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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象山石墨烯科技馆装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象山石墨烯科技馆装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象山石墨烯科技馆装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BYH-*CG
2.项目名称:象山石墨烯科技馆装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总金额(元):*(元)
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第二章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内容:象山石墨烯科技馆装修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最高限价(元):*元
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磋商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或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或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 日,上午00:00-12:00至,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
(1)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获取。潜在供应商登*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磋商文件浏览)
(2)本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应按照《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 (略) 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注册咨询电话:95763。)
售价(元):0元
(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7 月9 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 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响应,自行承担磋商响应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3)各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4)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并安装,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5)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之外,还应当提供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6)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并非强制要求,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提交,如提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应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规定时间前递交至规定地点。如因供应商未提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而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7)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方式: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派代表到开标现场,一般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邮寄方式送达。
①邮寄送达:邮寄地址: (略) 象山县丹东街道涌金广场6号楼3单元1212室(接收人:王玲莉,联系电话:057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邮寄所需的时间,在邮件发出后及时告知接收人并保持联系,并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q.com),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磋商文件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磋商响应文件。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与接收人确认邮件送达情况,确保磋商响应文件能按时送达。因磋商响应文件未及时送达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②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如需现场递交的,供应商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送至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二)。
(8)本项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未在规定的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9)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 (略)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
项目联系人(询问):应雪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象山县丹东街道涌金广场6号楼3单元1212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联系人:林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
附件信息:
18.5M
关于象山石墨烯科技馆装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象山石墨烯科技馆装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BYH-*CG
2.项目名称:象山石墨烯科技馆装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总金额(元):*(元)
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第二章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内容:象山石墨烯科技馆装修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最高限价(元):*元
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磋商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或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或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 日,上午00:00-12:00至,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
(1)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获取。潜在供应商登*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磋商文件浏览)
(2)本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应按照《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 (略) 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注册咨询电话:95763。)
售价(元):0元
(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7 月9 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 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响应,自行承担磋商响应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3)各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4)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并安装,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5)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之外,还应当提供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6)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并非强制要求,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提交,如提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应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规定时间前递交至规定地点。如因供应商未提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而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7)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方式: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派代表到开标现场,一般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邮寄方式送达。
①邮寄送达:邮寄地址: (略) 象山县丹东街道涌金广场6号楼3单元1212室(接收人:王玲莉,联系电话:057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邮寄所需的时间,在邮件发出后及时告知接收人并保持联系,并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q.com),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磋商文件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磋商响应文件。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与接收人确认邮件送达情况,确保磋商响应文件能按时送达。因磋商响应文件未及时送达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②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如需现场递交的,供应商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送至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二)。
(8)本项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未在规定的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9)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 (略)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
项目联系人(询问):应雪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象山县丹东街道涌金广场6号楼3单元1212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联系人:林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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