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于投标截止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