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燃气类物资不锈钢气表箱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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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燃气类物资不锈钢气表箱招标公告

江油鸿飞投资(集团) (略) 拟对2024-2025年度燃气类物资采购(不锈钢气表箱)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2024-HFRQ-014

二、招标项目:2024-2025年度燃气类物资采购(不锈钢气表箱)

三、招标项目简介:

(一)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招标项目性质:企业采购;

(三)比选报价方式:以产品单价总计投报,采购以实际发生量为准予以结算。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方应提供投标人2021-2023年经有资质中介机构审计后的审计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比选申请人需提供2021-2023年相关有效业绩证明材料;

(六)供应商和投标产品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七)比选申请人须据实报价,所报的每种规格型号材料设备的价格与价值一致;

(八)比选人将有可能对中选企业组织现场考察,若发现中选单位提供虚假比选资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投标需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400.00元,(大写:*仟*佰元整);

(二)所有产品全部提供360度彩色的照片,照片包含细节,单独成册,一式两份。关于样品要求。根据清单要求须提供样品的产品必须携带实物到评标现场。开标结束后,中选单位的样品留存,其他的可自行带回;

(三)投标人必须按采购方规定格式提供电子版报价;

(四)清单与标书内的产品名称必须和开票名称一致,如与我方在清单里名称不符的请厂家在清单和标书里注明。如未注明将影响支付货款。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评审人员对满足比选实质性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若比选申请人报名少于3家,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日至**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鸿飞集团办公楼808室获取,(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非采购产品制造商获得产品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查验原件,复印件盖鲜章一套),以及投标保证金转账记录(记录备注项目名称)。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 年7月16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08室

十一、本招标公告在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江油鸿飞投资(集团)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江油直属支行

账 号:*39

电 话:0816-*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油鸿飞投资(集团) (略)

地 址: (略) 涪江路中段657号

联系人:罗先生、陈女士

联系电话:0816-*





江油鸿飞投资(集团) (略) 拟对2024-2025年度燃气类物资采购(不锈钢气表箱)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2024-HFRQ-014

二、招标项目:2024-2025年度燃气类物资采购(不锈钢气表箱)

三、招标项目简介:

(一)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招标项目性质:企业采购;

(三)比选报价方式:以产品单价总计投报,采购以实际发生量为准予以结算。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方应提供投标人2021-2023年经有资质中介机构审计后的审计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比选申请人需提供2021-2023年相关有效业绩证明材料;

(六)供应商和投标产品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七)比选申请人须据实报价,所报的每种规格型号材料设备的价格与价值一致;

(八)比选人将有可能对中选企业组织现场考察,若发现中选单位提供虚假比选资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投标需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400.00元,(大写:*仟*佰元整);

(二)所有产品全部提供360度彩色的照片,照片包含细节,单独成册,一式两份。关于样品要求。根据清单要求须提供样品的产品必须携带实物到评标现场。开标结束后,中选单位的样品留存,其他的可自行带回;

(三)投标人必须按采购方规定格式提供电子版报价;

(四)清单与标书内的产品名称必须和开票名称一致,如与我方在清单里名称不符的请厂家在清单和标书里注明。如未注明将影响支付货款。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评审人员对满足比选实质性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若比选申请人报名少于3家,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日至**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鸿飞集团办公楼808室获取,(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非采购产品制造商获得产品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查验原件,复印件盖鲜章一套),以及投标保证金转账记录(记录备注项目名称)。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 年7月16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08室

十一、本招标公告在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江油鸿飞投资(集团)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江油直属支行

账 号:*39

电 话:0816-*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油鸿飞投资(集团) (略)

地 址: (略) 涪江路中段657号

联系人:罗先生、陈女士

联系电话: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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