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盐井志》编纂工作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采购《盐井志》编纂工作招标公告

采购《盐井志》编纂工作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作者: 财政 发布时间: ** 15:28:18

采购《盐井志》编纂工作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盐井志》编纂工作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0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GZFCG2024-21291

1.2、项目名称:采购《盐井志》编纂工作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最高限价:*元;

1.5、采购需求:编纂、印刷、出版志书;

1.6、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采购合同为准;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描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三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出现过行政处罚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以上证明材料无需单独提交,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材料应做在投标文件里,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

3、本项目特定的资质条件:无。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日12时00分至**日12时00分(法定公休日除外)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下载,网址http://218.206.180.154:18088/。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日10时00分,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通过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注册的用户名、密码登录进行网上递交加密文件。

2、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标时候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pen-web-zc/login)。 (略) 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提供的相关材料,均不需提供。

(2)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或担保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只能选择(且必须选择)系统对接的金融机构线上开具保单或保函的方式进行保证金递交)

注:各潜在投标人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证书、保证金缴纳等任何问题,请根据以下方式进行咨询“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中心→联系我们”。

(3)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等相关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芒康县委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 (略)

地址: (略) 卡若区生格宗花园3栋2单元

联系人:王工

电话:*


采购《盐井志》编纂工作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作者: 财政 发布时间: ** 15:28:18

采购《盐井志》编纂工作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盐井志》编纂工作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0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GZFCG2024-21291

1.2、项目名称:采购《盐井志》编纂工作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最高限价:*元;

1.5、采购需求:编纂、印刷、出版志书;

1.6、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采购合同为准;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描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三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出现过行政处罚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以上证明材料无需单独提交,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材料应做在投标文件里,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

3、本项目特定的资质条件:无。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日12时00分至**日12时00分(法定公休日除外)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下载,网址http://218.206.180.154:18088/。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日10时00分,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通过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注册的用户名、密码登录进行网上递交加密文件。

2、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标时候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pen-web-zc/login)。 (略) 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提供的相关材料,均不需提供。

(2)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或担保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只能选择(且必须选择)系统对接的金融机构线上开具保单或保函的方式进行保证金递交)

注:各潜在投标人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证书、保证金缴纳等任何问题,请根据以下方式进行咨询“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中心→联系我们”。

(3)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等相关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芒康县委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 (略)

地址: (略) 卡若区生格宗花园3栋2单元

联系人:王工

电话:*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