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文部乡温泉酒店给水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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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县文部乡温泉酒店给水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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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尼玛县文部乡温泉酒店给水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XZHY-DL-*)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尼玛县
一、招标条件
本尼玛县文部乡温泉酒店给水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县级盘活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尼玛县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新建取水井 1 座,供水规模 13.2m3/d,满足酒店生活用水量;2、新建一体
化净水站一座,满足酒店生活用水水质要求;3、新建一体化净水站配套工程;供电系统及
地面硬化 22.75m2;4、新建配水管 404.43m,将水源从取水点引至酒店室内给水给水干管;5、
更换结构严重破损的室内管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尼玛县文部乡温泉酒店给水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尼玛县文部乡温泉酒店给水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项目投标人
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农牧民施工企业(队)资质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01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比选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七、其他
尼玛县文部乡温泉酒店给水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XZHY-DL-*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由尼玛县发改委以尼发改【2024】313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尼玛县人民
政府,资金来源为县级盘活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招标,选定施工单位。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 项目规模:1、新建取水井 1 座,供水规模 13.2m3/d,满足酒店生活用水量;2、新建一
体化净水站一座,满足酒店生活用水水质要求;3、新建一体化净水站配套工程;供电系统
及地面硬化 22.75m2;4、新建配水管 404.43m,将水源从取水点引至酒店室内给水给水干管;
5、更换结构严重破损的室内管道。
2.2 建设地点: (略) 尼玛县;
2.3 计划工期:3 个月;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5 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三、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农牧民施工企业(队)资质及以上资质的独立
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投标;
四、申请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 2024 年 06 月 27 日至 2024 年 07 月 01 日,每日上午 10
时 00 分至 12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西藏泓耀工
(略)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现金支付,售
后不退,本项目不采取邮寄方式出售比选文件。购买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需是本单位人员,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需出示
有效的委托书和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劳务员职称证等;
(4)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财务报告或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
财务报告或报表);
(5)近三年(2021 年至今)承建的类似业绩(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业绩);
(6)以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加盖鲜章。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 ,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申请人文件的递交
5.1 申请人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比选文件,提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七、其他
7.1 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 2016 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 2016 西
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 号的相关规定。
7.2 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
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3 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
建市管【2019】38 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
建市管《2020》1 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泓耀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城东小区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西藏泓耀 (略)
2024 年 6 月 27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泓耀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城东小区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尼玛县文部乡温泉酒店给水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XZHY-DL-*)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尼玛县
一、招标条件
本尼玛县文部乡温泉酒店给水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县级盘活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尼玛县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新建取水井 1 座,供水规模 13.2m3/d,满足酒店生活用水量;2、新建一体
化净水站一座,满足酒店生活用水水质要求;3、新建一体化净水站配套工程;供电系统及
地面硬化 22.75m2;4、新建配水管 404.43m,将水源从取水点引至酒店室内给水给水干管;5、
更换结构严重破损的室内管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尼玛县文部乡温泉酒店给水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尼玛县文部乡温泉酒店给水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项目投标人
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农牧民施工企业(队)资质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01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比选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七、其他
尼玛县文部乡温泉酒店给水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XZHY-DL-*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由尼玛县发改委以尼发改【2024】313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尼玛县人民
政府,资金来源为县级盘活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招标,选定施工单位。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 项目规模:1、新建取水井 1 座,供水规模 13.2m3/d,满足酒店生活用水量;2、新建一
体化净水站一座,满足酒店生活用水水质要求;3、新建一体化净水站配套工程;供电系统
及地面硬化 22.75m2;4、新建配水管 404.43m,将水源从取水点引至酒店室内给水给水干管;
5、更换结构严重破损的室内管道。
2.2 建设地点: (略) 尼玛县;
2.3 计划工期:3 个月;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5 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三、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农牧民施工企业(队)资质及以上资质的独立
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投标;
四、申请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 2024 年 06 月 27 日至 2024 年 07 月 01 日,每日上午 10
时 00 分至 12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西藏泓耀工
(略)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现金支付,售
后不退,本项目不采取邮寄方式出售比选文件。购买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需是本单位人员,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需出示
有效的委托书和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劳务员职称证等;
(4)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财务报告或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
财务报告或报表);
(5)近三年(2021 年至今)承建的类似业绩(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业绩);
(6)以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加盖鲜章。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 ,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申请人文件的递交
5.1 申请人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比选文件,提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七、其他
7.1 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 2016 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 2016 西
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 号的相关规定。
7.2 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
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3 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
建市管【2019】38 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
建市管《2020》1 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泓耀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城东小区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西藏泓耀 (略)
2024 年 6 月 27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泓耀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城东小区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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