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兴隆镇单南村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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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兴隆镇单南村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西吉县兴隆镇单南村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重新招标)
品目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西吉县司法局
行政区域 西吉县 公告时间 **日 18:2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间 **日 09:00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 ¥18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丽丽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西吉县司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西吉县*香路与309国道交叉口西北8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54-*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德智慧建设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浙商国际建材城十一号楼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GY)*

项目编号: D6404-*

项目名称: 西吉县兴隆镇单南村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西吉县兴隆镇单南村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重新招标)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 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③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承诺书) (8)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18:30:00 至 **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吉县司法局
地 址: 西吉县*香路与309国道交叉口西北80米  
联系方式: 0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德智慧建设 (略)
地 址: (略) 浙商国际建材城十一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媛
电话: 0954-*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丽丽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德智慧建设 (略)

发布日期: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西吉县兴隆镇单南村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重新招标)
品目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西吉县司法局
行政区域 西吉县 公告时间 **日 18:2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间 **日 09:00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 ¥18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丽丽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西吉县司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西吉县*香路与309国道交叉口西北8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54-*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德智慧建设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浙商国际建材城十一号楼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GY)*

项目编号: D6404-*

项目名称: 西吉县兴隆镇单南村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西吉县兴隆镇单南村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重新招标)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 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③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承诺书) (8)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18:30:00 至 **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吉县司法局
地 址: 西吉县*香路与309国道交叉口西北80米  
联系方式: 0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德智慧建设 (略)
地 址: (略) 浙商国际建材城十一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媛
电话: 0954-*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丽丽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德智慧建设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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