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北仑区开发区数字经济产业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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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北仑区开发区数字经济产业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块经济发展中心,有关企业:

为促进我区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北仑区(开发区)促进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试行)》(仑政〔2023〕80号)、《北仑区(开发区)促进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宁开数经发〔2024〕2号),现将2024年北仑区(开发区)数字经济产业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内容

本次资金补助申报对象:在北仑区(开发区)内注册纳税并且 (略)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分类目录《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GB/T4754-2017)中属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省统计分类调整后可参照新的统计分类执行)的企业以及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服务的相关机构。

(一)2023年度数字经济总部企业落户资金补助

1.企业应属于北仑区(开发区)数字经济重点鼓励发展的行业:集成电路、超高清显示、互联网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区块链、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元宇宙等。 (略) 北仑区注册时间为**日之后。

2.数字经济总部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或净资产1亿元以上;

(二)上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

(三)上年度实缴税收3000万元以上;

(四)下属企业不少于3个;

(五)对于国内互联网百强、国内软件百强、国内人工智能百强、 (略) 以及数字经济独角兽企业(估值10亿美金或以上)可直接认定为总部企业。

3.数字经济区域总部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注册地在北仑区(开发区)的企业法人;

(二)注册资本或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

(三)认定后的总部企业授权的相关文件。

4.其他估值5亿以上的数字经济总部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或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二)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

(三)下属企业不少于2个;

(四)提供估值认定评估文件。

5.数字经济总部企业、数字经济区域总部企业、其他估值5亿以上的数字经济总部企业申请营业收入奖励、落户奖励应满足北仑实地办公要求,且2023年在北仑缴纳社保的全年月平均在职研发人员数达到30人(含)以上。

6.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

(二)2023年度数字经济创新企业落户资金补助

1.企业属于北仑区(开发区)数字经济重点鼓励发展的行业:集成电路设计、超高清显示、互联网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区块链、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元宇宙等。 (略) 北仑区注册时间为**日之后。

2.企业2022年度以来实缴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自主研发投入(不包括委外研发费用,下文同)占年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5%。

3.企业应满足北仑实地办公要求,且2023年在北仑缴纳社保的全年月平均在职研发人员数达到15人(含)以上。

4.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

(三)2023年度数字产品制造企业落户资金补助

1.企业属于北仑区(开发区)数字经济重点鼓励发展的行业:集成电路制造业、汽车电子与超高清显示制造业、智能终端制造业等数字产品制造企业。 (略) 北仑区注册时间在**日之后。

2.企业总投资1亿元(含)至30亿元且自主研发投入占年营业收入比重超过3%,固定资产投资申请补助金额不包括土地等基础投资。

3.申报材料:详见附件3。

(四)2023年度企业研发投入资金补助

1.属于数字经济重点鼓励发展的创新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互联网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区块链、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元宇宙等数字经济创新企业,且自主研发投入占年营业收入比重超过5%、自主研发投入超过200万元、研发投入比上一年度有10%(含)以上增长的(新设企业上一年度按零核算,下同),按实际自主研发投入的15%给予补助,年补助不超过400万元。其它数字经济创新企业,自主研发投入占年营业收入比重超过5%、自主研发投入超过200万元、研发投入比上一年度有10%(含)以上增长的,按实际自主研发投入的10%给予补助,年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2.属于数字经济重点鼓励发展的数字产品制造企业:集成电路制造业、汽车电子与超高清显示制造业、智能终端制造业等数字产品制造企业,且自主研发投入占年营业收入比重超过3%、研发投入超过200万元、研发投入比上一年度有10%(含)以上增长的,按实际研发投入的10%给予补助,年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3.对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开发产品所支出的EDA软件购置费、晶圆厂流片费用,按照当年实际发生费用的20%给予补助,3年内年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4.总部在北仑区(开发区)的数字经济企业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西安、武汉、南京、成 (略) 设立研发机构, (略) 在当地租赁的研发办公用房给予租金(不含税,下同)50%的补助,年补助不超过50万元。

5.申报材料: (略) 北仑区注册时间在**日之后,详见附件4。

(五)2023年度企业创建研发机构资金补助

此政策由北仑区科技局负责审核兑现,请各企业按照职能部门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六)2023年度企业申报科技项目资金补助

此政策由北仑区科技局负责审核兑现,请各企业按照职能部门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七)2023年度企业 (略) 场资金补助

1.数字经济企业 (略) 场展位费申请补助时应提供参加展会的相关证明材料。

2.对于举办数字经济大会、论坛、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需提供活动开展前企业已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经济发展局(以下简称数字经济发展局)提前备案的相关证明。

3.申报材料:详见附件5。

(八)2023年度企业提升产业能级资金补助

申报材料: (略) 北仑区注册时间在**日之后,详见附件6。

(九)2023年度成长为独角兽企业资金补助

申报材料:详见附件7。

(十)2023年度 (略) 资金补助

此政策由北仑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兑现,请各企业按照职能部门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十一)2023年度数字经济创新平台资金补助

数字经济创新平台的考评详见附件8。

(十二)2023年度数字经济人才引进和培训资金补助

1.数字经济人才申报国家、 (略) “甬江引才”人才计划,入选上述计划的给予1:1配套奖励。此政策由北仑区人才办负责审核兑现,请各企业按照职能部门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2.引进年薪30万元及 (略) 外数字经济人才年薪补助申报材料:详见附件9。

3.数字经济人才培训机构补助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0。

(十三)2023年度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基金资金补助

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1。

二、申报流程和要求

(一)2023年度数字经济产业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属街道办事处、区块经济发展中心进行申报,各街道办事处、区块经济发展中心对属地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纳入行业统计、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核,经核实后于7月31日前,将汇总表(附件12)加盖街道办事处或区块经济发展中心公章后上报区数字经济发展局。区数字经济发展局根据需要组织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现场核查,对最终审核结果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兑付补贴资金(见附件13)。

(二)年度补助资金总额超过年度预算的,补助金额按照差额同比例核减。同一主体、同一项目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

(三)申报单位应做到诚信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将予以追回, (略) 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计入企业信用档案,3年内不得申报专项资金,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政策咨询联系人:冯津,联系电话:*。


附件:1.数字经济总部企业落户资金补助申报材料.doc

2.数字经济创新企业落户资金补助申报材料.doc

3.数字产品制造企业落户资金补助申报材料.doc

4.企业研发投入资金补助申报材料.doc

5.企业 (略) 场资金补助申报材料.doc

6.企业提升产业能级资金补助申报材料.doc

7.成长为独角兽企业资金补助申报材料.doc

8.数字经济创新平台五年建设期考评办法.doc

9.数字经济人才引进补助申报材料.doc

10.数字经济人才培训机构补助申报材料.doc

11.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基金资金补助申报材料.doc

12. 2023年度北仑区(开发区)数字经济产业资金补助申报汇总表.doc

13.数字经济产业资金补助申报流程图.doc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经济发展局

**日




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块经济发展中心,有关企业:

为促进我区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北仑区(开发区)促进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试行)》(仑政〔2023〕80号)、《北仑区(开发区)促进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宁开数经发〔2024〕2号),现将2024年北仑区(开发区)数字经济产业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内容

本次资金补助申报对象:在北仑区(开发区)内注册纳税并且 (略)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分类目录《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GB/T4754-2017)中属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省统计分类调整后可参照新的统计分类执行)的企业以及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服务的相关机构。

(一)2023年度数字经济总部企业落户资金补助

1.企业应属于北仑区(开发区)数字经济重点鼓励发展的行业:集成电路、超高清显示、互联网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区块链、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元宇宙等。 (略) 北仑区注册时间为**日之后。

2.数字经济总部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或净资产1亿元以上;

(二)上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

(三)上年度实缴税收3000万元以上;

(四)下属企业不少于3个;

(五)对于国内互联网百强、国内软件百强、国内人工智能百强、 (略) 以及数字经济独角兽企业(估值10亿美金或以上)可直接认定为总部企业。

3.数字经济区域总部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注册地在北仑区(开发区)的企业法人;

(二)注册资本或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

(三)认定后的总部企业授权的相关文件。

4.其他估值5亿以上的数字经济总部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或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二)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

(三)下属企业不少于2个;

(四)提供估值认定评估文件。

5.数字经济总部企业、数字经济区域总部企业、其他估值5亿以上的数字经济总部企业申请营业收入奖励、落户奖励应满足北仑实地办公要求,且2023年在北仑缴纳社保的全年月平均在职研发人员数达到30人(含)以上。

6.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

(二)2023年度数字经济创新企业落户资金补助

1.企业属于北仑区(开发区)数字经济重点鼓励发展的行业:集成电路设计、超高清显示、互联网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区块链、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元宇宙等。 (略) 北仑区注册时间为**日之后。

2.企业2022年度以来实缴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自主研发投入(不包括委外研发费用,下文同)占年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5%。

3.企业应满足北仑实地办公要求,且2023年在北仑缴纳社保的全年月平均在职研发人员数达到15人(含)以上。

4.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

(三)2023年度数字产品制造企业落户资金补助

1.企业属于北仑区(开发区)数字经济重点鼓励发展的行业:集成电路制造业、汽车电子与超高清显示制造业、智能终端制造业等数字产品制造企业。 (略) 北仑区注册时间在**日之后。

2.企业总投资1亿元(含)至30亿元且自主研发投入占年营业收入比重超过3%,固定资产投资申请补助金额不包括土地等基础投资。

3.申报材料:详见附件3。

(四)2023年度企业研发投入资金补助

1.属于数字经济重点鼓励发展的创新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互联网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区块链、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元宇宙等数字经济创新企业,且自主研发投入占年营业收入比重超过5%、自主研发投入超过200万元、研发投入比上一年度有10%(含)以上增长的(新设企业上一年度按零核算,下同),按实际自主研发投入的15%给予补助,年补助不超过400万元。其它数字经济创新企业,自主研发投入占年营业收入比重超过5%、自主研发投入超过200万元、研发投入比上一年度有10%(含)以上增长的,按实际自主研发投入的10%给予补助,年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2.属于数字经济重点鼓励发展的数字产品制造企业:集成电路制造业、汽车电子与超高清显示制造业、智能终端制造业等数字产品制造企业,且自主研发投入占年营业收入比重超过3%、研发投入超过200万元、研发投入比上一年度有10%(含)以上增长的,按实际研发投入的10%给予补助,年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3.对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开发产品所支出的EDA软件购置费、晶圆厂流片费用,按照当年实际发生费用的20%给予补助,3年内年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4.总部在北仑区(开发区)的数字经济企业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西安、武汉、南京、成 (略) 设立研发机构, (略) 在当地租赁的研发办公用房给予租金(不含税,下同)50%的补助,年补助不超过50万元。

5.申报材料: (略) 北仑区注册时间在**日之后,详见附件4。

(五)2023年度企业创建研发机构资金补助

此政策由北仑区科技局负责审核兑现,请各企业按照职能部门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六)2023年度企业申报科技项目资金补助

此政策由北仑区科技局负责审核兑现,请各企业按照职能部门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七)2023年度企业 (略) 场资金补助

1.数字经济企业 (略) 场展位费申请补助时应提供参加展会的相关证明材料。

2.对于举办数字经济大会、论坛、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需提供活动开展前企业已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经济发展局(以下简称数字经济发展局)提前备案的相关证明。

3.申报材料:详见附件5。

(八)2023年度企业提升产业能级资金补助

申报材料: (略) 北仑区注册时间在**日之后,详见附件6。

(九)2023年度成长为独角兽企业资金补助

申报材料:详见附件7。

(十)2023年度 (略) 资金补助

此政策由北仑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兑现,请各企业按照职能部门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十一)2023年度数字经济创新平台资金补助

数字经济创新平台的考评详见附件8。

(十二)2023年度数字经济人才引进和培训资金补助

1.数字经济人才申报国家、 (略) “甬江引才”人才计划,入选上述计划的给予1:1配套奖励。此政策由北仑区人才办负责审核兑现,请各企业按照职能部门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2.引进年薪30万元及 (略) 外数字经济人才年薪补助申报材料:详见附件9。

3.数字经济人才培训机构补助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0。

(十三)2023年度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基金资金补助

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1。

二、申报流程和要求

(一)2023年度数字经济产业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属街道办事处、区块经济发展中心进行申报,各街道办事处、区块经济发展中心对属地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纳入行业统计、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核,经核实后于7月31日前,将汇总表(附件12)加盖街道办事处或区块经济发展中心公章后上报区数字经济发展局。区数字经济发展局根据需要组织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现场核查,对最终审核结果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兑付补贴资金(见附件13)。

(二)年度补助资金总额超过年度预算的,补助金额按照差额同比例核减。同一主体、同一项目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

(三)申报单位应做到诚信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将予以追回, (略) 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计入企业信用档案,3年内不得申报专项资金,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政策咨询联系人:冯津,联系电话:*。


附件:1.数字经济总部企业落户资金补助申报材料.doc

2.数字经济创新企业落户资金补助申报材料.doc

3.数字产品制造企业落户资金补助申报材料.doc

4.企业研发投入资金补助申报材料.doc

5.企业 (略) 场资金补助申报材料.doc

6.企业提升产业能级资金补助申报材料.doc

7.成长为独角兽企业资金补助申报材料.doc

8.数字经济创新平台五年建设期考评办法.doc

9.数字经济人才引进补助申报材料.doc

10.数字经济人才培训机构补助申报材料.doc

11.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基金资金补助申报材料.doc

12. 2023年度北仑区(开发区)数字经济产业资金补助申报汇总表.doc

13.数字经济产业资金补助申报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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