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医院中央空调机组报废处置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黄山市人民医院中央空调机组报废处置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中央空调机组报废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岛佳恒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DJHHS-2024T37
项目名称: (略) (略) 中央空调机组报废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最低8.*元
最低限价:8.*元
采购需求:中央空调机组报废处置服务一项,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天内搬走设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7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 (略) 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 (略) 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以及中国 (略) ”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其他:
①须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信的商业道德的承诺函(投标时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③私自违规处置所造成的各类纠纷或事故,一切后果由回收单位承担(投标时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注:以上内容在投标时须加盖单位公章放置在投标文件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27日8点00分至2024年7月2日9点00分
地点:青岛佳恒 (略) ( (略) 屯溪区 (略) 8号假日邻居16楼 )
方式: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前往青岛佳恒 (略) (*@*q.com)获取文件,同时请 (略) 站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现场递交或顺丰邮寄(收件地址: (略) (略) 食堂大楼4楼412室;收件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59-*)。采用邮寄方式的,以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响应文件应包装严实,损坏、遗失责任自负,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开启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 (略) (略) 食堂四楼招标采购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 (略) (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谈判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559-*)提出投诉。
7.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屯 (略) 4号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岛佳恒 (略)
地 址: (略) 屯溪区 (略) 8号假日邻居16楼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9-*
项目概况
(略) (略) 中央空调机组报废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岛佳恒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DJHHS-2024T37
项目名称: (略) (略) 中央空调机组报废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最低8.*元
最低限价:8.*元
采购需求:中央空调机组报废处置服务一项,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天内搬走设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7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 (略) 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 (略) 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以及中国 (略) ”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其他:
①须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信的商业道德的承诺函(投标时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③私自违规处置所造成的各类纠纷或事故,一切后果由回收单位承担(投标时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注:以上内容在投标时须加盖单位公章放置在投标文件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27日8点00分至2024年7月2日9点00分
地点:青岛佳恒 (略) ( (略) 屯溪区 (略) 8号假日邻居16楼 )
方式: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前往青岛佳恒 (略) (*@*q.com)获取文件,同时请 (略) 站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现场递交或顺丰邮寄(收件地址: (略) (略) 食堂大楼4楼412室;收件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59-*)。采用邮寄方式的,以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响应文件应包装严实,损坏、遗失责任自负,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开启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 (略) (略) 食堂四楼招标采购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 (略) (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谈判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559-*)提出投诉。
7.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屯 (略) 4号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岛佳恒 (略)
地 址: (略) 屯溪区 (略) 8号假日邻居16楼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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