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混改增资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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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混改增资扩股

  •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台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混改增资扩股 项目编号 G62024ZJ*
    所在地区 (略) (略) (略) 椒江区 (略) 路345号华越大楼711室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拟新增注册资本 576.*万元 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 新增1名投资人持股比例为30%认购新增注册资本352.*万元,“管理层+核心骨干”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股比例19%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23.*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49.*%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说明 新增1名投资人持股比例为30%,同时,“管理层+核心骨干”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参与本次增资,其增资价格参照新增投资人的入股价格,按照“同股同价”的原则增资19%
    拟募集资金总额 不低于3,962.*万元 拟募集资金总额说明 新增1名投资人持股比例30%出资金额不低于2,425.*万元;员工持股平台持股比例19%合计出资金额不低于1,536.*万元,其增资价格参照新增投资者的入股价格,按照“同股同价”的原则增资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1
    募集资金用途 1.用于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等全过程、集成性业务, (略) 资质短板,弥补公司在全过程高端策划、工程项目管理、投融资服务等方面的资源能力瓶颈; 2. (略) 的业务经营规模、研究设计能力和营销服务水平,以及为公司日常运营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3. (略) 办公场所等。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

    1. (略) 国有 (略) 股权占比51%;

    2.1家新增投资人股权占比30%;

    3.公司“管理层+核心骨干员工”员工持股平台合计股权占比19%。


    增资达成条件 征集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增资后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30%,募集金额不低于2,425.*万元,则本次交易达成。
    增资终结条件 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方募集金额少于2,425.*万元,或增资后意向投资方的持股比例未达到30%,或出现其他导致本增资项目不适宜继续的情形,则本次交易终止。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 增资方简况
    增资企业名称 (略) 水利水 (略)
    基本情况 住所 (略) 椒江区 (略) 路345号华越大楼711室
    法定代表人 曾钢锋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600.00万元 实收资本 600.00万元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MA29YF5QXT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测绘服务;建设工程施工;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安全评价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水文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安全咨询服务;灌溉服务;水资源管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数量 1 职工人数 165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比例(%)
    (略) 国有 (略) 1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4,976.66 1,884.24 3,092.41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8,199.60 1,422.01 1,277.18
    审计机构 浙江中永中天 (略)
    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840.19 2,373.88 3,466.31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7,728.62 477.74 388.80
    审计机构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
    2022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863.10 2,231.41 3,631.70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7,694.76 251.54 221.47
    审计机构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报表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






    5,989.22 1,249.57 4,739.65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396.42 539.38 482.47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区县)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国有 (略)
    批准单位名称 (略) 国有 (略)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附件 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docx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增资扩股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足。
    是否有保留价
    增资条件
    (一)自资产评估基准日(**日)次日到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的期间损益, (略) 国有 (略) 享有或承担。 (二)本次增资扩股只接受货币(人民币)投资,不接受股权等非货币资产投资。 (三)意向投资人应在收到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增资公告及本 (略) 国有 (略) 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并应在增资扩股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确定认购的全部投资价款(含已交纳的保证金,不计利息)一次性交付至产交所指定账户。如因投资人自身原因,最终确定的投资人未按 (略) 国有 (略) 签订增资扩股协议或未按要求支付相关款项,增资企业有权将其已交纳保证金在扣除产交所相关费用后不予退还,同时取消其投资资格。 (四)自增资企业就本次增资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日起,投资人即成为增资企业股东,并按其实缴出资依照法律、本方案和增资企业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投资人的任何一方或多方在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日前,不享有股东权益。 (五)意向投资人须就以下内容进行书面承诺: 1.已自行对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资人的资格,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增资认购,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与损失; 2. (略)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动摇,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组织工作人员,保证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的必要条件。围绕新公司的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党组织应发挥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六)意向投资人应遵守其书面承诺,遵守本方案及产交所确定的规则,否则增资企业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同时取消其投资资格。 (七)本次增资价格不得低于6.*元/元注册资本,新增1名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30%,出资金额不得低于2,425.*万元。
    投资方资格条件
    增资企业本次增资拟引进1家战略投资者,增资后持股比例为30%,意向投资人的资格条件如下: (一)基本标准 1.战略投资者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有限合伙企业。 2.战略投资者需合法合规经营,最近36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投资者设立至今不满36个月的,承诺的期限为设立至今) 3.战略投资者自持有增资企业股权之日(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准)起三年内,不得对外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对所持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进行对外处分或设置权利限制(依据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生效的判决或仲裁裁决作出的除外)。 4.战略 (略) 治理结构和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战略投资者股权清晰,战略投资者或其向上追溯的各级出资人均不属于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情形(上市企业除外)。 6.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二)核心标准 1.在咨询设计或施工及运维或工程总承包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具备较强的实力,并且有成功经验的企业,近三年(2020年-2022年)累计签订类似项目合同额不低于10亿元。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且近5年(2018年-2022年)有获得全国勘察设计收入排名50强的(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公布为准)。 3.在股权结构方面,企业应有非公有资本股东。(股权结构可穿透) 4.意向投资人承诺助力增资企业拓展水利及其他板块业务。共同投标和承接台州及其他区域的重大水利项目,台州地区业务承接后以增资企业实施为主。 5.意向投资人承诺给予增资企业在资质提升所需人员、业绩等方面能提供有效帮助,协助增资企业争取岩土工程勘察专项*级、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项*级、测绘*级资质等。 6. (略) 企业或者已向证监会下属地方证监局 (略) 的企业优先。
    保证金设置 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500.*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本公告截止日内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1.在确定最终投资人后,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增资款的组成部分。 2.未成为最终投资人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书》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至意向投资人的“我的账户”中。
  • 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符合资格条件并按时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经增资企业资格确认后,则该合格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最终投资方; 2.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资格条件并按时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经增资企业资格确认后,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确认。以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意向投资人将为最终投资方。 竞争性谈判要点如下: 1.综合实力:意向投资人的综合实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规模、业务能力、管理水平、品牌知名度等要素);(35分) 2.业务协同:与增资企业主营业务同质化程度弱,能在在资质提升、市场拓展、工程总包业务发展、运营管理等方面提供帮助,为增资企业未来业务发展带来关键增量资源;(45分) 3.综合报价: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报价,即新增每一元注册资本对应价格的报价;(10分) 4.经营理念: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认同增资企业的价值观和企业经营理念,与增资企业原股东能够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5分) 5.治理安排:充分尊重、 (略) 国有 (略) (略) 治理结构的考虑和安排,能够积极协同、配合增资企业对重大项目的管理、投资要求。(5分)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项目发布起始日期 ** 项目发布截止日期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8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增资扩股协议(样稿)》.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竞争性谈判)》.docx
    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docx
    附件2.1 《意向投资人投资及报价意向函》.docx
    附件2.2 《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docx
    附件2.3《承诺书》.docx
    附件2.4《项目业绩清单及合同扫描件》.docx
    附件2.5《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情况介绍》.docx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0576-*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 网址 http://**
    融资方 联系人 冯济缘 电话 0576-*
    邮箱
    地址
    网址




  •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台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混改增资扩股 项目编号 G62024ZJ*
    所在地区 (略) (略) (略) 椒江区 (略) 路345号华越大楼711室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拟新增注册资本 576.*万元 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 新增1名投资人持股比例为30%认购新增注册资本352.*万元,“管理层+核心骨干”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股比例19%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23.*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49.*%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说明 新增1名投资人持股比例为30%,同时,“管理层+核心骨干”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参与本次增资,其增资价格参照新增投资人的入股价格,按照“同股同价”的原则增资19%
    拟募集资金总额 不低于3,962.*万元 拟募集资金总额说明 新增1名投资人持股比例30%出资金额不低于2,425.*万元;员工持股平台持股比例19%合计出资金额不低于1,536.*万元,其增资价格参照新增投资者的入股价格,按照“同股同价”的原则增资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1
    募集资金用途 1.用于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等全过程、集成性业务, (略) 资质短板,弥补公司在全过程高端策划、工程项目管理、投融资服务等方面的资源能力瓶颈; 2. (略) 的业务经营规模、研究设计能力和营销服务水平,以及为公司日常运营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3. (略) 办公场所等。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

    1. (略) 国有 (略) 股权占比51%;

    2.1家新增投资人股权占比30%;

    3.公司“管理层+核心骨干员工”员工持股平台合计股权占比19%。


    增资达成条件 征集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增资后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30%,募集金额不低于2,425.*万元,则本次交易达成。
    增资终结条件 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方募集金额少于2,425.*万元,或增资后意向投资方的持股比例未达到30%,或出现其他导致本增资项目不适宜继续的情形,则本次交易终止。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 增资方简况
    增资企业名称 (略) 水利水 (略)
    基本情况 住所 (略) 椒江区 (略) 路345号华越大楼711室
    法定代表人 曾钢锋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600.00万元 实收资本 600.00万元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MA29YF5QXT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测绘服务;建设工程施工;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安全评价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水文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安全咨询服务;灌溉服务;水资源管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数量 1 职工人数 165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比例(%)
    (略) 国有 (略) 1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4,976.66 1,884.24 3,092.41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8,199.60 1,422.01 1,277.18
    审计机构 浙江中永中天 (略)
    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840.19 2,373.88 3,466.31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7,728.62 477.74 388.80
    审计机构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
    2022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863.10 2,231.41 3,631.70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7,694.76 251.54 221.47
    审计机构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报表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






    5,989.22 1,249.57 4,739.65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396.42 539.38 482.47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区县)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国有 (略)
    批准单位名称 (略) 国有 (略)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附件 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docx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增资扩股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足。
    是否有保留价
    增资条件
    (一)自资产评估基准日(**日)次日到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的期间损益, (略) 国有 (略) 享有或承担。 (二)本次增资扩股只接受货币(人民币)投资,不接受股权等非货币资产投资。 (三)意向投资人应在收到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增资公告及本 (略) 国有 (略) 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并应在增资扩股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确定认购的全部投资价款(含已交纳的保证金,不计利息)一次性交付至产交所指定账户。如因投资人自身原因,最终确定的投资人未按 (略) 国有 (略) 签订增资扩股协议或未按要求支付相关款项,增资企业有权将其已交纳保证金在扣除产交所相关费用后不予退还,同时取消其投资资格。 (四)自增资企业就本次增资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日起,投资人即成为增资企业股东,并按其实缴出资依照法律、本方案和增资企业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投资人的任何一方或多方在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日前,不享有股东权益。 (五)意向投资人须就以下内容进行书面承诺: 1.已自行对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资人的资格,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增资认购,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与损失; 2. (略)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动摇,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组织工作人员,保证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的必要条件。围绕新公司的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党组织应发挥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六)意向投资人应遵守其书面承诺,遵守本方案及产交所确定的规则,否则增资企业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同时取消其投资资格。 (七)本次增资价格不得低于6.*元/元注册资本,新增1名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30%,出资金额不得低于2,425.*万元。
    投资方资格条件
    增资企业本次增资拟引进1家战略投资者,增资后持股比例为30%,意向投资人的资格条件如下: (一)基本标准 1.战略投资者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有限合伙企业。 2.战略投资者需合法合规经营,最近36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投资者设立至今不满36个月的,承诺的期限为设立至今) 3.战略投资者自持有增资企业股权之日(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准)起三年内,不得对外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对所持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进行对外处分或设置权利限制(依据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生效的判决或仲裁裁决作出的除外)。 4.战略 (略) 治理结构和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战略投资者股权清晰,战略投资者或其向上追溯的各级出资人均不属于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情形(上市企业除外)。 6.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二)核心标准 1.在咨询设计或施工及运维或工程总承包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具备较强的实力,并且有成功经验的企业,近三年(2020年-2022年)累计签订类似项目合同额不低于10亿元。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且近5年(2018年-2022年)有获得全国勘察设计收入排名50强的(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公布为准)。 3.在股权结构方面,企业应有非公有资本股东。(股权结构可穿透) 4.意向投资人承诺助力增资企业拓展水利及其他板块业务。共同投标和承接台州及其他区域的重大水利项目,台州地区业务承接后以增资企业实施为主。 5.意向投资人承诺给予增资企业在资质提升所需人员、业绩等方面能提供有效帮助,协助增资企业争取岩土工程勘察专项*级、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项*级、测绘*级资质等。 6. (略) 企业或者已向证监会下属地方证监局 (略) 的企业优先。
    保证金设置 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500.*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本公告截止日内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1.在确定最终投资人后,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增资款的组成部分。 2.未成为最终投资人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书》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至意向投资人的“我的账户”中。
  • 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符合资格条件并按时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经增资企业资格确认后,则该合格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最终投资方; 2.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资格条件并按时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经增资企业资格确认后,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确认。以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意向投资人将为最终投资方。 竞争性谈判要点如下: 1.综合实力:意向投资人的综合实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规模、业务能力、管理水平、品牌知名度等要素);(35分) 2.业务协同:与增资企业主营业务同质化程度弱,能在在资质提升、市场拓展、工程总包业务发展、运营管理等方面提供帮助,为增资企业未来业务发展带来关键增量资源;(45分) 3.综合报价: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报价,即新增每一元注册资本对应价格的报价;(10分) 4.经营理念: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认同增资企业的价值观和企业经营理念,与增资企业原股东能够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5分) 5.治理安排:充分尊重、 (略) 国有 (略) (略) 治理结构的考虑和安排,能够积极协同、配合增资企业对重大项目的管理、投资要求。(5分)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项目发布起始日期 ** 项目发布截止日期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8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增资扩股协议(样稿)》.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竞争性谈判)》.docx
    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docx
    附件2.1 《意向投资人投资及报价意向函》.docx
    附件2.2 《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docx
    附件2.3《承诺书》.docx
    附件2.4《项目业绩清单及合同扫描件》.docx
    附件2.5《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情况介绍》.docx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0576-*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 网址 http://**
    融资方 联系人 冯济缘 电话 0576-*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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