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涛城镇2024年度农村公益事业庆丰村南庄邀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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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涛城镇2024年度农村公益事业庆丰村南庄邀请招标公告


郎溪县涛城镇2024年度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庆丰村南庄),建设单位为郎溪县涛城镇庆丰村民委员会,为确保项目工期、质量及造价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县级等有关规定,现实行邀请招标方式,现将有关交易事项说明如下:

1.交易条件

本招标项目郎溪县涛城镇2024年度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庆丰村南庄)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郎溪县涛城镇庆丰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郎溪县涛城镇2024年度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庆丰村南庄),主要施工为村内主干道硬化,入户道路硬化,排水沟渠,小广场硬化,小型停车场,安装路灯等。

2.2建设地点:郎溪县涛城镇庆丰村

2.3项目交易范围:详见《郎溪县涛城镇2024年度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庆丰村南庄)》交易控制价内容及建设单位交易有关要求。

2.4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付款方式:

2.6.1工程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价的97%,余款期满无任何质量缺陷责任后一次性付清(以上均不计息)。

注:本项目如承包人采用保函(纸质或电子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等形式)缴纳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100%。

2.6.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2 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

3.3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交易。

4.交易响应保证金

4.1 交易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

5.交易办法

5.1最低成交价法。

5.2交易响应人交易会签到时需将交易函装袋密封递交交易代理机构并签字确认,封袋上写明响应人名称、所投工程名称,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5.3经确认符合要求的所有递交交易函的响应人报价在交易会上按签到顺序依次公布,无异议后各报价响应人签字确认。

5.4交易响应人交易函报价高于控制价为无效报价,反之为有效报价。交易响应人交易会签到时未按格式递交交易函或交易函无报价或未按格式签署或未按要求密封,均按无效交易处理。

5.5选取有效报价中最低、次低、第三低的三名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最低报价响应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报价交易响应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依此类推;若响应人报价异常,建设单位有权决定其不能成为成交候选人,异常报价响应人须服从且不得有异议;若有效报价中最低、次低、第三低的报价人有二个及以上报价相同,则按报价最低、次低、第三低报价人依序抽签决定成交候选人排序。若交易响应人均为无效报价,则由建设单位重新组织交易。

6.资格审查方式:现场审核。

简易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应分别胶装成册),包括:

(1)交易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证书;

(5)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

(6)银行开户许可证。

成交候选人提交的简易响应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若不符合要求,取消该响应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递补,以此类推。

7.相关资料的获取(非会员制):

7.1 请收到交易邀请书的单位于交易会截止时间前向建设单位委托的代理机构索取。

8.交易时间、地点

8.1交易会签到截止时间为**日10时00分,地点:郎溪县涛城镇人民政府第三会议室。

8.2 逾期签到或中途离场的响应人,将被取消参与交易的资格。

8.3响应人参加交易会时的要求:委托人参加交易会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本次交易会的,将被取消交易资格。

8.4响应人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5 响应人在交易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建设单位提供的交易控制价内容进行分析和核对,若有异议,请在交易截止2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及交易代理机构。

9.成交通知书发放及合同签订

9.1 成交人须在代理机构通知1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且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交纳相关费用: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 号”文件规定标准的100%计取;

2、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费 (略)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皖价服【2007】86号文)的100%计取;

9.2若成交候选人未按时提交简易响应文件或未按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按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成交行为,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9.3建设单位与成交人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2017-0201版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9.4本工程采用招标控制价固定单价、结算价为总价按成交价与控制价的比例下浮的承包合同,风险范围以内的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②、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减;③、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执行通用条款;④、上述因素调整时将首先执行相应或相似项目综合单价,若无相应或相似的综合单价,则由承包人,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共同确定综合单价;⑤、在合同工期及批准的延长工期的时间范围内,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政策性调整,合同价款不作调整;但合同明确规定调整的除外。其中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郎溪县涛城镇庆丰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563-*

交易代理机构:安徽科谨 (略)

联 系 人: 杨工

电 话:*

**日



郎溪县涛城镇2024年度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庆丰村南庄),建设单位为郎溪县涛城镇庆丰村民委员会,为确保项目工期、质量及造价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县级等有关规定,现实行邀请招标方式,现将有关交易事项说明如下:

1.交易条件

本招标项目郎溪县涛城镇2024年度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庆丰村南庄)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郎溪县涛城镇庆丰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郎溪县涛城镇2024年度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庆丰村南庄),主要施工为村内主干道硬化,入户道路硬化,排水沟渠,小广场硬化,小型停车场,安装路灯等。

2.2建设地点:郎溪县涛城镇庆丰村

2.3项目交易范围:详见《郎溪县涛城镇2024年度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庆丰村南庄)》交易控制价内容及建设单位交易有关要求。

2.4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付款方式:

2.6.1工程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价的97%,余款期满无任何质量缺陷责任后一次性付清(以上均不计息)。

注:本项目如承包人采用保函(纸质或电子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等形式)缴纳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100%。

2.6.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2 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

3.3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交易。

4.交易响应保证金

4.1 交易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

5.交易办法

5.1最低成交价法。

5.2交易响应人交易会签到时需将交易函装袋密封递交交易代理机构并签字确认,封袋上写明响应人名称、所投工程名称,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5.3经确认符合要求的所有递交交易函的响应人报价在交易会上按签到顺序依次公布,无异议后各报价响应人签字确认。

5.4交易响应人交易函报价高于控制价为无效报价,反之为有效报价。交易响应人交易会签到时未按格式递交交易函或交易函无报价或未按格式签署或未按要求密封,均按无效交易处理。

5.5选取有效报价中最低、次低、第三低的三名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最低报价响应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报价交易响应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依此类推;若响应人报价异常,建设单位有权决定其不能成为成交候选人,异常报价响应人须服从且不得有异议;若有效报价中最低、次低、第三低的报价人有二个及以上报价相同,则按报价最低、次低、第三低报价人依序抽签决定成交候选人排序。若交易响应人均为无效报价,则由建设单位重新组织交易。

6.资格审查方式:现场审核。

简易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应分别胶装成册),包括:

(1)交易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证书;

(5)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

(6)银行开户许可证。

成交候选人提交的简易响应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若不符合要求,取消该响应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递补,以此类推。

7.相关资料的获取(非会员制):

7.1 请收到交易邀请书的单位于交易会截止时间前向建设单位委托的代理机构索取。

8.交易时间、地点

8.1交易会签到截止时间为**日10时00分,地点:郎溪县涛城镇人民政府第三会议室。

8.2 逾期签到或中途离场的响应人,将被取消参与交易的资格。

8.3响应人参加交易会时的要求:委托人参加交易会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本次交易会的,将被取消交易资格。

8.4响应人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5 响应人在交易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建设单位提供的交易控制价内容进行分析和核对,若有异议,请在交易截止2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及交易代理机构。

9.成交通知书发放及合同签订

9.1 成交人须在代理机构通知1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且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交纳相关费用: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 号”文件规定标准的100%计取;

2、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费 (略)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皖价服【2007】86号文)的100%计取;

9.2若成交候选人未按时提交简易响应文件或未按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按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成交行为,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9.3建设单位与成交人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2017-0201版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9.4本工程采用招标控制价固定单价、结算价为总价按成交价与控制价的比例下浮的承包合同,风险范围以内的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②、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减;③、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执行通用条款;④、上述因素调整时将首先执行相应或相似项目综合单价,若无相应或相似的综合单价,则由承包人,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共同确定综合单价;⑤、在合同工期及批准的延长工期的时间范围内,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政策性调整,合同价款不作调整;但合同明确规定调整的除外。其中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郎溪县涛城镇庆丰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563-*

交易代理机构:安徽科谨 (略)

联 系 人: 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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