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公安局购置技术业务用房视屏设备-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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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公安局购置技术业务用房视屏设备-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黔东南州公安局购置技术业务用房视屏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日 14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P*UQ

项目名称:黔东南州公安局购置技术业务用房视屏设备

项目序列号:ZFCG*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元):*.00元

采购需求:黔东南州公安局购置技术业务用房视屏设备,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

标项名称:黔东南州公安局购置技术业务用房视屏设备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黔东南州公安局购置技术业务用房视屏设备,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5日历天内供货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格式自拟); (3)投标人信用信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被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投标人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交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全国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点击“用户注册”进行信息 入库注册(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门户网站“信息入库管理 平台→企业(其他组织)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或自然人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 ”信息入库咨 询电话*/*),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 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不受 公告发布时间“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日除外)”的限制。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 见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达开标现场,于开标时间前根据《黔东南不见面 开标大厅-非招标项目操作指南》的要求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在线签到、在线解密等工作。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 各不齐或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未能完成在线签到、在线解密,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由供应商自 身承担相关后果。4、供应商应及时登录“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中心 ”学习“《黔东南 不见面开标大厅-非招标项目操作指南》,并提前做好有关设各配置安装调试工作,技术部电话 0855-*。”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23时59分至 **日 14时30分

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4时30分00秒

投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开标时间:**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是(是否)适宜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对中小企业预留32.86%,其中小微企业预留61.11%。如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须提供单独的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将合同金额的32.86%分包给中小企业(格式自拟)。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即本项目采购全部货物制造商必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鼓励节能环保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所投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每一项加0.3分;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和环保证书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3)支持少数民族地区产品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 (略) 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 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①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② 享受少数民族 (略) 份: (略) 、 (略) 、 (略) 。 (4)执行《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落实到政府采购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文件。 (5)执行财政部文件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安局

地址: (略) 开怀街道政法小区

项目联系人:杨桃元

项目联系方式:0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 (略)

地址: (略) 凯开大道畅达国际广场10栋4层

项目联系人:吴明远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黔东南州公安局购置技术业务用房视屏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日 14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P*UQ

项目名称:黔东南州公安局购置技术业务用房视屏设备

项目序列号:ZFCG*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元):*.00元

采购需求:黔东南州公安局购置技术业务用房视屏设备,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

标项名称:黔东南州公安局购置技术业务用房视屏设备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黔东南州公安局购置技术业务用房视屏设备,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5日历天内供货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格式自拟); (3)投标人信用信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被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投标人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交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全国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点击“用户注册”进行信息 入库注册(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门户网站“信息入库管理 平台→企业(其他组织)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或自然人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 ”信息入库咨 询电话*/*),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 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不受 公告发布时间“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日除外)”的限制。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 见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达开标现场,于开标时间前根据《黔东南不见面 开标大厅-非招标项目操作指南》的要求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在线签到、在线解密等工作。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 各不齐或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未能完成在线签到、在线解密,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由供应商自 身承担相关后果。4、供应商应及时登录“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中心 ”学习“《黔东南 不见面开标大厅-非招标项目操作指南》,并提前做好有关设各配置安装调试工作,技术部电话 0855-*。”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23时59分至 **日 14时30分

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4时30分00秒

投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开标时间:**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是(是否)适宜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对中小企业预留32.86%,其中小微企业预留61.11%。如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须提供单独的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将合同金额的32.86%分包给中小企业(格式自拟)。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即本项目采购全部货物制造商必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鼓励节能环保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所投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每一项加0.3分;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和环保证书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3)支持少数民族地区产品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 (略) 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 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①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② 享受少数民族 (略) 份: (略) 、 (略) 、 (略) 。 (4)执行《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落实到政府采购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文件。 (5)执行财政部文件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安局

地址: (略) 开怀街道政法小区

项目联系人:杨桃元

项目联系方式:0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 (略)

地址: (略) 凯开大道畅达国际广场10栋4层

项目联系人:吴明远

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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