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交通运输局数字交通二期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建平县交通运输局数字交通二期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建平县交通运输局数字交通二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建平县交通运输局数字交通二期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元):1,300,000
采购需求:建平县交通运输局数字交通二期建设项目系统软件硬件等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完毕(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0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 (略) 提交。开标地点: (略) (略) 建平分中心(建平县红山 (略) 149段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建平县叶柏寿 (略) 2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新胜建设 (略)
地址: 建平县锦州银行西10米辽宁新胜建设 (略)
联系方式: 0421-*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建平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新胜建设 (略)
账号: *02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月
电 话: 0421-*
项目概况
建平县交通运输局数字交通二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建平县交通运输局数字交通二期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元):1,300,000
采购需求:建平县交通运输局数字交通二期建设项目系统软件硬件等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完毕(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0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 (略) 提交。开标地点: (略) (略) 建平分中心(建平县红山 (略) 149段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建平县叶柏寿 (略) 2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新胜建设 (略)
地址: 建平县锦州银行西10米辽宁新胜建设 (略)
联系方式: 0421-*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建平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新胜建设 (略)
账号: *0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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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刘月
电 话: 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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