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标接收遥控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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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标接收遥控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某单位 (略) (略) ,对浮标接收遥控装置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本项目进行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浮标接收遥控装置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JD2024-ZJ-0773

3.项目预算:*元

4.招标内容及范围: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元)

质量标准

备注

浮标接收遥控装置

4

*

详见技术规格要求


5.投标人须对所投项目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无设备研制经费。

6.投标报价应含有所投货物的税费、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落地、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和交付后规定免费维保期内维保等环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后期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报价不得超出所投项目控制价。

7.供货期:**日前交付2套产品,**日前交付剩余2套产品。

8.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合法运营的非外资独资、非外资控股企(事)业单位,且不含港、澳、台资(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声明);

2.投标人具备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①已办理“两证合一”的,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②未办理“两证合一”的,须提供《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材料中无需提供证书,只须投标人提供具有证书承诺,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具体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取得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或在《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内,并在有效期内(尚未经军委装备发展部核准注册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但已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或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进行续审或扩项等相关事宜,在项目开标当日须提供军委或军兵种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部门出具的已完成审查、续审或扩项的相关证明材料)。(申领招标文件材料中无需提供证书,只须供应商提供承诺,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二级(含)及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军内单位可提供本级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军队工厂等其他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材料中无需提供证书,只须投标人提供具有证书承诺,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具体证书复印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在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

9.未被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采取装备承制资格限制措施或列入严重、重大失信行为名单,且不在限制措施期和限制范围内(解除限制单位应提供《装备采购领域信用修复通知书》)(提供声明);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提供声明);

10.参加招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提供声明)。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5.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军内单位,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无需满足上述相关要求的,则投标人应当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函,并提供国家和军队的相关规定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发售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日至**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略) (略) 项目人员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2.发售地点: (略) 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131号A座1楼( (略) (略) 浙江分公司)。

3.发售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信用信息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

(4)非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5)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6)投标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

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131号A座1楼( (略) (略) 浙江分公司)(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投标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http://**)上发布。

七、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某单位

联系人:王林骏

电 话:*

地 址: (略) 西湖区

2.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陈伟、林文定

电 话:*(陈)、*(林)

3.招标采购监督联络方式

联系人:王锴

电 话:*


,浙江, (略) ,西湖区,余杭区,安徽, (略) ,杭州,合肥

某单位 (略) (略) ,对浮标接收遥控装置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本项目进行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浮标接收遥控装置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JD2024-ZJ-0773

3.项目预算:*元

4.招标内容及范围: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元)

质量标准

备注

浮标接收遥控装置

4

*

详见技术规格要求


5.投标人须对所投项目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无设备研制经费。

6.投标报价应含有所投货物的税费、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落地、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和交付后规定免费维保期内维保等环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后期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报价不得超出所投项目控制价。

7.供货期:**日前交付2套产品,**日前交付剩余2套产品。

8.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合法运营的非外资独资、非外资控股企(事)业单位,且不含港、澳、台资(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声明);

2.投标人具备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①已办理“两证合一”的,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②未办理“两证合一”的,须提供《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材料中无需提供证书,只须投标人提供具有证书承诺,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具体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取得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或在《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内,并在有效期内(尚未经军委装备发展部核准注册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但已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或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进行续审或扩项等相关事宜,在项目开标当日须提供军委或军兵种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部门出具的已完成审查、续审或扩项的相关证明材料)。(申领招标文件材料中无需提供证书,只须供应商提供承诺,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二级(含)及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军内单位可提供本级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军队工厂等其他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材料中无需提供证书,只须投标人提供具有证书承诺,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具体证书复印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在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

9.未被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采取装备承制资格限制措施或列入严重、重大失信行为名单,且不在限制措施期和限制范围内(解除限制单位应提供《装备采购领域信用修复通知书》)(提供声明);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提供声明);

10.参加招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提供声明)。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5.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军内单位,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无需满足上述相关要求的,则投标人应当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函,并提供国家和军队的相关规定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发售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日至**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略) (略) 项目人员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2.发售地点: (略) 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131号A座1楼( (略) (略) 浙江分公司)。

3.发售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信用信息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

(4)非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5)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6)投标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

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131号A座1楼( (略) (略) 浙江分公司)(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投标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http://**)上发布。

七、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某单位

联系人:王林骏

电 话:*

地 址: (略) 西湖区

2.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陈伟、林文定

电 话:*(陈)、*(林)

3.招标采购监督联络方式

联系人:王锴

电 话:*


,浙江, (略) ,西湖区,余杭区,安徽, (略) ,杭州,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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