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武陵区丹洲乡国土空间规划年》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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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武陵区丹洲乡国土空间规划年》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 (略)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略) (略) 人民政府印发〈 (略)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的通知》(湘发〔2020〕9号), (略) 、市相关工作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常德武陵区丹洲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形成送审成果。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局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日下午3点(暂定)

二、听证会地点:丹洲乡政府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听取社会各界对《常德武陵区丹洲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相关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四、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丹洲乡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丹洲乡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凡拟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和法人,请于**日至7月26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单位证明向本镇自然资源所提出申请,填写报名表。

五、听证会代表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的代表,符合以上条件的,优先被确定为听证会代表。

六、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亲自参加听证;

(二)有权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三)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四)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 勇  *

周 燕  *

武陵区自然资源局

**日

根据《中 (略)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略) (略) 人民政府印发〈 (略)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的通知》(湘发〔2020〕9号), (略) 、市相关工作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常德武陵区丹洲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形成送审成果。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局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日下午3点(暂定)

二、听证会地点:丹洲乡政府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听取社会各界对《常德武陵区丹洲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相关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四、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丹洲乡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丹洲乡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凡拟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和法人,请于**日至7月26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单位证明向本镇自然资源所提出申请,填写报名表。

五、听证会代表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的代表,符合以上条件的,优先被确定为听证会代表。

六、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亲自参加听证;

(二)有权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三)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四)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 勇  *

周 燕  *

武陵区自然资源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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