前进行最后陈述;
7.审阅并核对听证笔录;
8.其它权利。
(二)义务
1.按照本《听证会公告》指定的时间、地点出席听证会;
2.依法举证;
3.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听证员的询问;
4.遵守听证纪律;
5.其它义务。
五、旁听
本机关举行听证时,在场地允许的情况下,欢迎未申请的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旁听,接受监督。旁听人员未经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旁听人员需要发表意见的,可以纸条形式委托主持人宣读,或举手经主持人许可后方得发言。
六、注意事项
在参加听证前,须作好以下准备:
1.携带身份证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出席听证会;
2.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办理委托代理手续。
3.充分的听证前准备,有理有利有节的发言,冷静理智的辩论,可能更有利于争取到听证员的理解和支持。
4.听证会关闭移动设备,不得使用录音、录像等相关设备;
5.其它注意事项。
七、听证会举办机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联系人:李孟军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略) 天元区河西中心片区02单元01街坊部分地块(株洲智能信息化档案管理及化石数据保护中心项目)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听证报名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株洲智能信息化档案管理及化石数据保护中心项目已纳入20 (略) 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为确保重点项目顺利落地, (略) 国有资产 (略) 提出申请将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容积率由2.7调整为2.5,建筑密度由25%调整为45%,绿地率由35%调整为15%。为确保规划修改方案的合理性,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我局定于**日举行《 (略) 天元区河西中心片区02单元01街坊部分地块(株洲智能信息化档案管理及化石数据保护中心项目)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日(星期三)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 (略) 规 (略) (略) 二楼会议室(天元区联谊路132号)。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到我局902办公室报名或电子邮箱报名(报名邮箱:*@*63.com,报名表请下载附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报名人数超十五人,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正式听证代表。
四、听证参加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要求或者放弃听证;
2.依法申请回避;
3.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
4.就听证事项进行陈述、申辩和举证;
5.对证据进行质证,并有权在本通知书发布之日起到本机关查阅、复印规划方案、批复等相关证据材料;
6.听证结束前进行最后陈述;
7.审阅并核对听证笔录;
8.其它权利。
(二)义务
1.按照本《听证会公告》指定的时间、地点出席听证会;
2.依法举证;
3.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听证员的询问;
4.遵守听证纪律;
5.其它义务。
五、旁听
本机关举行听证时,在场地允许的情况下,欢迎未申请的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旁听,接受监督。旁听人员未经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旁听人员需要发表意见的,可以纸条形式委托主持人宣读,或举手经主持人许可后方得发言。
六、注意事项
在参加听证前,须作好以下准备:
1.携带身份证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出席听证会;
2.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办理委托代理手续。
3.充分的听证前准备,有理有利有节的发言,冷静理智的辩论,可能更有利于争取到听证员的理解和支持。
4.听证会关闭移动设备,不得使用录音、录像等相关设备;
5.其它注意事项。
七、听证会举办机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联系人:李孟军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略) 天元区河西中心片区02单元01街坊部分地块(株洲智能信息化档案管理及化石数据保护中心项目)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听证报名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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