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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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县政府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承担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汇编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五)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办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手续,承担全县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的有关管理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意见;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和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调研、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和信访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办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手续,承担全县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的有关管理工作。

(二)法治调研督查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制定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文稿;负责司法行政重大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

负责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指导、督促依法治县决策部署落实;负责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三)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承担县级法律援助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出行政处罚建议;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规划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依法行政指导股。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统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部署和报告制度;指导监督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县依法行政考核等工作;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指导全县行政调解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承担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指导全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承担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违法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督促整改,或提出撤销建议;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

(五)行政执法股。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考核评议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制度;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关制度,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工作;依法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协调解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审查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报送备案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对不正当或违法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按程序予以纠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协调工作。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指导全县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及全县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律师公证管理股。指导监督全县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公证机构设立和公证员任免的申报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活动;监督指导律师、公证行业协会工作;负责指导律师、公证机构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公证机构负责人考核结果备案、公证机构考核结果备案;负责律师、公证员队*的教育培训;负责对律师、公证执业机构、公证员的行政处罚工作。

(八)法制仲裁和司法鉴定股。负责局机关法制建设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参与有关法律、政策理论的调研工作;审核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略) 司法行政机关做好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司法鉴定工作。

承担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实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 (略) 人民监督员队*选任管理工作。

(九)基层工作股。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县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十)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负责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教育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十一)政治办公室(行财装备股)。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建设、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人才队*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党总支意识形态责任制推进落实工作;负责群团、卫生健康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 (略) 、市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专项业务经费的使用;指导监督下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指导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十二)宣教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工作;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和通讯报道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办公地址:红旗路107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5:00-18:30(夏)/14:30-18:00(冬)

负责人:王晓辉

联系电话:*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县政府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承担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汇编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五)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办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手续,承担全县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的有关管理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意见;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和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调研、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和信访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办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手续,承担全县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的有关管理工作。

(二)法治调研督查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制定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文稿;负责司法行政重大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

负责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指导、督促依法治县决策部署落实;负责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三)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承担县级法律援助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出行政处罚建议;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规划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依法行政指导股。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统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部署和报告制度;指导监督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县依法行政考核等工作;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指导全县行政调解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承担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指导全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承担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违法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督促整改,或提出撤销建议;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

(五)行政执法股。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考核评议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制度;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关制度,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工作;依法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协调解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审查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报送备案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对不正当或违法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按程序予以纠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协调工作。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指导全县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及全县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律师公证管理股。指导监督全县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公证机构设立和公证员任免的申报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活动;监督指导律师、公证行业协会工作;负责指导律师、公证机构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公证机构负责人考核结果备案、公证机构考核结果备案;负责律师、公证员队*的教育培训;负责对律师、公证执业机构、公证员的行政处罚工作。

(八)法制仲裁和司法鉴定股。负责局机关法制建设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参与有关法律、政策理论的调研工作;审核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略) 司法行政机关做好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司法鉴定工作。

承担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实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 (略) 人民监督员队*选任管理工作。

(九)基层工作股。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县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十)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负责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教育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十一)政治办公室(行财装备股)。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建设、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人才队*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党总支意识形态责任制推进落实工作;负责群团、卫生健康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 (略) 、市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专项业务经费的使用;指导监督下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指导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十二)宣教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工作;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和通讯报道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办公地址:红旗路107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5:00-18:30(夏)/14:30-18:00(冬)

负责人:王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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