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黎平县城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黎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黎平县城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黎平县城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黎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15:5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http://**:8091/TPBidder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13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石大贤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黎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黎平县德凤街道西门街14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贵州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黔 (略) 宁波路金龙苑2幢2单元4层B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黎平县城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黎财采〔2024〕55号
项目名称:黎平县城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ZFCG*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黎平县城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及后台管理系统等。(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内全部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具体交货时间双方合同详细约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 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点击“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入库注册(信息入库咨询电话*/*),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文件。 3、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不受公告发布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的限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
方式:无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http://**:8091/TPBidder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 (略) 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2)对投标产品是“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即在总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和环保证书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超过 2 分;(3)按《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文件执行;(4)按《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7〕6 号文
件执行。(5)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文件《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执行。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黎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黎平县德凤街道西门街14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 (略)
地 址: (略) 黔 (略) 宁波路金龙苑2幢2单元4层B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大贤
电 话:*
附件信息:
176.5KB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黎平县城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黎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15:5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http://**:8091/TPBidder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13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石大贤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黎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黎平县德凤街道西门街14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贵州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黔 (略) 宁波路金龙苑2幢2单元4层B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黎平县城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黎财采〔2024〕55号
项目名称:黎平县城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ZFCG*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黎平县城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及后台管理系统等。(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内全部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具体交货时间双方合同详细约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 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点击“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入库注册(信息入库咨询电话*/*),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文件。 3、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不受公告发布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的限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
方式:无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http://**:8091/TPBidder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 (略) 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2)对投标产品是“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即在总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和环保证书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超过 2 分;(3)按《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文件执行;(4)按《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7〕6 号文
件执行。(5)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文件《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执行。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黎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黎平县德凤街道西门街14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 (略)
地 址: (略) 黔 (略) 宁波路金龙苑2幢2单元4层B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大贤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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