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村民委员会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项目竞争性磋商
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村民委员会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村民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诏安县 | 公告时间 | **日 16:0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诏安县南诏 (略) 场13栋8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10: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诏安县南诏 (略) 场13栋8号 | ||
预算金额 | ¥10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沈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村民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村民委员会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沈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905号、90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杨 0596-* |
项目概况
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 (略) (龙文区明发广场20幢9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H采字[2024]漳第032号
项目名称: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7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项目 | 1.00 | *.00 | 项 | 技术规格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验收要求达到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 (略) (龙文区明发广场20幢901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者电子邮箱报名。邮箱:*@*63.com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诏安县南诏 (略) 场13栋8号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诏安县南诏 (略) 场13栋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沈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905号、906号
联系方式:小杨 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村民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诏安县 | 公告时间 | **日 16:0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诏安县南诏 (略) 场13栋8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10: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诏安县南诏 (略) 场13栋8号 | ||
预算金额 | ¥10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沈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村民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村民委员会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沈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905号、90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杨 0596-* |
项目概况
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 (略) (龙文区明发广场20幢9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H采字[2024]漳第032号
项目名称: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7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项目 | 1.00 | *.00 | 项 | 技术规格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验收要求达到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 (略) (龙文区明发广场20幢901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者电子邮箱报名。邮箱:*@*63.com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诏安县南诏 (略) 场13栋8号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诏安县南诏 (略) 场13栋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沈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905号、906号
联系方式:小杨 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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