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向东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原河南向东机械厂劳动服务公司厂办大集体重组改制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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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向东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原河南向东机械厂劳动服务公司厂办大集体重组改制公告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南召 (略) (原河南向 (略) )厂办大集体重组改制项目编号:GQ*
公告开始日期:**公告截止日期:**

标的信息

标的信息


标的企业名称:南召 (略)
住所: (略) (略) (略) 南召县云阳向东厂区
法定代表人:邱庆春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70 万元企业性质:其他
职工人数:所属行业: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09经营规模:
经营范围:机械加工、军品配件、军品包装、木箱包装、塑料橡胶制品、普通设备安装(凡涉及行政许可凭许可经营,未获得许可不得经营);百货、副食(仅限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1股东名称:邱庆春持股比例:28.57%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2股东名称:范治军持股比例:20%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3股东名称:张镇持股比例:20%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4股东名称:邱金辉持股比例:20%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5股东名称:韩新珍持股比例:11.43%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上一年度)
营业收入:*.88元利润总额:-*.92元
净利润:-*.92元资产总额:*.93元
负债总计:*.44元所有者权益:*.49 元
审计机构:河南君广信 (略) 报告号:豫君会审字(2024)第28号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最近一期)
报表日期:**报表类型:月报
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85元
净利润:-*.85元资产总计:*.56元
负债总计:*.42元所有者权益:*.14 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及报告号北京亚太 (略) (亚评报字(2024)第136号)核准(备案)机构 (略) 财政局(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核准(备案)号
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
账面价值:352.21 万元评估价值:350.21 万元
负债总额
账面价值:199.84 万元评估价值:199.84 万元
净资产
账面价值:152.37 万元评估价值:150.37 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150.37 万元
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机构及报告号河南君广信 (略) (豫君会专审字[2022]第37号)
法律意见书出具机构河南问鼎律师事务所
内部决策情况股东会决议
是否拟向管理层转让
拟参与受让 (略) : (略) 所在公司: (略)
职务:企业目前持有股权比例:0%
拟受让比例:100%
重大事项揭示:
  • 转让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力:否
  • 转让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否
  • 标的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人:是
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金融债务等债务处置:是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事项:是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
其他披露事项:

南召 (略) 前身为原河南向 (略) ,于1981年成立,是一家厂办大集体企业,隶属于原河南向东机械厂,2007年原河南向东机械厂破产,2008年原河南向 (略) 被吊销营业执照。为维持正常经营,2008年经过认真研究经过职工意见并向厂领导汇报同意后,推选5名同志以自然人身份的形式注册成立南召 (略) 。 (略) 全体职工的名义出资人,且注册 (略) 集体资金,不是其个人的真实出资, (略) 的人员、资产、厂房进行正常经营,维持现状产生的 (略) 集体所有。因此,标的企业南召 (略) 的资产属于集体产权,对其资产所有权界定按对国有企业产权界定规定办理。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南阳 (略) 类型:国有企业
住所: (略) (略) (略) 南召县云阳镇(向东厂区)
法定代表人:温志高注册资本:25664.05万元
机构性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97
所属行业:其他制造业经营规模: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

转让方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类型:地市监管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略)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2H
内部决策文件名称:南召 (略) 股东会会议决议
批准单位:市国企改革办批准形式:批复
批准文号:宛企改办﹝2022﹞13号批准日期:**
批准文件名称: (略) 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略) 原中央下放政策性破产企业所属厂办大集体企业实施改革的通知


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终结公告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股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是企业不能是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商业信用,承诺资金来源合法。

3、受让方必须负责全员安置原企业在职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承担南召 (略) 的债权债务。

4、受让方接受原企业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协助相关部门解决遗留问题。

5、受让方使用原企业土地,须经南阳 (略) 的同意。

6、审计报告未包含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292万。

7、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产(股)权变更等所有税、费,包括所得税、印花税等,全部由买受方承担。

保证金设定:保证金金额:3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价款。
处置方式:受让未成功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受让成功并按期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在成交公示期满后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成功但逾期未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的,保证金自受让成功的次日起8个工作日后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用于冲抵转让方损失。
相关附件:经转让方确认的《产权交易合同》模板.pdf


报名指南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18:00:00止
报名手续:公告期内提交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须使用在本平台注册登记的账户!)。
中心联系人:张琦中心联系人电话:0377-*
中心地址: (略) 宛城区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 (略) 民服务中心中区3号楼5楼515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转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发布的项目信息仅对披露信息的规范性负责。意向受让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做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南召 (略) (原河南向 (略) )厂办大集体重组改制项目编号:GQ*
公告开始日期:**公告截止日期:**

标的信息

标的信息


标的企业名称:南召 (略)
住所: (略) (略) (略) 南召县云阳向东厂区
法定代表人:邱庆春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70 万元企业性质:其他
职工人数:所属行业: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09经营规模:
经营范围:机械加工、军品配件、军品包装、木箱包装、塑料橡胶制品、普通设备安装(凡涉及行政许可凭许可经营,未获得许可不得经营);百货、副食(仅限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1股东名称:邱庆春持股比例:28.57%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2股东名称:范治军持股比例:20%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3股东名称:张镇持股比例:20%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4股东名称:邱金辉持股比例:20%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5股东名称:韩新珍持股比例:11.43%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上一年度)
营业收入:*.88元利润总额:-*.92元
净利润:-*.92元资产总额:*.93元
负债总计:*.44元所有者权益:*.49 元
审计机构:河南君广信 (略) 报告号:豫君会审字(2024)第28号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最近一期)
报表日期:**报表类型:月报
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85元
净利润:-*.85元资产总计:*.56元
负债总计:*.42元所有者权益:*.14 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及报告号北京亚太 (略) (亚评报字(2024)第136号)核准(备案)机构 (略) 财政局(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核准(备案)号
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
账面价值:352.21 万元评估价值:350.21 万元
负债总额
账面价值:199.84 万元评估价值:199.84 万元
净资产
账面价值:152.37 万元评估价值:150.37 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150.37 万元
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机构及报告号河南君广信 (略) (豫君会专审字[2022]第37号)
法律意见书出具机构河南问鼎律师事务所
内部决策情况股东会决议
是否拟向管理层转让
拟参与受让 (略) : (略) 所在公司: (略)
职务:企业目前持有股权比例:0%
拟受让比例:100%
重大事项揭示:
  • 转让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力:否
  • 转让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否
  • 标的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人:是
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金融债务等债务处置:是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事项:是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
其他披露事项:

南召 (略) 前身为原河南向 (略) ,于1981年成立,是一家厂办大集体企业,隶属于原河南向东机械厂,2007年原河南向东机械厂破产,2008年原河南向 (略) 被吊销营业执照。为维持正常经营,2008年经过认真研究经过职工意见并向厂领导汇报同意后,推选5名同志以自然人身份的形式注册成立南召 (略) 。 (略) 全体职工的名义出资人,且注册 (略) 集体资金,不是其个人的真实出资, (略) 的人员、资产、厂房进行正常经营,维持现状产生的 (略) 集体所有。因此,标的企业南召 (略) 的资产属于集体产权,对其资产所有权界定按对国有企业产权界定规定办理。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南阳 (略) 类型:国有企业
住所: (略) (略) (略) 南召县云阳镇(向东厂区)
法定代表人:温志高注册资本:25664.05万元
机构性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97
所属行业:其他制造业经营规模: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

转让方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类型:地市监管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略)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2H
内部决策文件名称:南召 (略) 股东会会议决议
批准单位:市国企改革办批准形式:批复
批准文号:宛企改办﹝2022﹞13号批准日期:**
批准文件名称: (略) 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略) 原中央下放政策性破产企业所属厂办大集体企业实施改革的通知


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终结公告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股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是企业不能是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商业信用,承诺资金来源合法。

3、受让方必须负责全员安置原企业在职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承担南召 (略) 的债权债务。

4、受让方接受原企业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协助相关部门解决遗留问题。

5、受让方使用原企业土地,须经南阳 (略) 的同意。

6、审计报告未包含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292万。

7、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产(股)权变更等所有税、费,包括所得税、印花税等,全部由买受方承担。

保证金设定:保证金金额:3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价款。
处置方式:受让未成功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受让成功并按期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在成交公示期满后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成功但逾期未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的,保证金自受让成功的次日起8个工作日后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用于冲抵转让方损失。
相关附件:经转让方确认的《产权交易合同》模板.pdf


报名指南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18:00:00止
报名手续:公告期内提交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须使用在本平台注册登记的账户!)。
中心联系人:张琦中心联系人电话:0377-*
中心地址: (略) 宛城区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 (略) 民服务中心中区3号楼5楼515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转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发布的项目信息仅对披露信息的规范性负责。意向受让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做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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