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杭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杭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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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杭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杭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拱墅区各有关单位:

(略) 软科学研究活动,发挥软科学研究项目服务创新战略决策作用,根据《 (略) 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市局将组织开展202 (略) 软科学研究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略) 委、市政府创新决策部署和需要,市局制定了2024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见附件),确定了13个选题。申请单位从中选择课题题目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在拱墅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具备较好软科学研究工作基础,具有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与组织管理能力,且所在单位应与项目申请单位一致。

(三)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已作为项目负责 (略) 软科学研究项目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四)项目申请单位与项目负责人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五)已获国家、省级立项的项目,不得以基本或完全相同的内 (略) 软科学研究项目。 (略) 级部门预算管理单位安排项目支出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软科学研究项目。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请 (略) 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申请人选择“个人登录”,其他单位申请人选择“法人登录”(系统会自动跳转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申请人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无政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事业单位申请人登录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后需先完善个人信息,并经所在单位法人账号审核)。申请人登录后进入“ (略) 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模块填报申请表,并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有关材料。项目申请人和申请单位应当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在线审核。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由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在线审核;其他单位提交的项目申请,由所在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在线审核。市科技局项目管理中心受理已经归口管理单位〔事业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或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的项目。

(三)申报时间。5月8日开放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7日17:30。归口管理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30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实施注意事项

软科学研究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项目立项后拨付资助额的50%,通过验收后拨付余款。项目一经立项,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即对项目执行全过程负有主体责任,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开展研究活动,完成约定目标。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实施期内或实施期满6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无故逾期未提出验收申请的,终止项目实施,按验收不通过处理。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1.申报受理: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

吕克斐 电话:*

楼菁华 电话:*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法规处 杨逸雯 电话:*

2.业务咨询区科技局:* 附件:202 (略) 软科学研究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

拱墅区各有关单位:

(略) 软科学研究活动,发挥软科学研究项目服务创新战略决策作用,根据《 (略) 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市局将组织开展202 (略) 软科学研究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略) 委、市政府创新决策部署和需要,市局制定了2024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见附件),确定了13个选题。申请单位从中选择课题题目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在拱墅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具备较好软科学研究工作基础,具有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与组织管理能力,且所在单位应与项目申请单位一致。

(三)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已作为项目负责 (略) 软科学研究项目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四)项目申请单位与项目负责人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五)已获国家、省级立项的项目,不得以基本或完全相同的内 (略) 软科学研究项目。 (略) 级部门预算管理单位安排项目支出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软科学研究项目。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请 (略) 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申请人选择“个人登录”,其他单位申请人选择“法人登录”(系统会自动跳转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申请人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无政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事业单位申请人登录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后需先完善个人信息,并经所在单位法人账号审核)。申请人登录后进入“ (略) 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模块填报申请表,并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有关材料。项目申请人和申请单位应当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在线审核。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由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在线审核;其他单位提交的项目申请,由所在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在线审核。市科技局项目管理中心受理已经归口管理单位〔事业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或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的项目。

(三)申报时间。5月8日开放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7日17:30。归口管理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30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实施注意事项

软科学研究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项目立项后拨付资助额的50%,通过验收后拨付余款。项目一经立项,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即对项目执行全过程负有主体责任,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开展研究活动,完成约定目标。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实施期内或实施期满6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无故逾期未提出验收申请的,终止项目实施,按验收不通过处理。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1.申报受理: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

吕克斐 电话:*

楼菁华 电话:*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法规处 杨逸雯 电话:*

2.业务咨询区科技局:* 附件:202 (略) 软科学研究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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