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渝05破139号关于重庆博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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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渝05破139号关于重庆博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略) 第五 (略) 根据蒋代良的申请,于**日作出(2024)渝05破申2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 (略) ( (略) )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日指定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为管理人。管 (略) 后,认真审核了相关材料,经审查管理人确认,职工债权1笔,系蒋代良1人,金额156,832.00元。

现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将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日止。职工如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如不服,也可向九龙 (略) 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无异议。职工债权分配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特此公示

重庆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联系地址: (略) 两江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3号水星大厦A2区8楼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联系人:吴灿

联系电话:023-*


,重庆,重庆

(略) 第五 (略) 根据蒋代良的申请,于**日作出(2024)渝05破申2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 (略) ( (略) )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日指定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为管理人。管 (略) 后,认真审核了相关材料,经审查管理人确认,职工债权1笔,系蒋代良1人,金额156,832.00元。

现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将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日止。职工如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如不服,也可向九龙 (略) 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无异议。职工债权分配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特此公示

重庆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联系地址: (略) 两江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3号水星大厦A2区8楼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联系人:吴灿

联系电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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