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华扬西路199号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快递中心场地含西校区和东校区两个门面公开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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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华扬西路199号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快递中心场地含西校区和东校区两个门面公开招租

项目名称 扬州市邗江区华扬西路199号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快递中心场地(含西校区和东校区两个门面)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N0117FCZZ*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华扬西路199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层数 一层
租赁面积约(㎡) 316.00(西校区快递中心面积216㎡,东校区快递中心面积100㎡)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租金递增方式 -
装修期限 - 承租押金 60000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在租,现租约至**日。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该房 (略) 邗江区华扬西路199号,扬州工业 (略) 校内,学校分为东、西校区,两个校区紧靠且互联互通。服务对象情况:主要为我校师生。在校师生共有15000余人,教职工800人左右。每年会因为实习等原因引起学生人数发生变化(校方不保证在校人数,因人数变化引起的消费额变化与校方无关,承租方自负盈亏,校方也不承诺对学校封闭式管理)校方仅提供现有门面房,水电到户,装修、装饰其它所需均由承包经营期承包人自行解决。
其他情况 如原承租方未继续承租标的,将于出租方规定时间内搬离。
评估情况 评估价 *.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江苏苏信房 (略)
租金底价(元) *.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扬州工业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8F

经济类型: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出租方承诺 我方 (略)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扬州工业 (略) 校长办公会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扬州工业 (略)

特别
告知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仅限于经营校园快递业务。不得经营其他范围业务,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九、承租方经营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会员卡、充值卡等先充值后使用的卡券。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

(二)意向承租方要实现所有主流快递引进校园,如顺丰、邮政EMS、申通、韵达、中通、圆通、极兔、京东等知名品牌。承租方需具备至少提及的8家主流快递总对总合作协议(提供相应协议复印件)。

(三)意向承租方须具有高校快递服务经验,要求正在合作的高校案例数量不少于2个(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承诺与扬州工业 (略) 区域内各家快递(顺丰、邮政EMS、申通、韵达、中通、圆通、极兔、京东等知名 (略) 的承包商)签署合作意向书或合作协议。

(四)承诺在运营30天内完成末端备案,满足师生进入站点取件。

(五)意向承租方所雇员工无违法违纪记录承诺,意向承租方所雇员工在校工作期间需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上岗。

(六)无条件接受出租方的管理和考核。

标的交割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 17:00:00 至 ** 17:00:00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 (略) 场网(E交易平台)(http://**.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租承诺函;

4、至少8家自主经营或授权经营快递品牌证明材料(所授权主体须与意向承租方一致);

5、不少于2家高校的快递服务合同书(合同主体须与意向承租方一致);

6、涉及“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
三、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竞价形式为网络一次性报价,每位竞价参与方均只有一次充分报价机会,由出价最高者为该项目标的成交方。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金金额60000.00元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四、处置方式:
1、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承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3、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其他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01/02/article_*5093.shtml)执行。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1、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承租方按照:(1)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2)成交年租金比例交纳租赁费用:(50万元(含)以下按4%比例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含)按2%比例收取;100万元至500万元(含)按1%比例收取;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含5‰比例收取,1000万元以上按3‰比例收取,以上收费方式按成交金额分档累计计费。)以上标准(1)与(2)之合计数向江苏产权交纳交易手续费用。

2、出租方应向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交易所: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25-*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略) 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2F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
其 他 传真:025-*
项目名称 扬州市邗江区华扬西路199号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快递中心场地(含西校区和东校区两个门面)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N0117FCZZ*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华扬西路199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层数 一层
租赁面积约(㎡) 316.00(西校区快递中心面积216㎡,东校区快递中心面积100㎡)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租金递增方式 -
装修期限 - 承租押金 60000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在租,现租约至**日。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该房 (略) 邗江区华扬西路199号,扬州工业 (略) 校内,学校分为东、西校区,两个校区紧靠且互联互通。服务对象情况:主要为我校师生。在校师生共有15000余人,教职工800人左右。每年会因为实习等原因引起学生人数发生变化(校方不保证在校人数,因人数变化引起的消费额变化与校方无关,承租方自负盈亏,校方也不承诺对学校封闭式管理)校方仅提供现有门面房,水电到户,装修、装饰其它所需均由承包经营期承包人自行解决。
其他情况 如原承租方未继续承租标的,将于出租方规定时间内搬离。
评估情况 评估价 *.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江苏苏信房 (略)
租金底价(元) *.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扬州工业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8F

经济类型: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出租方承诺 我方 (略)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扬州工业 (略) 校长办公会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扬州工业 (略)

特别
告知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仅限于经营校园快递业务。不得经营其他范围业务,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九、承租方经营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会员卡、充值卡等先充值后使用的卡券。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

(二)意向承租方要实现所有主流快递引进校园,如顺丰、邮政EMS、申通、韵达、中通、圆通、极兔、京东等知名品牌。承租方需具备至少提及的8家主流快递总对总合作协议(提供相应协议复印件)。

(三)意向承租方须具有高校快递服务经验,要求正在合作的高校案例数量不少于2个(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承诺与扬州工业 (略) 区域内各家快递(顺丰、邮政EMS、申通、韵达、中通、圆通、极兔、京东等知名 (略) 的承包商)签署合作意向书或合作协议。

(四)承诺在运营30天内完成末端备案,满足师生进入站点取件。

(五)意向承租方所雇员工无违法违纪记录承诺,意向承租方所雇员工在校工作期间需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上岗。

(六)无条件接受出租方的管理和考核。

标的交割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 17:00:00 至 ** 17:00:00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 (略) 场网(E交易平台)(http://**.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租承诺函;

4、至少8家自主经营或授权经营快递品牌证明材料(所授权主体须与意向承租方一致);

5、不少于2家高校的快递服务合同书(合同主体须与意向承租方一致);

6、涉及“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
三、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竞价形式为网络一次性报价,每位竞价参与方均只有一次充分报价机会,由出价最高者为该项目标的成交方。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金金额60000.00元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四、处置方式:
1、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承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3、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其他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01/02/article_*5093.shtml)执行。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1、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承租方按照:(1)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2)成交年租金比例交纳租赁费用:(50万元(含)以下按4%比例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含)按2%比例收取;100万元至500万元(含)按1%比例收取;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含5‰比例收取,1000万元以上按3‰比例收取,以上收费方式按成交金额分档累计计费。)以上标准(1)与(2)之合计数向江苏产权交纳交易手续费用。

2、出租方应向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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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咨询 交易所: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25-*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略) 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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