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大豆种植补助采购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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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秉县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大豆种植补助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概况

施秉县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大豆种植补助)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日 10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P*Z

项目名称:施秉县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大豆种植补助)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序列号:ZFCG*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元):*.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二章 采购内容与技术参数要求 ”。

标项

标项名称:施秉县 (略) 级农业生产发展(大豆种植补助)采购项目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内(如有调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以下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略) 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定);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年0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特殊资格要求:无 注:①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http://**),点击“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入库注册(信息入库咨询电话*/*),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②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工具下载地址:http://**_dialogId_=6F97D351-8DF7-4B3D-9C5E-*E0095D&_winid=w8466&_t=* ③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手册地址:http://**_dialogId_=F63D00FD-A0F5-45A6-80FF-07F8DDA140E0&_winid=w8466&_t=*; ④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达开标现场,于开标时间前根据《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非招标项目操作指南》的要求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 锁、网络等状况良好,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在线签到、在线解密等工作。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或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未能完成在线签到、在线解密,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相关后果。 ⑤供应商应及时登录“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中心”学习“《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非招标项目操作指南》,并提前做好有关设各配置安装调试工作,技术部电话 0855-*。”⑥本项目采用网上二次报价,磋商完毕后供应商登*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二次报价,并在规定时间内签章提交。各供应商可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 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中心 ” 学习“二轮报价投标人操作手册”,技术部电话 0855-*。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时提交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23时59分至 **日 10时30分

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0时30分00秒

投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开标时间:**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支持少数民族地区产品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 (略) 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 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① 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② 享受少数民族 (略) 份: (略) 、 (略) 、 (略) ;(3) 对投标产品 是“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即在总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和环保证书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4)按《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 文件执行;(5)按《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文件执行。(6)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文件《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执行。 PPP项目:否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内(如有调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自行踏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施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施秉县县城

项目联系人:胡俊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纳 (略)

地址: (略) 荷香居二栋一单元2603号

项目联系人:潘家丽

项目联系方式:*


文件预览:
交易公告.pdf
[P*Z001]施秉县 (略) 级农业生产发展(大豆种植补助)采购项目.QDNZF

项目概况

施秉县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大豆种植补助)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日 10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P*Z

项目名称:施秉县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大豆种植补助)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序列号:ZFCG*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元):*.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二章 采购内容与技术参数要求 ”。

标项

标项名称:施秉县 (略) 级农业生产发展(大豆种植补助)采购项目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内(如有调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以下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略) 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定);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年0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特殊资格要求:无 注:①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http://**),点击“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入库注册(信息入库咨询电话*/*),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②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工具下载地址:http://**_dialogId_=6F97D351-8DF7-4B3D-9C5E-*E0095D&_winid=w8466&_t=* ③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手册地址:http://**_dialogId_=F63D00FD-A0F5-45A6-80FF-07F8DDA140E0&_winid=w8466&_t=*; ④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达开标现场,于开标时间前根据《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非招标项目操作指南》的要求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 锁、网络等状况良好,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在线签到、在线解密等工作。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或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未能完成在线签到、在线解密,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相关后果。 ⑤供应商应及时登录“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中心”学习“《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非招标项目操作指南》,并提前做好有关设各配置安装调试工作,技术部电话 0855-*。”⑥本项目采用网上二次报价,磋商完毕后供应商登*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二次报价,并在规定时间内签章提交。各供应商可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 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中心 ” 学习“二轮报价投标人操作手册”,技术部电话 0855-*。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时提交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23时59分至 **日 10时30分

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0时30分00秒

投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开标时间:**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支持少数民族地区产品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 (略) 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 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① 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② 享受少数民族 (略) 份: (略) 、 (略) 、 (略) ;(3) 对投标产品 是“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即在总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和环保证书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4)按《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 文件执行;(5)按《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文件执行。(6)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文件《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执行。 PPP项目:否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内(如有调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自行踏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施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施秉县县城

项目联系人:胡俊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纳 (略)

地址: (略) 荷香居二栋一单元2603号

项目联系人:潘家丽

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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