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防城港国门大道废旧钢构棚、板房处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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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防城港国门大道废旧钢构棚、板房处置询价公告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防城港国门大道废旧钢构棚、板房处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 16: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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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国门大道废旧钢构棚、板房处置询价公告

广西 (略) 市政分公司防城港国门大道项目需处置废旧钢构棚、板房一批,现以公开询价方式采购,具体数量规格如下: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采购项目

1

废旧钢构棚

平方米

14756

防城港国门大道项目

2

废旧板房

平方米

2699

南防城港国门大道项目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公告的, (略) 有信誉不佳或有过不良履约记录者,不接受报名。

2、具备废旧物资回收类的相关销售经验。

二、评审办法:

1、本次采购评审方式: 合理最高价法(最高报价法),以综合有效报价最高价者为成交候选人。

2、如第一名主动放弃成交或被投诉且核实情况属实时,取消其成交资格,则可推荐有效报价第二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3、若两个及以上供应商综合有效报价最高,则推荐报价日期最早的供应商。

三、报价要求:

1、报价应为含税到位价。报价单价应包含处置材料单价、拆除费、人工费、设备费、装车费、税费、其他与拆除相关等费用。

2、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可多次报价调整报价,以最后一次确认报价为准。

3、为防止恶意报价,不能按要求严格执行报价的供应商,我们将加入供应商黑名单,限制其在“采购平台”专区对广西 (略) 的交易行为。

4、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需按询价清单规格、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进行报价,未征得采购人同意擅自备注变更规格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在本次询价采购中,若供应商存在已承诺供应(定标表评审完毕)或已签订合同后又提出无法供应及履约的,该供应商在3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组织的所有材料的采购活动,禁止时间自放弃履约之日起,3个月内报价无效。

四、收货要求:

1、计划收货时间:钢构棚拆除时间:预计8月初;板房拆除时间:预计9月份

以上钢构棚、板房拆除时间具体以处置方正式发出通知为准。

2、收货地址:防城港国门大道拌合站

3、收货联系人及电话:黄工 *

五、拆除标准要求:

须严格按照钢构棚拆除施工方案执行拆除,详见附件一。

六、处置要求:

1、按询价公告规定的处置时间、地点准时拆除,供应商若不能按期拆除,请勿报价。

2、钢构棚、板房(+雨篷面积)按投影面积计算,根据处置方提供的测量收方数据为准,后期不再测量;

七、结算要求:

1、成交后,供应商先缴纳2万元履约金转至项目对公账号。(合同履约金自动转化为处置物资结算款,不再进行退还。)

2、废旧材料分批次或一次性(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处置,每次转移前双方先确认好数量,并对照“响应报价”计算出该批次的“提货金额”,确认款项后,若第一次处理废旧材料总金额低于履约金2万元可进行废旧材料运离现场;若高于履约金2万元,供应商将高于履约金差额部分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项目对公账号后,方可将材料运离现场,依次类推,最终结算货款以多退少补形式解决,

3、开票信息

名称:广西 (略)

纳税人识别号:*42F

地址: (略) 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

注册电话:0771-*

开户行:建行南宁新城支行营业部

账号:*12364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广西北 (略) 电子招采平台(http://**)

九、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一)报名方式:登录“广西北 (略) 电子招采平台”后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项目管理】-【我要报名】进行报名。

(二)报名后再进行网上响应报价,供应商在“广西北 (略) 电子招采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栏【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在项目信息列表,点击【参与项目】,自行查看并响应报价;

(三)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9时59分前(北京时间)。

(四)开启报价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五)逾期未进行网上报价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另行通知。

十、成交结果公示媒介:

广西北 (略) 电子招采平台(http://**)

十一、联系方式:

(一)广西 (略) 市政分公司经营业务部:戴女士 0771-*

(二)、项目联系人黄工 *

广西 (略) 市政分公司

**日




信息来源http://**
,防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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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16: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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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国门大道废旧钢构棚、板房处置询价公告

广西 (略) 市政分公司防城港国门大道项目需处置废旧钢构棚、板房一批,现以公开询价方式采购,具体数量规格如下: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采购项目

1

废旧钢构棚

平方米

14756

防城港国门大道项目

2

废旧板房

平方米

2699

南防城港国门大道项目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公告的, (略) 有信誉不佳或有过不良履约记录者,不接受报名。

2、具备废旧物资回收类的相关销售经验。

二、评审办法:

1、本次采购评审方式: 合理最高价法(最高报价法),以综合有效报价最高价者为成交候选人。

2、如第一名主动放弃成交或被投诉且核实情况属实时,取消其成交资格,则可推荐有效报价第二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3、若两个及以上供应商综合有效报价最高,则推荐报价日期最早的供应商。

三、报价要求:

1、报价应为含税到位价。报价单价应包含处置材料单价、拆除费、人工费、设备费、装车费、税费、其他与拆除相关等费用。

2、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可多次报价调整报价,以最后一次确认报价为准。

3、为防止恶意报价,不能按要求严格执行报价的供应商,我们将加入供应商黑名单,限制其在“采购平台”专区对广西 (略) 的交易行为。

4、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需按询价清单规格、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进行报价,未征得采购人同意擅自备注变更规格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在本次询价采购中,若供应商存在已承诺供应(定标表评审完毕)或已签订合同后又提出无法供应及履约的,该供应商在3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组织的所有材料的采购活动,禁止时间自放弃履约之日起,3个月内报价无效。

四、收货要求:

1、计划收货时间:钢构棚拆除时间:预计8月初;板房拆除时间:预计9月份

以上钢构棚、板房拆除时间具体以处置方正式发出通知为准。

2、收货地址:防城港国门大道拌合站

3、收货联系人及电话:黄工 *

五、拆除标准要求:

须严格按照钢构棚拆除施工方案执行拆除,详见附件一。

六、处置要求:

1、按询价公告规定的处置时间、地点准时拆除,供应商若不能按期拆除,请勿报价。

2、钢构棚、板房(+雨篷面积)按投影面积计算,根据处置方提供的测量收方数据为准,后期不再测量;

七、结算要求:

1、成交后,供应商先缴纳2万元履约金转至项目对公账号。(合同履约金自动转化为处置物资结算款,不再进行退还。)

2、废旧材料分批次或一次性(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处置,每次转移前双方先确认好数量,并对照“响应报价”计算出该批次的“提货金额”,确认款项后,若第一次处理废旧材料总金额低于履约金2万元可进行废旧材料运离现场;若高于履约金2万元,供应商将高于履约金差额部分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项目对公账号后,方可将材料运离现场,依次类推,最终结算货款以多退少补形式解决,

3、开票信息

名称:广西 (略)

纳税人识别号:*42F

地址: (略) 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

注册电话:0771-*

开户行:建行南宁新城支行营业部

账号:*12364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广西北 (略) 电子招采平台(http://**)

九、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一)报名方式:登录“广西北 (略) 电子招采平台”后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项目管理】-【我要报名】进行报名。

(二)报名后再进行网上响应报价,供应商在“广西北 (略) 电子招采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栏【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在项目信息列表,点击【参与项目】,自行查看并响应报价;

(三)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9时59分前(北京时间)。

(四)开启报价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五)逾期未进行网上报价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另行通知。

十、成交结果公示媒介:

广西北 (略) 电子招采平台(http://**)

十一、联系方式:

(一)广西 (略) 市政分公司经营业务部:戴女士 0771-*

(二)、项目联系人黄工 *

广西 (略) 市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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